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伯伊斯蘭核心價值觀的內涵及其當代審視

阿拉伯民族是有著燦爛文明史的古老民族。西元7世紀,先知穆罕默德(求主賜他福安)開始在阿拉伯半島傳播伊斯蘭教。此後,阿拉伯人以驚人的速度向外擴張,建立了幅員遼闊的阿拉伯帝國。在帝國疆域確定後的數百年間,阿拉伯伊斯蘭文化迎來了黃金時期,阿拉伯人及各地穆斯林在創造輝煌物質文明的同時,也構建了以伊斯蘭教為主體的精神文明。阿拉伯伊斯蘭價值觀是這一精神文明成就的重要成分,它以伊斯蘭教根本經典《古蘭經》和先知穆罕默德的言行錄“聖訓”為主要來源,在一千多年的歷史實踐中得到豐富和發展。這些價值觀獨具特色,影響深遠,千百年來一直塑造著阿拉伯伊斯蘭民族的精神世界,也規範著阿拉伯穆斯林的倫理道德。

 

一、認主獨一:阿拉伯伊斯蘭價值觀的信仰核心

阿拉伯伊斯蘭價值觀的主要內涵,可分為信仰層面的價值觀和生活層面的價值觀。“認主獨一”的理念構成了阿拉伯伊斯蘭價值觀的信仰核心。

(一)信仰真主

阿拉伯伊斯蘭價值觀最核心的內容,體現為對真主安拉的信仰,並尤其強調真主的獨一性。伊斯蘭教認為,真主是宇宙萬物的創造者、恩養者和唯一的主宰;是全能全知、大仁大慈、無形無像、無所在又無所不在、不生育也不被生、無始無終、永生自存、獨一無二、實有超然的。在《古蘭經》中,有多處描寫真主屬性的經文,如“他是真主,除他外,絕無應受崇拜的。他是全知幽玄的。他是至仁的,是至慈的。他是真主,除他外,絕無應受崇拜的。他是君主。他是至潔的,是健全的,是保佑的,是見證的,是萬能的,是尊嚴的,是尊大的。讚頌真主,超絕萬物,他是超乎他們所用以配他的。他是真主,是創造者,是造化者,是賦形者,他有許多極美的稱號,凡在天地間的,都讚頌他,他是萬能的,是至睿的”(59:22-24)。

穆斯林不僅信仰唯一的造物主——真主,而且尊崇傳達真主“啟示”的使者穆罕默德。伊斯蘭教規定穆斯林恪守的“五功”之首功,便是念誦“證詞”——“我作證:萬物非主,唯有真主;穆罕默德是主的使者。”除了信真主之外,伊斯蘭教的基本信仰還包括信天使、信經典、信使者、信後世和信前定。在至高無上、無所不能的造物主真主面前,被造的人對真主心懷感恩、愛戴、順從、敬畏、崇拜之情。穆斯林往往以“真主的奴僕”自稱,在伊斯蘭教看來,這並不意味著人的奴性或依附性,恰恰相反,這突顯了人的自由和平等,因為根據教義,人只崇拜真主,不得崇拜真主以外的一切被造者,無論其地位多高、權力多大。

(二)代治人間

伊斯蘭教認為,真主創造人的目的,不僅是要人讚頌、崇拜真主,而且還要人成為真主在大地上的“代治者”,即代替真主治理好這個世界。《古蘭經》中關於真主委託人“代治”人間的敘述,是十分耐人尋味的,其中蘊含著深刻且積極的思想內容。

第一,“代治人間”的思想充分顯示了真主對人的信任。《古蘭經》黃牛章記述了真主和眾天神的有關對話:“當時,你的主對眾天神說:‘我必定在大地上設置一個代理人。’他們說:‘我們讚你超絕,我們讚你清靜,你還要在大地上設置作惡和流血者嗎?’他說:‘我的確知道你們所不知道的。’”(2:30)可見,當真主要把人指定為在大地上的代理人時,眾天神曾對此表示疑慮,擔心大地上因此會有“作惡”和“流血者”。但這並未動搖真主對人的信任,通過指定人代治大地,真主確立了人為萬物之靈長的地位。

第二,根據《古蘭經》的敘述,對於真主的信任,人表現出勇於承擔使命的勇氣:“我確已將重任信託天地和山嶽,但它們不肯承擔它,它們畏懼它,而人卻承擔了。”(33:72)這段經文表明,人不僅行使了自由選擇的權利,而且不畏艱難,敢於擔當“天地和山嶽”都不肯承擔的使命。

第三,在所有被造物中,唯有人被賦予理性和知識,這恰是真主選擇人作為“代治者”的理由。在《古蘭經》黃牛章中,真主和眾天神及阿丹之間有這樣一段對話:“他將萬物的名稱,都教授阿丹,然後以萬物昭示眾天神,說:‘你們把這些事物的名稱告訴我吧,如果你們是誠實的。’他們說:‘讚你超絕,除了你所教授我們的知識外,我們毫無知識,你確是全知的,確是至睿的。’他說:‘阿丹啊!你把這些事物的名稱告訴他們吧。’當他把那些事物的名稱告訴他們的時候,真主說:‘難道我沒有對你們說過嗎?我的確知道天地的幽玄,我的確知道你們所表白的,和你們所隱諱的。’”(2:31-33)由此可見,真主將知識(萬物的名稱)首先賦予了人,而非眾天神。“正由於擁有了連天仙也沒有的知識,人類才成為了大地的主人翁和萬物的統禦者,才有條件、有能力肩負代治者的任務。”

第四,“代治”是人的責任,也是真主對人的考驗。《古蘭經》中有許多經文對此予以強調,如:“他(真主)以你們為大地的代治者,並使你們中的一部分人超越另一部分人若干級,以便他考驗你們如何享受他賞賜你們的恩典。”(6:165)“在他們滅亡之後,我以你們成為大地上的代治者,以便我看你們怎樣工作。”(10:14)“人啊!你必定勉力工作,直到會見你的主,你將看到自己的勞績。”(84:6)“我必定要試驗你們,直到我認識你們中的奮鬥者和堅忍者,我將考核關於你們的工作的報告。”(47:31)“真主必定不變更任何民眾的情況,直到他們變更自己的情況。”(13:11)由此可知,真主不僅要求人類信仰宗教、通過宗教功修淨化心靈,還要求人類努力工作、奮發自強,履行好“代治”人間的使命,並以工作為評判人、考核人的重要標準。

綜上可知,“代治”人間,是真主對人的託付,也是穆斯林人生的價值和目的所在,人有勇氣、也有能力承擔這一使命。可以說,伊斯蘭教不僅為信眾許諾了一個後世的“真境花園”,讓信眾因為有了對“真境花園”的寄託和追求,而在凡庸的人世感受到信仰的力量和精神的高貴,而且還將一個偉大的使命託付給人們——用雙手建設一個人間的“真境花園”。古往今來,阿拉伯伊斯蘭世界的許多宗教學者、思想家、文學家都對人的“代治”使命有所闡發,如埃及著名作家、諾貝爾文學獎得主馬哈福茲在多部文學作品中,就表達了他對“代治”的獨到理解。馬哈福茲認為,真主在創造了世界之後,便不再過問人間事;因此,人不能把希望寄託在虛幻的外力上,人間的幸福要靠自己創造,這是人作為“代治者”的本職。

(三)兩世兼顧

伊斯蘭教認為,人在今世生活之後還有後世。今世是通往後世的旅途或橋樑,今世是短暫、虛幻而不完滿的。《古蘭經》雲:“今世的生活,只是虛幻的享受。”(3:185)“你們應當知道:今世生活,只是遊戲、娛樂、點綴、矜誇,以財產和子孫的富庶相爭勝;譬如時雨,使田苗滋長,農夫見了非常高興,嗣後,田苗枯槁,你看它變成黃色的,繼而零落。”(57:20)只有後世才是人的永恆歸宿:“後世才是安宅。”(40:39)人在今世的所作所為,都會在後世得到應有的報償。到了世界的“末日”或“復活日”,所有曾在今世生活過的人們都將“復活”,接受真主公正的審判。虔誠信教、履行宗教功修並行善積德者,後世將進入“天堂”;而不信教並作惡的人,後世將墮入“火獄”。由此,伊斯蘭教發揮了對信眾勸善戒惡、用後世賞罰引導今世良善的積極作用。

伊斯蘭教雖然更加看重後世,追求後世天國的幸福,但也並沒有否定今世的幸福。《古蘭經》告誡穆斯林:“你應當借真主賞賜你的財富而營謀後世的住宅,你不要忘卻你在今世的定分。你當以善待人,像真主以善待你一樣。”(28:77)所以,棄絕現實生活、出家修行的行為,並不是伊斯蘭教所提倡的。“你當為今世而工作,猶如你永生一樣;你當為後世而工作,猶如你明天就要死去一樣”,這句在伊斯蘭世界廣為流傳、深入人心的名言,十分典型地體現了伊斯蘭教兩世兼顧的觀念。

值得一提的是,明末清初以來的中國回族學者王岱輿、馬注、馬復初、劉智等人,把重視現實人生價值的中國傳統思想與伊斯蘭教的兩世兼顧觀相融合,提出了以今世幸福為載體、後世幸福為目的的“兩世吉慶觀”。“兩世吉慶觀”既重視今世的生活,又重視後世的幸福,並鼓勵穆斯林為獲得兩世的吉慶而奮鬥。“消極出世與積極入世兩種截然相反的生活態度,經中國文化的變移而巧妙融通,協調互用,呈現為一種獨放異彩、別具風格的伊斯蘭思想境界和處世原則。”

 

二、追求美德:阿拉伯伊斯蘭價值觀的生活準則

對於穆斯林而言,伊斯蘭教不僅是一套信仰體系,而且是涵蓋生活方方面面的社會文化、道德規範和行為準則。所以,伊斯蘭教在確立以“認主獨一”為核心的信仰層面價值觀的同時,也在生活層面為信眾制定了一整套價值觀標準。《古蘭經》和“聖訓”兩大經典提出了穆斯林大眾應該遵守或追求的一系列道德準則和行為規範,表明伊斯蘭教從一開始就是一門有著很高道德追求的宗教。先知穆罕默德曾宣示:“我被派遣就是為了完善高尚的品德。”(《艾哈邁德錄穆斯奈德聖訓集》)穆罕默德還表示:“沒有任何東西放在天平上比美德分量更重。的確,具備美德者達到了封齋者和禮拜者的品級。”(《提爾密濟聖訓集》)《古蘭經》對使者穆罕默德也贊許有加:“你確是具備一種偉大的性格的。”(68:4)在廣大穆斯林看來,穆罕默德本人不僅在信仰功修上為萬眾之楷模,而且在道德品質方面也率先垂范,近乎完人。

具體而言,伊斯蘭教在生活層面宣導穆斯林遵循的價值觀主要包括以下八個方面的內容。

(一)中正

 “中正”或“中道”(Wasatiyyah)是伊斯蘭教特別強調的一項準則,它同中華傳統文化中的“中庸”思想頗有異曲同工之妙。無論在宗教功修還是為人處事方面,伊斯蘭教均主張不偏不倚、中和均衡,反對極端和過分。《古蘭經》曾這樣告誡信眾:“我這樣以你們為中正的民族,以便你們作證世人,而使者作證你們。”(2:143)伊斯蘭世界歷代思想家也都強調中正之道的重要性,近代伊斯蘭改革主義的代表人物、埃及著名學者穆罕默德·阿布篤曾指出:“穆斯林是良善公道之士,他們在宗教上既非過分、偏執之輩,也非疏忽、不信之徒。在信仰、道德和行為上,穆斯林都追求中正。”

在宗教功修上,伊斯蘭教雖然宣導虔敬事主,但卻反對過激之舉。先知穆罕默德這樣警示人們:“你們謹防宗教上的過激,你們之前的民族就因為宗教上的過激而滅亡。”《奈薩儀聖訓集》)“聖訓”中還記載了三位元信士與穆罕默德的對話:“其中有個人說:‘我將終生整夜禮拜,不睡覺。’另一個人說:‘我將長年封齋,不開齋。’第三個人則說:‘我將遠離女人,永不結婚’。他(穆罕默德)說:‘是你們說如此這般的話嗎?指主發誓,我比你們任何人都更加害怕和敬畏真主,但是我封齋,我也開齋;我禮拜,我也睡覺;我也同女人結婚。誰違背我的聖行,誰就不屬於我的民眾。’”(《布哈里聖訓集》)

在日常生活中,伊斯蘭教既反對縱欲主義和享樂主義,也不認同禁欲和苦行,而是取其中道而行之,鼓勵穆斯林合理、合法地享受現世幸福。《古蘭經》雲:“他們用錢的時候,既不揮霍,又不吝嗇,謹守中道。”(25:67)“信道的人們啊!真主已准許你們享受的佳美食物,你們不要把它當作禁物,你們不要過分。真主的確不喜愛過分的人。”(5:87)《古蘭經》還反對在宗教規定之外擅自判定“合法”與“違法”:“你說:‘你們告訴我吧!真主為你們降下的給養,你們把它分為違法的與合法的,你們究竟是奉真主的命令呢?還是假借真主的名義而造謠呢?’”(10:59)

在當今世界,打著伊斯蘭旗號的極端分子和恐怖分子不僅貽害四方,殃及無辜,而且對伊斯蘭教本身造成了莫大傷害。因此,強調、弘揚伊斯蘭教的中正思想,對於抵制極端、宣導“正信”,無疑有著極為重要的現實意義。

(二)求知

伊斯蘭教是一門特別鼓勵求知、推崇理智的宗教。《古蘭經》中有許多鼓勵信眾求知的經文,如:“你(穆罕默德)說:有知識的與無知識的相等嗎?惟有理智的人能覺悟。”(39:9)“真主將你們中的信道者升級,並將你們中有學問的人們提升若干級。”(58:11)

先知穆罕默德也經常教誨穆斯林求知:“誰走上求知的道路,真主使他容易走上通往天堂的道路;眾天使因為喜愛求知者而落下他們的翅膀;天地間的萬物,甚至水中的魚都為求知者求饒恕。的確,學者優於修行者,就像月亮優於其它繁星一樣;學者是眾先知的繼承人。”(《提爾密濟聖訓集》)在阿拉伯伊斯蘭世界,還有不少鼓勵求知的名言,被當作“聖訓”廣為傳誦,如:“求知,哪怕遠在中國”,“求知是穆斯林男女的天職”,“求知,從搖籃到墳墓”,“學者的墨水比烈士的鮮血更珍貴”,等等。

伊斯蘭教不僅宣導求知,而且不認為信仰與理智存在矛盾,並鼓勵信眾將信仰與求知結合,通過運用理智追求知識,去參悟宇宙的浩瀚和萬物的奧秘,進而加深對全能真主的敬畏和虔誠。我國著名穆斯林學者納忠先生曾對此有過很好的闡述:“我們越有深湛的學問,就越能認識大自然的奧妙,也就越能利用大自然的寶藏,來為人類的生存謀幸福,為人類的文化求發展。我們對於科學之研究愈精深,參悟愈精密,研究愈廣博,那麼信仰真主愈篤實,認識真主愈真切,服從真主愈誠懇。因為這樣認識真主是由知識學問得來的,不是因襲傳統的。”

(三)仁愛

根據伊斯蘭教,人類是真主吹入自己氣息而精心創造的產物,自然受到真主的關愛和厚待。在眾生中,具有良好道德品質者是真主尤其喜愛的。《古蘭經》雲:“真主是喜愛堅忍者的。”(3:146)“真主是喜愛行善者的。”(3:148)“真主確是喜愛敬畏者的。”(3:76)“真主確是喜愛公道者的。”(5:42)

同時,伊斯蘭教也要求人與人之間要友愛相處,以善相待。《古蘭經》雲:“你當以善待人,像真主以善待你一樣。”(28:77)“你們當崇拜真主,不要以任何物配他,當孝敬父母,當優待親戚,當憐恤孤兒,當救濟貧民,當親愛近鄰、遠鄰和伴侶,當款待旅客,當寬待奴僕。真主的確不喜愛傲慢的、矜誇的人。”(4:36)先知穆罕默德則說過:“真主把仁慈分成一百份,將其中的一份降在了大地上,而其中一部分就是人與人之間的互愛。”(《布哈裡聖訓集》)

伊斯蘭教宣導的仁愛可分為幾個層面,包括愛父母、愛兄妹、愛妻室、愛弱者、愛人類,即從愛身邊最親的人開始,由近及遠地將全人類納入了愛的對象。《古蘭經》中有許多關於愛家人的教誨,如:“應當孝敬父母。如果他們中的一人或者兩人在你的堂上達到老邁,那末,你不要對他倆說‘呸!’不要喝斥他倆,你應當對他倆說有禮貌的話。你應當必恭必敬地服侍他倆,你應當說:‘我的主啊!求你憐憫他倆,就像我年幼時他倆養育我那樣’。”(17:23-24)“他(真主)從你們的同類中為你們創造配偶,以便你們依戀她們,並且使你們互相愛悅,互相憐恤。”(30:21)先知穆罕默德也有這方面的教誨:“你當愛你的母親、父親,弟兄姐妹,然後最親近的人,然後次親近的人。”(《布哈裡聖訓集》)“不疼愛子女,不尊敬長輩的人不是我的教民。”(《提爾密濟聖訓集》)

伊斯蘭教還主張關愛弱者。《古蘭經》雲:“正義是……將所愛的財產施濟親戚、孤兒、貧民、旅客、乞丐和贖取奴隸。”(2:177)先知穆罕默德說:“為孤寡人和窮難人奔波的人,猶如為主道出征的人,也像白天齋戒、晚上禮拜的人。”(《布哈裡聖訓集》)在伊斯蘭教“五功”中,“齋功”設立的目的之一,就是培育人的惻隱之心,讓齋戒者體會窮人的饑渴,進而產生同情心和責任感。而“課功”即“納天課”,更是一種首先為了接濟窮人而設立的宗教性慈善義務。

伊斯蘭教還提倡將仁愛惠及於全人類。《古蘭經》雲:“眾人啊!我確已從一男一女創造你們,我使你們成為許多民族和宗族,以便你們互相認識。”(49:13)這被普遍理解為真主博愛人類、鼓勵各民族和諧共處、溝通交流的重要依據。穆罕默德則指出:“全人類是真主的家屬,真主最喜愛的人,是善待真主的家屬者”。(《百海蓋聖訓集》)聖訓中還記錄了他和聖門弟子的這樣一段對話:“穆聖說:‘你們沒有正信,直到對人仁慈’,他們(聖門弟子)說:‘真主的使者呀,我們都是仁愛者!’他說:‘仁愛不是一個人對他的同伴表示偏愛,而是普遍的愛。’”(《塔伯拉尼聖訓集》)對人類的仁愛,還表現為對非穆斯林的尊重,因為每個人都是真主創造的一個生命。“聖訓”中有這樣的記載:“有一次,一群猶太人出殯,當死者被抬過先知穆罕默德面前時,他主動為死者起立。這時,有人對他說,死人是猶太人。先知說:‘難道他不是一個生命嗎?’”(《布哈裡聖訓集》)

(四)平等

伊斯蘭教認為,人類不論種族、貧富、貴賤,都是真主的創造物。人類同出一源,因而相互平等。先知穆罕默德在宣教過程中也特別強調信徒之間一律平等的觀念,在著名的“辭朝演說”中,他明確吩咐:“你們中最尊貴的是那些最敬畏安拉的人。在認主拜主方面,阿拉伯人不優越于非阿拉伯人,非阿拉伯人也不優越于阿拉伯人;白人不優越于黑人,黑人也不優越于白人。”

主流伊斯蘭教還認為,對於非穆斯林也要以平等的態度相待,在信仰上相互尊重,行為上相互寬容。伊斯蘭國家歷史上都有大量非穆斯林受到禮待、甚至身居要職的例子。如在阿拔斯王朝,“歷史上還記載了某些基督教的大臣,他們在九世紀後半期享有盛名……歷代哈裡發的御醫,大半是景教徒”。

在傳統的部落觀念與宗族意識盛行的阿拉伯半島,平等觀念無疑促進了阿拉伯民族的團結和進步。在伊斯蘭教走出半島向世界傳播的過程中,平等觀念有助於消除各種歧視,並對被征服地區的底層人民產生了巨大的吸引力;也有助於縮小穆斯林與非穆斯林之間的隔閡,促進不同民族和宗教間的溝通和理解。

(五)公正

公正、公平、正義,歷來是伊斯蘭教強調的重要價值觀原則。“真主讓公正成為珍珠項圈上最大的那顆珍珠。”《古蘭經》中有許多要求信眾秉持公道為人處事的經文,如:“真主的確命人公平、行善。”(16:90)“你們當為正義和敬畏而互助,不要為罪惡和橫暴而互助。”(5:2)

先知穆罕默德也一貫宣導公正,甚至把它列為信仰的一部分。如:“誰具備了三件事,誰確已具備了伊瑪尼(信仰):出自你內心的公正,向世人道平安,即使貧困仍然施捨。”(《布哈裡聖訓集》)“我的僕民啊,我禁止你們對我不義,也禁止你們對你們自己不義,因此,請不要以不義互相對待。”(《穆斯林聖訓集》)

(六)寬容

無論就宗教經典還是發展歷史而言,伊斯蘭教總體上主張寬容與仁愛,反對狹隘和仇恨。《古蘭經》中有不少要求信眾寬容對待他人過錯、甚至罪過的經文:“善惡不是一樣的。你應當以最優美的品行去對付惡劣的品行,那末,與你相仇者,忽然間會變得親如密友。”(41:34)“惡行應得同樣的惡報。誰願恕饒而且和解,真主必報酬誰。”(42:40)“如果你們容忍,那對於容忍者是更好的。”(16:126)

先知穆罕默德也一直以自己的言行宣導寬容。據史載,穆罕默德在攻克麥加後勝利進城之日,曾對那些傷害過自己的人說:“今天對你們毫無譴責。你們走吧!你們都被赦免了。”他還說過:“三件事是伊瑪尼的根本:不要傷害說了‘萬物非主,唯有真主’的人;不要因一點罪過斷別人為叛教;不要憑一件工作的錯誤把人逐出伊斯蘭。”(《艾哈邁德錄穆斯奈德聖訓集》)

伊斯蘭教宣導的寬容理念還反映在信仰方面。《古蘭經》反對強迫他人信仰宗教。“對於宗教,絕無強迫;因為正邪確已分明了。”(2∶256)“如果你的主意欲,大地上所有的人,必定都信道了。難道你要強迫眾人都做信士嗎?任何人都不會信道,除非奉真主的命令。”(10:99-100)伊斯蘭教的發展歷史也表明,宗教寬容的原則總體上是得到落實的。在堪稱阿拉伯伊斯蘭文化黃金時期的阿拔斯王朝,“哈裡發統治下的基督教徒基本上還是享受著大量寬容的待遇的”。許多史料和檔可以表明,“作為受保護的民族之一來說,猶太教徒的生活,甚至比基督教徒還要過得好些”。在阿拉伯人征服西班牙南部之後,“基督教徒可以太太平平地信仰自己的宗教,不受任何干涉,他們內部的事務,由土著的法官,依照教會的法律而裁判”。

(七)誠信

誠實守信是伊斯蘭教的基本道德要求。《古蘭經》要求信眾與誠實的人為伍。“信道的人們啊!你們要敬畏真主,要和誠實的人在一起。”(9:119)真主還為誠實者許諾了“樂園”:“這確是有裨于誠實人的日子。他們得享受下臨諸河的樂園,而永居其中。真主喜悅他們,他們也喜悅他。”(5:119)

《古蘭經》還鼓勵信眾言而有信、履行諾言,並視信諾為敬畏者的美德。如:“凡踐約而且敬畏的人,(都是真主所喜愛的),因為真主確是喜愛敬畏者的。”(3:76)“你們應當履行諾言;諾言確是要被審問的事。”(17:34)

先知穆罕默德也有許多關於誠信的教誨。如“你們要堅持誠實的美德,因為誠實會引導你們走向正義,正義會引導你們步入樂園;說謊話引導你們走向犯罪,犯罪會引導你們步入火獄。”(《提爾密濟聖訓集》)他還把不誠實和不履行諾言視同偽信士的標誌:“偽信士有三個特徵:說話便撒謊,結約便失信,受託便背信棄義。”(《布哈里聖訓集》)

(八)和諧

伊斯蘭教宣導和諧,不僅主張人與人之間奉行仁愛、平等、公正、寬容等原則,實現和諧相處,而且追求人與宇宙、自然間的和諧。

伊斯蘭教認為,真主創造的整個宇宙就是一個和諧的整體。《古蘭經》雲:“他(真主)創造萬物,並加以精密的註定。”(25:2)“他創造了七層天,你在至仁主的所造物中,不能看出一點參差。你再看看,你究竟能看出什麼缺陷呢?”(67:3)真主還創造了自然環境和各種物質資源,供人類開發利用:“我在大地上為你們和你們所不能供養者而創造了許多生活資料。”(15:20)“他制服海洋,以便你們漁取其中的鮮肉,做你們的食品;或採取其中的珠寶,做你們的裝飾。你看船舶在其中破浪而行,以便你尋求他的恩惠,以便你們感謝。”(16:14)因此,人應該尊重並親近真主創造的自然,而不可肆意掠奪自然、破壞自然。

據“聖訓”記載,先知穆罕默德在路過麥迪那附近的吳侯德山時,曾經深情地對隨從說:“這是吳侯德山,我們愛它,它愛我們。”(《布哈里聖訓集》)這段“聖訓”對人與自然的和諧關係作了詩意表達,可見在先知穆罕默德眼裡,人與自然之間的關係,堪比朋友和愛人。

 

三、揚棄與重建:阿拉伯伊斯蘭價值觀的當代審視

在上文中,筆者參考阿拉伯伊斯蘭世界學者的觀點,主要依據《古蘭經》和“聖訓”兩大經典,歸納梳理了伊斯蘭教宣導的核心價值觀。無疑,這些價值觀不是阿拉伯伊斯蘭社會價值觀念的全部,但它們代表了伊斯蘭教的精髓,體現了阿拉伯伊斯蘭文明的特色,也是能為世界各國人民接受、認同和贊許的。“正因為伊斯蘭教具有這些精髓,它才能激勵人們創造出歷史上燦爛輝煌的物質文明,更為古往今來無數信徒提供了精神慰藉和心靈寄託,啟示他們追求理想與真理。換言之,這些精髓,恰是伊斯蘭教具有恆久性魅力的原因。”

與此同時,無論在阿拉伯伊斯蘭世界內外,客觀的時事觀察者都會注意到,當今的阿拉伯伊斯蘭世界,遠非歷代仁人志士們孜孜以求的理想世界。相反,這裡比世界其他地區經歷了更多的紛爭、衝突乃至戰爭;中東地區的極端主義和恐怖主義,不僅使阿拉伯伊斯蘭國家廣大民眾深受其害,而且已演變為困擾全世界的人類之大患;許多阿拉伯伊斯蘭國家仍未擺脫貧困、落後、專制、動盪的重壓;曾經燦爛輝煌的伊斯蘭文明體系正處於尷尬的邊緣化地位。針對當代阿拉伯民族與其他民族之間總體差距越來越大這一事實,充滿憂慮的當代阿拉伯學者發出了感慨:阿拉伯人“已瀕於一道真正的鴻溝——文明和科學的鴻溝”。其實,今日阿拉伯伊斯蘭文明面臨的困境,只是這一文明在中世紀黃金時期以後陷入的漫長衰微期的延續。著名的美藉黎巴嫩裔史學家希提在20世紀30年代出版的《阿拉伯通史》中曾經寫道:“弊病卻是根深柢固的。在土耳其人來臨之前好幾個世紀,伊斯蘭教創造的火花早已熄滅了。13世紀開始的經院神學的全勝,在精神領域中正統派和神秘派的佔據優勢,科學精神的衰退,不加批判地尊崇古人之風的盛行,以及墨守成規等,這一切都不利於學術研究和學術創作。束縛阿拉伯人智力的這些桎梏,直到19世紀早期在西方的影響之下,才開始逐漸解除。”令人遺憾的是,上述束縛阿拉伯伊斯蘭民族智力的那些桎梏,其實在今天仍未得到徹底解除。

因此,在討論阿拉伯伊斯蘭價值觀時,一個重要的問題自然會擺在我們面前:如何結合阿拉伯伊斯蘭文明的當下境遇,客觀、全面地審視阿拉伯伊斯蘭價值觀念?為此,有必要將以下幾點納入考量:

第一,阿拉伯伊斯蘭價值觀和阿拉伯伊斯蘭社會一樣,兼有同一性和多元性。一方面,信仰伊斯蘭教的各民族信奉同一個真主、同樣的經典,對教義、教法的理解有許多共性,因此其價值觀在很大程度上具有同一性。另一方面,阿拉伯伊斯蘭世界的價值觀又呈現出多元特色,並在多個層面有所體現。

伊斯蘭教在發展過程中,內部衍生出的諸多派別對宗教的理解並不完全一致,遜尼派和什葉派兩大教派對教法的理解就存在差異。“當遜尼派的四大教法學派被公認後,遜尼派只允許後來的教法學家接受‘仿效’原則,承認權威,而不允許再有任何創新;什葉派則主張,在伊瑪目隱遁之後,它的教法權威(穆智台希德)可以對教法做出新的闡釋,承認穆智台希德釋法的權威性。”而歷來受到知識精英青睞的蘇非主義,是對伊斯蘭教中教條主義和形式主義的一種反抗,它和正統伊斯蘭對真主的理解有很大不同。古波斯蘇非大詩人魯米的觀點集中體現了這種不同:“真主在正統伊斯蘭的觀念中至高無上,而魯米認為它是內在;對於前者,真主與世界分離;對於魯米,真主與世界相聯;對於前者,真主是抽象的,位於宇宙之外;對於魯米,真主處於宇宙之中。正統伊斯蘭教認為真主並不顯現在事物中,而魯米認為真主在萬物之中永無止境地顯現。”

伊斯蘭教在從阿拉伯半島傳向世界各地之後,“除保持其基本信仰外,也經歷了一個民族化、地方化的過程,它吸收了當地宗教的某些成分和地方習俗,增添了不同的色彩”。因此,伊斯蘭教在不同國家和地區也呈現出不同風貌。

即使在一國之內,不同階層、不同地區以及具有不同意識形態和教育背景的人,在價值觀包括對宗教的認知上也存在差異。阿拉伯社會總體上由遊牧民(貝都因人)、農民和城市居民三種群體組成。“貝都因人對於伊斯蘭教的唯一認識就是‘萬物非主唯有真主,穆罕默德是主的使者’,至於禮拜、天課、齋戒和朝覲等教規,他們並不嚴格遵守,民間宗教在一些部落中依然盛行。”在廣大農村,“農民敬畏真主,害怕邪惡,相信命運。他們重視民間宗教,敬仰聖徒,以祈求平安幸福,卻不喜歡官方宗教的抽象概念和繁文縟節”。而在城市,統治階層和大商人階層“不但追求獲取政治權力,而且物質佔有欲極強,還利用宗教為自己裝點門面”。

伊斯蘭教的一體多元特色,在中國伊斯蘭教的發展過程中也有體現。伊斯蘭教進入中國1300多年以來,受中國自然條件、歷史環境和文化傳統的影響,也呈現出某些中國色彩。在當今阿拉伯伊斯蘭世界普遍面臨困境、缺乏成功模式可供借鑒的背景下,中國伊斯蘭教更應該走出一條屬於自己的本土化發展之路,從穆斯林先賢“以儒釋經”的歷史嘗試中獲得啟示,將中國的傳統智慧和當代經驗與伊斯蘭的原則結合,為宗教適應現代化,為宗教在不同文化背景下的發展,貢獻寶貴的中國經驗。

第二,如何全面、準確地理解伊斯蘭宗教經典,是一個十分重要的問題。作為一門古老的宗教,伊斯蘭教和世界其他幾大宗教一樣,其經典具有一定的隱晦性、歧義性和開放性;而且,其中許多內容的出現是有其原因和背景的。埃及著名文化學者艾哈邁德·愛敏指出:“《古蘭經》的敕降,是適合於當時社會的狀況和需要的。”他認為,如果不理解《古蘭經》降示時的社會背景,往往會發生誤解經義的情況。因此,《古蘭經》只有一本,但對它的闡釋與解讀卻多種多樣。從古至今,人們往往會把自己的認識水準和價值取向帶到對經文的理解中,無論是開明之士還是偏執之徒,都能從《古蘭經》中找到自己所需的內容。如《古蘭經》懺悔章的“寶劍經文”,就經常被狂熱分子用作宣揚激進思想乃至恐怖主義的依據。有經注學家甚至認為,“寶劍經文”廢除或中止了《古蘭經》中主張寬容對待異教徒的經文。但是,圍繞這種理解從古至今一直存在極大爭議。此外,《古蘭經》中關於婦女地位的一些表述,也容易被人視為歧視婦女的證據。同樣情況也出現在對“聖訓”的理解上,不同匯錄者彙編的“聖訓”集中,都不乏一些讓普通讀者感到不解、甚至讓穆斯林信眾也覺得困惑的言論和事件。

因此,僅僅強調“回歸經訓”是不夠的。更重要的問題是如何從總體上把握宗教經典的精髓,對其做出合乎時代要求的解讀。正如朱威烈教授所言,“伊斯蘭文明體系的發展,最終得從本身的歷史、宗教信仰和民族屬性出發,在依據自身的發展利益需要選取或重新解讀《古蘭經》、‘聖訓’的有關經文的基礎上,制定出國家建設和民族建設的指導原則,並通過對古今文化、內外文化的兼收並蓄和繼承創新才能實現”。

第三,在阿拉伯伊斯蘭世界內外,學術界有相當多的論述認為,當代阿拉伯伊斯蘭社會在思想觀念上還存在不少弊端,這是妨礙伊斯蘭社會進步的深層原因。有學者指出,伊斯蘭文化尤其是阿拉伯傳統文化中,具有尊古貶新、保守封閉、自大排外的積弊。在阿拉伯世界一向盛行的說法之一是伊斯蘭教創立後的前三個世紀最為理想,以後的歲月每況愈下。這種觀點強調伊斯蘭的出路在於回歸原初,遵循“先賢之道”(即“賽萊菲葉”)。在阿拉伯語中,“創新”(ibda’)與“異端”(bid’ah)源於同一個詞根,任何思想創新都有可能被指責為“異端邪說”。在遜尼派多數教法學家看來,“創制”(即對教法的闡釋)之門自西元10世紀起就已關閉,後人只能“因襲”前人,不得有任何創新。更有甚者,“現代化”(hadatha)這一詞語及其代表的文明現象,在不少人看來也不能接受。隸屬於伊斯蘭合作組織的權威性學術機構“國際伊斯蘭教法學會”1998年曾頒佈“伊斯蘭教應對全面現代化”的決議,認為“‘現代化’是一種新的思潮,建立在神化理性、拒絕玄冥、否認天啟、破壞一切傳統信仰、價值和道德的基礎之上。在這個意義上的現代化,是一種反宗教思潮,它反對伊斯蘭的根本和原則,是被真主、使者和穆斯林拒絕的,即使它披上‘珍惜’、‘革新’伊斯蘭的外衣”。

有學者認為,“阿拉伯民族受過去的影響,甚於世界上任何其他民族……人們膜拜過去,把過去視為未來的最佳典範”。當代阿拉伯大詩人阿多尼斯一針見血地指出:“阿拉伯文化,就其主導的、沿襲至今的形式而言,是具有宗教性結構的,即它是因襲文化,它不僅強調因襲,而且拒斥創造,從而妨礙了任何真正的進步。換言之,在我看來,阿拉伯生活要想復興,阿拉伯人要想創新,就必須打破阿拉伯思想中這種主流的效仿機制,改變曾經和仍然在左右這種思想的認知和理解方式。”

 

四、餘論

綜上所述,阿拉伯伊斯蘭價值觀是一套十分複雜的體系,其中既包含許多優良傳統和可貴品質,同時也存在不少制約社會進步的嚴重弊端。阿拉伯伊斯蘭世界許多有識之士也已經意識到,伊斯蘭世界目前陷入諸多困境的深層原因之一在於文化觀念的落伍。因此,阿拉伯伊斯蘭民族迫切需要在已有的思想文化基礎上,重建適應時代要求的新文化和新價值觀。

無疑,新文化和新價值觀的重建,首先離不開以時代的眼光對傳統觀念進行客觀、冷靜的審視和評價。在這方面,對宗教經典作出與時俱進的再闡釋,是勢在必行的當務之急。這就需要在重估傳統價值觀的基礎上,弘揚傳統文化中傳承下來的極為珍貴且具有普世意義的價值觀念,同時剔除某些與時代不相稱、妨礙社會進步的思想觀念,並以伊斯蘭文明黃金時期那種海納百川的胸襟,吸納其他文明的優秀成果,引入自由、理性、科學、法制、人權等當今人類共同珍視的進步價值觀,通過審視、重估、揚棄、吸納,實現阿拉伯伊斯蘭價值觀在新時代的重建與昇華。

人類在現當代的遭遇與經驗表明,只有將東西方文化的精髓相融合,才能為人類創造一個更合理的未來。雖然西方文明中的許多核心價值觀已顯示出巨大的進步意義,但西方文明中過於強調維護個體利益的文化觀念,以及片面的人類中心主義、狹隘的西方中心主義、貪婪的物質至上主義等,在某種程度上也導致了當今人類面臨戰爭頻仍、弱肉強食、物欲橫流、精神空虛、道德淪喪乃至環境惡化等困境。如何在自由中引入公正,在理性中注入同情,為人權賦予責任,以道德輔助法制,即如何匡正有失偏頗的現代性,是東西方有識之士都在苦苦探索的問題。在這方面,阿拉伯伊斯蘭文明中許多優秀的精神遺產和價值觀念,完全有可能為之提供寶貴的資源。伊斯蘭文明這一曾為人類做出巨大貢獻的古老文明,能否在未來再現輝煌?讓我們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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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薛慶國:博士生導師,北京外國語大學阿拉伯語系主任,中國阿拉伯文學研究會副會長兼秘書長、中國阿拉伯語教學研究會副會長、中國中東學會常務理事、中國阿拉伯友好協會理事、中阿合作論壇研究中心理事、《阿拉伯世界研究》雜誌編委。

【本文原載於《阿拉伯世界研究》2018年第2期, 轉載自公眾號“上外中東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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