淺談伊斯蘭教的前定觀與意志自由

【摘要:信前定是伊斯蘭教中的六大信仰之一,前定與自由是伊斯蘭教教義學的一組相對而又聯繫的哲學範疇,歷史上曾為各家各派爭論乃至激烈鬥爭的問題之一。回顧這一歷史對於正確認識伊斯蘭教中的前定信仰至關重要。】

根據《古蘭經》①和《聖訓》②的規定。伊斯蘭教有六條基本信仰,即信真主,信天使,信經典,信後世,信前定。即信前定與其他五條信條共同組成伊斯蘭教的信仰體系。

前定(gadar)是一個伊斯蘭教的教義概念,是阿語“蓋德爾”的意譯,另譯“定然”。伊斯蘭教的前定觀認為,大自然的運動變化、社會的興衰變遷、個人的榮辱沉浮,即天地萬物的造化,以及人的吉凶禍福,貧富貴賤,生死壽限等都是真主的安排。《古蘭經》中說:你當讚頌你至尊主的大名超絕萬物,他創造萬物,並使各物勻稱,他預定萬物,而加以引導。(87:1—3),“禍福都是真主所降的”(4:78),“不得真主的許可,任何人都不會死亡,真主已註定個人的壽限了”(3:145)也就是說每個人的壽數真主早已安排好了,人不必貪生怕死,要求穆斯林對於死亡不要恐懼,要泰然處之,因為死期不會因為你的恐懼而推遲,也不會因為你的大意而提前。“任何民族都不能先其定期而亡,也不能後其定期而淪喪”(15:5)。這

也就是說每個人在前定下,只能順其自然,隨遇而安,無法預製前定,更不能扭轉前定的乾坤,每個人的一生在他不可知的前定陪伴下,今生一世與真主的前定對號入座。

一、伊斯蘭教史上的前定觀爭論

信前定是伴隨著伊斯蘭教的興起而產生的信仰觀,前定觀在伊斯蘭教產生的第一個世紀裡傳播的最為廣泛,前定與自由是伊斯蘭教教義學的一組相對而又聯繫的哲學範疇,歷史上曾為各家各派爭論乃至激烈鬥爭的問題之一。早期的穆斯林宗教派別卻拒斥和否定人的自由意志,這一觀點在遜尼派中持續很長的一段時間,後來遭到了遜尼派內部其他人的反對,並提出了與之相反的觀點,遜尼派內部在前定觀上出現了裂痕並進而分化,其裂變的歷程重要圍繞著前定的絕對性和人的自由意志和自由選擇而展開爭論,仁者見仁,智者見智。

1、自由意志觀,又稱“反宿命論觀”,與宿命論③相對的觀點,持這一觀點的是伊斯蘭教早期派別蓋得裡耶派和莫爾太其派。兩派都強調人的自由意志,反對前定說和宿命論,肯定人的行為能力,認為人應該是為自己行為負責的主體,極大的衝擊了早期穆斯林中盛行的占絕對權威的宿命論和前定說。

蓋得裡耶派(ai-Qadariyyah),“蓋得裡”一詞在阿語中意為“宿命論”,實際上蓋得裡耶派並非宿命論的擁護者,這是非宿命論派對凡宿命論人帶有貶義的統稱,其代表人物是最先主張自由意志論的瑪律白德和埃伊拉尼,他們主要活動在伊拉克和敘利亞,該派學者從維護伊斯蘭教的信仰出發,認為真主是至善至美的,人的惡性不是真主預先命定的,人有能力決定自己的行為,人應當對自己的惡性負責,而不應該將人的作惡歸之于真主的前定,人因具有自由意志,並具有自由選擇善惡的能力,人的行善和作惡的能力都是出自于人的自由意志的結果,所以後世的賞罰,完全由人自己去承擔。實質上這一觀點在《古蘭經》上也有所體現:誰遵行正道,誰自受其益,誰誤入歧途,誰自受其害。(10:108)

莫爾太其派(al-Mutazilah),又稱“唯理主義學派”,音譯“分離者”, 其反對宿命論的前定觀,比蓋得裡耶派在更大的程度上相信,人是自身行為的創造者,正是人的自由意志成為善與惡的本原,主張人類的自由意志說。認為安拉是最公正的,不預先命定人的善惡行為,人類的自由意志是自己的,人的行為是自己創造的,安拉只是按照和依據人類善惡的結果而定賞罰。如果人的善惡行為是真主命定,然後再去賞善罰惡,這是與真主的公正性不相容的。但該派又指出,安拉雖然創造人類的具體行為,但又賦予人類選擇自己行為的能力,人類可以憑藉自己的意志和能力來選擇善惡,理性是人類自我抑制自由的前提,人的意志如果離開了理性,就喪失了自由。人從善還是從惡完全取決於自己的意念和動機,若失去理智,就會產生邪惡的念頭,其趨向邪惡是不可避免的。人靠理性同內心的邪惡作鬥爭,就會避惡揚善,人是自己的行為負責的主體。

2、絕對前定觀,就在反宿命論觀猛烈的衝擊宿命論觀時,西元9 世紀出現了一個新的派別賈蔔裡耶派(Jabrigah),此派是與蓋得裡派觀點相對的宿命論,“賈蔔”在阿拉伯語中意味強制的,即人無條件的服從真主的意志。該派認為安拉的前定是絕對意義,對於安拉的這一權威意志,人只有被動的無條件的遵從,而沒有任何意義上的自由意志,一個人的天賦,稟性,體質,禍福都在人生之前安拉就已經安排好了。一個人的行為也都是安拉前定的,安拉作為萬物的主宰,安拉前定人的行善行惡的行為,事物具有了善性,事物也具有應有的惡性,人世間的善惡美醜真偽是非都是安拉的前定,因此該派也自稱“宿命論派”。

3、折衷觀,前兩種觀點都是從一個側面去論述自我前定觀,不免以偏概全。折衷觀從維護伊斯蘭教的前定觀和尊重人的自由意志出發,將二論結合起來,相互彌補,取長補短,自成一套完整的前定觀體系。遜尼教義家認為,真主是人類一切行為的創造者,無論正信,迷信,服從,悖逆,都是真主的意志和前定。信前定是伊斯蘭教的六大信仰之一,同時又認為人類應有的自由意志,人類因為這些自由行為而遭到真主的後世懲罰,善行是真主所喜愛的,惡行是真主不悅的,真主的前定是絕對的,在真主的絕對前定下人有相對的自由意志。

艾什爾裡派,中世紀伊斯蘭教遜尼派經驗哲學派別,又稱“新凱拉姆學派”。10 世紀初,由艾布·阿裡·艾什爾裡奠基。該派反對穆派否定安拉宿命論的主張,也不完全同意賈派否認人的自由意志的觀點。認為世上的一切事物都是安拉的意志所決定和支配的,人的行為和命運都是真主的創造和前定,在主宰萬事萬物的前面,安拉有絕對的意志自由,而人類是無自由意志的。在善惡的問題上,安拉為人前定了善惡的準則,並告戒人們抑惡揚善。安拉賦予了人以理智,人有能力掌握自己的行為,其行為的或善或惡是自由意志選擇的,故人應對自己的行為負責,善受賞,惡受罰,人類的意志與其說是因為行動自由而受恩惠,不如說是因為受安拉的恩惠而取得的自由。以上是阿拉伯世界的伊斯蘭教對前定觀的一些有爭議的看法。

二、中國伊斯蘭學者的“前定觀”

與阿拉伯世界伊斯蘭教前定觀比較,中國伊斯蘭教對前定觀的闡釋要晚得多,中國穆斯林大多數人信仰遜尼派正統觀點,在前定觀上明顯的受到了中世紀伊斯蘭教中艾什爾裡派的影響,在前定關係上也持與他們一脈相承的折衷觀。

中國穆斯林把伊斯蘭教的人本思想和儒家的入世哲學統一在一起,他們認為,人在實踐活動中,更具主體性。中國古代哲學認為,人的富貴貧賤、生死夭折以及事業的最終成敗並非人力所能左右,人對此無可奈何。但人在道德修養、講論學問、做君子抑或做小人等方面,可以自己做主,不受客觀條件的制約。接近人力而後成就者,是命之所予;竭盡人力而後未成就者,是命之所限。

因此,要求人們重視人生價值,追求人生樂趣,積極有為,雖捨身而成仁取義亦在所不惜。順境時,積極進取,豁達灑脫;逆境時,自得其適,不與世爭長短,不與俗同合汙,當進則進,當退則退,保持獨立的人格和高尚的情操。伊斯蘭教則認為,人的生命和命運,都受制于安拉的預先安排,但是人們對安拉的信仰與否,對善惡行為,均有自己的選擇。

對前定觀有所論述的是清代著名的回族經典學家王岱輿④和馬注⑤。王岱輿認為,世上的萬事萬物都是真主先天的造化,而人之所具有的善惡之性,都是真主先天的賦予和安排,人的作善和作惡的行為是人的自由意志的結果。“真主造化人神,及萬事萬物,所以觀人世善惡也。善惡乃前定。作善作惡,乃自由”,⑥ “前定者,天事者;自由者,人為者。人為總不出乎天定,而有非前定使為”。⑦ 對於前定和自由的關係,王岱輿又做了進一步的分析,他認為“無前定,亦無自由,非自由不顯前定。然自由不礙前定,前定亦不礙自由,似並立而非並立也”,⑧前定和自由的關係是統一的並不矛盾的。馬注也認為“前定如大海,自由如舟楫;事因若風濤,無大海自無舟楫,是前定離不開自由;無舟楫不顯大海,是自由不出

大海”,⑨也就是說,前定與自由是相互依賴、共同存在的,前定是絕對性的,自由是前定基礎上的相對自由,絕對性前定正是通過人們實踐中的自由意志支配下的行為表現出來。

三、伊斯蘭教前定觀的一點思考

1、伊斯蘭教前定觀的絕對前定觀是在前定觀問題上對信仰真主的一種絕對意義上的強化; 自由意志觀肯定人的自由意志,提出了對作為萬物之靈的人所具有的自由性和人作為自身行為的主體,有利於張揚和解放被束縛的人性,“表面上看是維護了安拉的正義性,否定安拉是不義的主使者。可是,實際上它卻否認了安拉是萬物的主宰,並貶低了安拉的萬能”,其背離和有損伊斯蘭教核心信仰體系的觀點並不受大多數穆斯林的歡迎。折衷觀則是在承認認主獨一的前提上,也兼顧了人的自由性的一面,真正意義上闡釋了伊斯蘭教的前定觀,成為伊斯蘭教世界中對前定最權威的也為大多數人所接受的觀點。

2、“萬物,我都以前定創造它”(54:49),也就是說事物的發展的客觀規律與自然法則即是真主的前定。然而信仰前定並不否認人類意志的自由——人們有運用自己的理智選擇善惡與美醜的權利,並有自由的行動,也就是說一切自然現象與社會現象,譬如,小到人的富貴貧賤、吉凶禍福、生死壽限,大到歷史的演變、社會的興衰、天體的運行、自然界的變遷等等,在一定條件下可以相互轉化。這種轉化,除客觀因素外,還有人的主觀因素,即人類可以創造條件,使之朝著有利的方面發展,這就是所謂人的意志自由。概而言之,就是前定屬於安拉,自由屬於人類本身。例如田地,就如同田地本身而言是安拉的造物,而人們根據土壤的性質和氣候的變化種什麼則自由選擇。前定論和宿命論是兩個截然不同的概念,因為宿命論完全剝奪了人類的行動和思想意志的自由,阻礙著人們的奮鬥與前進,而伊斯蘭的真諦是鼓勵人們向善避惡,奮發圖強,開拓進取,爭取兩世幸福。

3、前定觀爭論彰顯著伊斯蘭教積極入世的精神。世界上一切宗教都是人的宗教,伊斯蘭教對人的價值的態度和價值的定位是積極的,這是不同於基督教的“原罪”和佛教涅磐成佛的人生追求,伊斯蘭教賦予了人的生存價值,對人的價值的提升,對人的發現,對人的解放,充滿著尊重人和關懷人性的人文精神。在《古蘭經》中能夠得到很好的體現:“我以你們為大地上的代統治者,。以便我看到你們怎樣工作”(10:14),伊斯蘭教前定觀與伊斯蘭教的

這一積極入世精神想契合,絕對精神觀從一定程度上捍衛了伊斯蘭教的核心信仰,卻拋棄了伊斯蘭教對人的定位的積極精神,自然要等受到後來他派的批評和修正;自由意志觀契合了伊斯蘭教對人的價值定位,解放並張揚了被禁錮的人性,但也有著認識上的片面性;折衷觀從真正的伊斯蘭教精神出發,將伊斯蘭教的前定觀和人的自由意志結合起來,既強化了伊斯蘭教前定觀的權威性,又強調了人的主觀能動性,使二者水乳相融,塑造了穆斯林真正意義上的人和人所具有的品質,做到了正本清源。對伊斯蘭教前定觀的合理的解釋,在伊斯蘭教信仰體系的完善和發展中有一定的價值和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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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魅力中國》】

(作者單位:西北民族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

注釋

1、《古蘭經》:伊斯蘭教根本經典,是安拉的語言和啟示。

2 、《聖訓》:伊斯蘭教先知穆罕默德傳教、立教的言行記錄。

3 、宿命論:認為人的命運是由必然因素造成,可預知而有是註定的不可改變的一種命觀。

4 、王岱輿:中國明末清初著名的伊斯蘭教學者和經師。名涯,以字行。別號,“真回老人”。

5 、馬注:中國清初伊斯蘭教著名學者,對佛教和伊斯蘭教頗有研究。

6 、王岱輿:《正教真詮》

7 、同上

8 、同上

9 、馬注:《清真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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