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蘭經啟示中的穩定與通變

凡是對古蘭經進行思考的人,會從古蘭經的神聖明文中發現大量穩定與通變高度融合的證據。我們不妨舉一部分例子來說明這一問題。

(一)穩定體現在安拉對信士社會的描述中:“他們的事務,是由協商而決定的。”(古蘭經四二:38)也體現在對使者的指示中:“你當與他們商議公事。”(古蘭經三:159)所以,任何統治者、任何社會都無權取消政治生活和社會生活中的協商原則。任何執政者都不得用強權把自己的意志強加於別人。同時,靈活性又體現在:沒有一種固定不變的協商形式,否則將對社會造成危害。有了這種通變,無論星轉鬥移、滄桑之變,信士們都可根據形勢發展的需要,按照適合自己的形式去執行協商的天命,而不致受一種僵化形式的羈絆。

(二)下列節文體現了穩定性:“安拉命令你們替眾人判決的時候要秉公判決。”(古蘭經四:58)“你當依安拉所降示的經典而替他們判決,你不要順從他們的私欲,你當謹防他們引誘你違背安拉所降示你的一部分經典。”(古蘭經五:49)古蘭經節文命令必須謹守公正、遵循安拉的啟示、遠離私欲,這是不容有任何疏忽的,因為它是判決和司法方面斷然而穩定的律例。但是,靈活性也清晰可見:判決方面沒有既定的具體方式;是經過一個部門呢,還是經過多種管道?是通過一個法官(嘎最)呢,還是採用集體法庭的形式?有必要設立一個刑事法庭,又設立一個民事法庭嗎?……象此類問題都由領導人自由處理和解決,而制法者(安拉)的宗旨只是立行公正、消除不義、實現公益、遏制危害。制法者明令規定了原則和目標,而沒有指定具體媒介和方式,以便給人們提供方便與機會,讓人們自行選擇適合自己時代、環境和形勢的方式。

(三)穩定體現在如下節文中:“信士們不可舍同教而以外教為盟友;誰犯此禁令,誰不得安拉的保佑,”靈活性又體現在同一節文的例外律例中:“除非你們對他們有所畏懼而假意應酬。”(古蘭經三:28)又如:“除非被迫宣稱不信、內心卻為信仰而堅定者。”(古蘭經一六:106)“安拉不喜愛[任何人]宣揚惡事,除非他是被人虧枉的。”(古蘭經四:148)

對那些為個人和社會環境所逼、無力堅守固有行為規範的人來說,這些例外律例提供了一種方便。然而,必須防範這種例外轉化為思想和行為的本來原則。

(四)穩定體現在安拉的如下啟示:“禁止你們吃自死物、血液、豬肉,以及誦非安拉之名而宰殺的、勒死的、捶死的、跌死的、觚死的、野獸吃剩的動物,但宰後才死的,仍然可吃;禁止你們吃在神石上宰殺的;禁止你們求籤,那是罪惡。今天,不信道的人,對於[消滅]你們的宗教已經絕望了,故你們不要畏懼他們,你們當畏懼我。今天,我已為你們成全你們的宗教,我已完成我所賜你們的恩典,我已選擇伊斯蘭作你們的宗教。”(古蘭經五:3)通變體現在同一節文的後部分中:“凡為饑荒所迫,而無意犯罪的,[雖吃禁物,毫無罪過],因為安拉是至恕的,至慈的。”(古蘭經五:3)由此確立了“關注需要”的原則,但卻不是讓人由馬信韁,而是作了限制:“無意犯罪。”即不是偏向非法或多行非法。另一些古蘭經節文也指出:“無意肆虐,且不過分。”(古蘭經二:173)即不侵犯他人、不超越需要的程度。這是對“需要”原則的制約,以免人們以“需要”為名而沉湎於非法事物之中。因此,確定了另一原則:“由於需要而允許的事,必須根據需要的程度來酌定。”

(五)斷然禁止在大地上破壞搗亂的古蘭經節文,體現了穩定特色:“在改善地方之後,你們不要在地方上作惡。”(古蘭經七:56)“你們不要在地方上為非作歹。”(古蘭經二:60)這無疑是總原則。但在戰爭中痛懲敵人、盡可能以最小的損失迫使敵人投降時,卻有例外的律例,體現了通變:“無論你們砍伐海棗樹,或任其依然存在,都是安拉所允許的,他准許伐樹,原為淩辱放蕩者。”(古蘭經五九:5)這段古蘭經節文降示的時代背景是:穆聖帶領穆軍包圍了白尼奈基爾猶太人,並命人砍伐了他們的一些棗樹,猶太人就向穆聖發難說:“穆罕默德啊,你以前曾禁止破壞行為,並譴責破壞者,現在你怎麼又砍伐和燒毀我們的棗樹呢?”於是,這段節文降示,以反駁敵人:那是出自安拉許可,安拉要借此淩辱犯罪者。

(六)有斷然明文依據的問題中,古蘭經不接受任何創制演繹(伊吉提哈德),體現了穩定特色;因為人的見解和主的律例不能相提並論。所以,古蘭經譴責把利息和買賣等同起來的人,因為安拉准許買賣而禁止利息;這裡沒有類比的餘地。對此安拉說:“這是因為他們說:‘買賣恰象利息。’安拉准許買賣,而禁止利息。”(古蘭經二:275)但是,在理解不同、評估各異的司法等問題中,卻允許創制演繹,體現了通變。安拉說:“[你應當敘述]達伍德和素萊曼,當百姓的羊群夜間出來吃莊稼的時候,他倆為莊稼而判決,對於他們的判決我是見證。我使素萊曼知道怎樣判決。每一個我都賞賜了智慧和學識。”(古蘭經二一:78-79)古蘭經節文以“知道”專指素萊曼,是他抓住了問題的要害;同時儘管達伍德判斷失誤,但仍以“智慧”和“學識”稱頌二者。因為達伍德是對或然性的問題作了自己力所能及的演繹。

【節選自《伊斯蘭的特色 》,尤素福·格爾達威 著,張維真 譯,題目是編者所加。】

    為您推薦

    發表評論

    電子郵件地址不會被公開。 必填項已用*標注

    1條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