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正與平衡

伊斯蘭的一個突出特色是“中正”,或曰:“平衡”。即在兩個對立的事物之間實現一種均衡、中和,不致使一個方面獨具影響,而排斥另一方面;使一個方面不致超出自己的許可權,而侵犯另一方面的權利。

這種相互對立的事物,如精神與物質,個人與集體,現實與理想,穩定與變化,等等。在它們之間實現“平衡”,就是給予每一方以公正的許可權範圍,既不增也不減,既不膨脹也不萎縮。古蘭經對此指出:“他曾將天升起,他曾規定公平,以免你們用稱不公。你們應當秉公地謹守衡度,你們不要使所稱之物分量不足。”(古蘭經五五:7-9)

人類無法創造一種均衡的制度

人的智力、知識都是欠缺而有限的,加之人自覺不自覺地受個人、家庭、黨派、地方、種族等因素的影響,創制一種均衡制度遠非人力所為。因此,人為的制度(無論個人所為還是團體所為)總是免不了過分或不及。這對於悉心研究現實和歷史的人,是懸若明鏡的。恰如其分、不偏不倚地給予宇宙中一切事物(物質的、精神的)應有的許可權,只能是安拉所為。因為安拉創造了萬物,預定了萬物規律;安拉徹知萬物、洞悉萬物,他的慈愛和知識包羅萬象。毫不足奇,這種精確的平衡既體現在安拉的創造中,也體現在安拉的律例中。安拉是創造者,也是律例制定者;平衡現象是安拉所定法律、正道的特徵,換言之,是伊斯蘭制度、生活方式的特徵,也是安拉創造並完美的宇宙的特徵。

平衡是大宇宙的徵象之一

我們看看周圍的世界,就會發現,夜與晝,黑暗與光明、熱與冷,海洋與陸地,各種各樣的氣體,都有特定的比例、份量和程度;其中的一個方面不致侵犯它的對立面,不得超出自己特有的範圍和職能。太陽、月亮、群星、太空中所有的天體,無不按一定軌道運行,既不和其他天體發生碰撞,也不會脫離自己既定的軌道。偉大的安拉說:“我以定量創造萬物。”(古蘭經五四:49)“你在至仁主的所造物中,不能看出一點參差。”(古蘭經六七:3)“太陽不得追及月亮,黑夜也不得超越白晝,各在一個軌道上浮游著。”(古蘭經三六:40)“日月是依定數而運行的。草木是順從他的意旨的。他將天升起,他規定均衡。”(古蘭經五五:5-7)

著名文學家陶菲格·哈基姆注意到這一廣泛的宇宙現象,即宇宙中的大千世界,人類生活的各個領域,在貌似對立、矛盾的事物中,無不存在著一種中和與平衡。據此,陶菲格建立了自己在文學、藝術、文化方面的學派,稱之為“平衡論”。陶菲格在談到人所生存的地球時強調指出,地球最重要的性質是和太陽實現一種均衡的生態關係。他說:“當這種平衡失調時,地球就會被太陽吞噬,或流失於太空中。所以,平衡是地球生命的第一要素。那麼,平衡是否也是人的系統的第一要素呢?讓我們首先從作為物質實體的人去觀察:人是靠什麼生活的呢?是靠呼吸。什麼是呼吸呢?是呼與吸之間的一種平衡的活動。倘若這種平衡發生混亂,呼氣超過應有的範圍而使吸氣跟不上,或吸氣超乎常規而延誤了呼氣,人的生命就會停止。如果我們再來思考一下人的精神結構,會發現同一條規律。人的精神系統也有‘呼’與‘吸’的成份,如思想與情感,理性與心靈。健全的精神生活使思想和情感之間實現一種平衡;而所謂思想病、神經病,無非是打亂這種平衡的結果。其表現要麼使情感膨脹而報廢理性,使人回到‘孩提時代’;要麼放縱理性而禁錮情感,使人的理解職能陷入迷茫。因此,人是精神與物質高度平衡的實體。

“平衡論不僅僅適用於人,具平衡特性的地球上,一切物體的結構中無不蘊含這種平衡。這是物體生命的奧秘所在。動物、植物、無生物、有生物……其生物結構、化學結構中都貫穿著平衡規律。現代科學改變了十九世紀關於‘物質’和‘範疇’的理論,認為我們所謂的物質只不過是高度凝聚的‘能量’;同時發現了關於物質各分子之間引力的一些規律。引力是平衡的基礎。因為引力意味著存在兩種力量,而平衡意味著維持兩種力量同時並存,不致使一種力量消失在另一種力量之中。”[1]

在這裡,陶菲格先生注意到人這個小宇宙,從原子到太陽系的大宇宙中共有的平衡現象,據此建立了自己的文學及藝術流派。其實,如前所述,古蘭經早已指出了這一事實。這是古蘭經生活哲學的根本基石,即個人生活和社會生活、物質生活和精神生活等種種現象之間實現中和與平衡。古蘭經明確地宣示了伊斯蘭共同體的這一中正特色:“我這樣以你們為中正的共同體,以便你們作證世人,而使者作證你們。”(古蘭經二:143)伊斯蘭共同體的中正性源自她的生活制度的中正性。這是屬於中正共同體的中正制度,它平衡、中正,避免了過分與不及。

【節選自《伊斯蘭的特色 》,尤素福·格爾達威 著,張維真 譯,題目是編者所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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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陶菲格·哈基姆:《平衡論》第10-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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