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古蘭經看伊斯蘭倡導的人生觀

價值觀,是基於人的一定的思維感官之上而作出的認知、理解、判斷或抉擇,也就是人認定事物、辯定是非的一種思維或取向,從而體現出人、事、物一定的價值或作用。

價值觀對人們自身行為的定向和調節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價值觀決定人的自我認識,它直接影響和決定一個人的理想、信念、生活目標和追求方向的性質。

真主在古蘭經中提到了各式各樣的價值觀,這些價值觀能夠幫助我們在主道上塑造我們的理智與靈魂,最重要的是,古蘭經所提到的價值觀以及相關理念要求我們穆斯林一定要寬容待人,因為我們本身就是真主派遣在大地上的代治者。

然而不幸的是,有些穆斯林對古蘭經傳遞給我們的真理不屑一顧,然而,這些價值觀涉及到我們對生命的理解,涉及到對異見與異同的尊重,也涉及到正義與寬容等。

在這裡,就讓我們一起學習源自真主的真理,通過信仰,不斷加深我們對自我、人生、今世與後世的認識。

古蘭經的一大重點,就是對人性的重視與強調。真主說:

“當時,你的主對眾天神說:「我必定在大地上設置一個代理人。」他們說:「我們贊你超絕,我們贊你清淨,你還要在大地上設置作惡和流血者嗎?」他說:「我知道你們所不知道的。」”【2:30】

將阿丹作為“代治者”,讓他和他的子孫前赴後繼,以天啟方針治理大地是安拉的意志。這一方面說明了人類的起源,同時顯示出人類不同於其它被造物的特殊地位。阿丹及其子孫在這個物質世界佔據的“萬物之靈”的位置,對歷史發展到現在的人來說,根本不需要用別的任何證據去加以證明,因為歷史本身就是最有力的證據。

從天使的不解和疑問中可以看出,他們對人類的特性已經有某種瞭解,至於這是他們通過以往的有關類似被造物的經驗得知的,還是安拉已將這方面的情況告訴他們,經典未作說明,故未得其詳,我們只須確信,不宜臆想和深究。

天使們以為,贊主清淨、頌主超絕,確信造物主的完美無缺,是任何被造物存在的根本目的,這一目的已由他們體現出來,而“代治者”身上可能產生的“作惡”及 “流血”與這一宗旨大相徑庭。但是他們並不知道安拉通過這個集善惡優劣於一身的“代治者”將要創造的奇跡的全部意蘊,所以,安拉告訴他們:“我知道你們所不知道的。”

這節經文的意義,在於讓我們更加感恩、更加賞識自己的同胞,也會幫助我們更好地理解真主、理解真主與人類的關係。這節經文指出,真主在造化萬物時賦予了人類一系列特權,也指明人類是真主派遣在大地之上的代治者,真主沒有選擇天使抑或是任何其他被造物擔當此重任。

人類在真主造化的萬物與生靈中有著特殊的地位,因此,守護人性、保護全人類是我們至高無上的職責所在。正因如此,古蘭經才明確指出,謀殺是一項大罪中的大罪,古蘭經告誡我們,無辜殺害一人,就宛如殺害了全人類。

人們經常說,欠債還錢,殺人償命。但是,倘若自相殘殺是人之常情,那人類很可能早已滅絕於世間。

如果人類想要存活於世,我們每個人都要互相尊敬、互相保護。我們可以從中作出如下結論:人類是互相依賴、互相依存的,人類的存活與否、繁榮與否都取決於我們對生命的理解,取決於我們對他人生命的尊重。

古蘭經還提到了對人類異同與異見的尊重,其中包括對天啟資訊的不同理解,特別是對不同信仰的不同理解。這一切都是真主的前定,真主說:

“假若你的主意欲,他必使眾人變成為一個民族。他們將繼續分歧,但你的主所憐憫的人除外。”【11:118】

安拉是萬有的創造者、養育者、支配者。他的意志至高無上,他完全可以使人類成為一個統一的民族,而不再有信仰、族別和文化的差異:“假若你的主意欲,他必使眾人成為-個民族。”但安拉沒有如此安排,他意欲使人類具備自由意志,讓他們自由選擇,讓他們有分歧的特性和能力,同時為他們闡明正道與邪道,真理與謬誤,以便考驗他們,看哪個民族更加優秀,更能博得他的喜悅。所以,人類各族群的差異和分歧將永遠存在下去。

“如果你的主意欲,大地上所有的人,必定都信道了。難道你要強迫眾人都做信士嗎?”【 10:99】

安拉告訴穆聖(願主福安之),作為人類的創造者,如果他意欲的話,完全可以使大地上所有人成為信士,而不至於有歸信者、不歸信者及偽信者之分。但他意欲讓他們憑藉自由意志和分辨善惡的理智自己抉擇,以接受安拉的考驗,從中體現對安拉的依違和順悖。

既然安拉賦予人自由選擇的能力和權利,那麼正信應該來自人的主動選擇,而非穆聖(願主福安之)或任何人的強迫。因為那樣的信仰毫無價值,因其表現的是對強迫者的屈從而非對安拉的服從。

“眾人啊!我確已從一男一女創造你們,我使你們成為許多民族和宗族,以便你們互相認識。在真主看來,你們中最尊貴者,是你們中最敬畏者。真主確是全知的,確是徹知的。”【49:13】

安拉明確告訴全人類,他們同宗同源——父親是阿丹,母親是哈娃。他們成為不同民族、部落,不是為了互相嘲弄、蔑視、傾軋乃至殘殺,而是為了互通有無,共用各自的優勢。判斷一個個體或民族優劣尊卑的唯一標準,不是階級、貧富或任何物質因素,而是認識、敬畏和崇拜造物主的真誠程度。因為認識並崇拜造物主,意味著人認識了自身、宇宙規律及一切存在的實質。

穆聖(願主福安之)說:“你們全部都是阿丹的子孫,而阿丹造自泥土。那些以祖先的業績炫耀於世的人應該停止炫耀,否則他們在安拉看來,比甲蟲還渺小。”

光復麥加後,穆聖(願主福安之)騎在駱駝上給人們做了如下演講:“人們啊!安拉確已為你們摒除了誇耀祖先的蒙昧陋習。如今人只有兩種:虔誠畏主而被安拉視為高貴者的人,和惡劣卑鄙而被安拉視為卑賤者的人。因為安拉說:‘眾人啊!我確已從一男一女創造你們,我使你們成為許多民族和部落,以便你們互相認識。在安拉看來,你們中最尊貴者,是你們中最敬畏者。’”

通過以上這些經文,我們可以發現,真主在前定時就將人類造化的多種多樣,這種多樣性就包括信仰的異同。這些經文明確禁止穆斯林改宗叛教,禁止穆斯林否認其他天啟的信仰,也禁止穆斯林蔑視那些暫時還沒有找到真理的人們。

一個人信仰伊斯蘭與否,都由真主決定,真主在造化萬物時並沒有將人類造化為單一的群體,而是將人類造化為不同的族群。縱然是真主的使者穆罕默德(願主福安之),也無力決定某人是否會皈依伊斯蘭,但是,穆聖(願主福安之)為我們帶來了皈依伊斯蘭的天啟資訊。

簡言之,作為穆斯林,我們應當通過學習古蘭經來看清真主賦予我們的異同。

除人性外,古蘭經也強調了正義與公道的重要性。真主說:

“信道的人們啊!你們當維護公道,當為真主而作證,即使不利於你們自身,和父母和至親。無論被證的人,是富足的,還是貧窮的,你們都應當秉公作證;真主是最宜於關切富翁和貧民的。你們不要順從私欲,以致偏私。如果你們歪曲事實,或拒絕作證,那末,真主確是徹知你們的行為的。”【4:135】

安拉命令穆斯林在裁決糾紛、出庭作證、處理問題時力持公正原則,而且,只為取悅安拉而秉公裁決、作證,不追求他人的褒揚,不畏懼他人的貶抑。安拉的這一命令無一例外地包括所有人——無論是領導者還是被領導者,不論是國王還是庶民,無論是一家之主還是一邦之君。任何人都各自有著實施公正的廣闊領地,他們沒有任何理由推拒這一神聖的責任。他們的公正須達到這樣的程度,方能稱其為公正:即使秉公作證和裁決不利於自己、父母和親人也在所不辭。因為世間的公正,往往都是人在徇私時喪失的。他們不應偏袒任何人,不為取悅於富人而袒護他,也不應同情窮人而倒向他。世俗概念中的貧富貴賤,應絲毫不影響司法的公正。

安拉如此規定,因為他是普慈的,他對眾生的慈愛勝過母親對嬰兒的慈愛,正如聖訓所雲。安拉全知富人和窮人的真正利益所在,人即使多麼關心當事人中的任何一方,也達不到更不會超過他們的創造者安拉對他們的關懷。所以人只須嚴格遵循安拉的教導而主持公道。

“你們不要順從私欲而偏私。”公正是安拉的命令,服從這一命令就必須摒棄一己私欲,否則,公正無從實現。公正無疑是對人類的嚴峻考驗,做到它絕非易事。儘管如此,人類仍須恪守主命去努力實現公正。

“如果你們歪曲事實或拒絕作證,那麼,安拉是徹知你們行為的。”即如果人們不堅持公正原則,而是肆意歪曲事實、作偽證、徇情枉法或拒絕作證,或隱瞞實情,那麼,他們應該知道,安拉是徹知他們一切行為的,他們絕不能逃脫後世的嚴懲。

真主還說:

“信道的人們啊!你們當盡忠報主,當秉公作證,你們絕不要因為怨恨一夥人而不公道,你們當公道,公道是最近於敬畏的。你們當敬畏真主。真主確是徹知你們的行為的。”【5:8】

穆斯林在從事教門和世俗的一切事務時,必須堅持天啟原則,而且堅持原則只是為了取悅于安拉,而不是為了取悅某些人,或沽名釣譽。穆斯林在為他人作證時,必須秉公作證,不偏袒或傷害任何一方。因為只有公正,人們的合法權益才能得到保障。當一個民族中公正喪失,不義蔓生時,就意味著這個民族開始走向毀滅。人們在堅持公正時,甚至不應計較個人得失。即使對待與自己有怨仇的人,亦應堅持公正原則。對待敵人尚且如此,對待朋友和一般人就更應該公允了。

如果說各個民族的文化中都有宣導公正的內涵,那麼,伊斯蘭對公正不僅宣導,而且命令,並將它視為伊斯蘭信仰的最高境界——“敬畏”的體現:“公道是最接近敬畏的。”不僅如此,它還是後世清算賞罰的一項重要內容。

安拉徹知人類一切行為,在後世,他信賞必罰,巨細畢究。行為,在穆斯林的認識中不僅指肢體外在的動作表像,更指心靈、理智的任何細微活動。安拉在清算人的行為時,根本清算的是人體現為思想意念的自由意志。

倘若沒有公平與正義,我們就根本不可能感知或享受任何其他理念與價值觀,甚至也無法感知生命的意義。正因如此,“公正”在古蘭經中有著極其崇高的地位。

正如上述經文所示,真主命令穆斯林要秉公作證,命令我們不論在何種情形下都堅守公平與正義。古蘭經不僅要求穆斯林相互公平相待,也要在與非穆斯林打交道時同樣堅守公正之道,倘若我們無法做到這一點,那我們就違背了古蘭經的教誨。

此外,真主也在古蘭經中重點論述了寬恕與憐憫。古蘭經中所提到的寬恕與赦宥可以總結到如下兩節經文中:

“敬畏的人,在康樂時施捨,在艱難時也施捨,且能抑怒、又能恕人。真主是喜愛行善者的。”【3:134】

敬畏者的特徵一:遵奉安拉的命令施濟錢財。無論在逆境中或在順境中;無論在高興時或是鬱悶時;無論在健康時或生病時;無論在任何情況下,他們或多或少總有施濟。他們對施濟這項善功的重視,從不受任何主客觀因素的影響。那是因為他們深信,施濟是伊斯蘭的一項重要功修,是脫離火獄,進入樂園的必然途徑之一。

敬畏者的特徵二:抑制怒氣。每當出現激起怒氣的因素時,他們能夠及時克制自己,不是出自無能於發洩,而是有意克制。正如穆聖(願主福安之)所說:“真正的勇士,並不是所向無敵之人,而是能及時克制怒氣的人。”

關於抑制怒氣的方式,穆聖(願主福安之)說:“惱怒來自惡魔,而惡魔造于烈火,烈火可用水撲滅。所以,在你們惱怒時應立刻洗小淨,那樣怒氣就可消釋。”(艾哈邁德、艾卜·達吾德輯錄)又說:“誰有能力發洩怒氣卻抑制了怒氣,那麼,安拉將使他內心充滿寧靜和正信。”(艾卜·胡萊勒傳述)

敬畏者的特徵三:寬宥他人。當別人傷害他們時,在他們有能力報復的情況下,欣然原諒。這說明他們的大度、睿智和強大的抑制力。這比抑怒更高一個層次,因為抑怒者內心可能對對方並未寬恕,他只是控制住了怒氣,而寬宥是徹底的原諒。穆聖(願主福安之)說:“誰想得到樂園中的美宅和高品,那就讓他原諒有損於自己的人,接濟曾剝奪他權益的人,接續與他斷交的人。”(哈肯、托伯拉尼輯錄)又說:“在複生日,將有一個天使呼籲:你們中寬宥他人的人在哪裡?你們到主跟前去領取你們的賞賜吧!每個寬宥他人的穆斯林都有入住樂園的資格!”(伊本·阿巴斯傳述)

穆聖(願主福安之)不愧是世人的楷模。在吾候德之日,當他的叔叔哈目宰被敵人碎屍時,他發誓要將他們的七十人碎屍,但在光復麥加之日,他卻完全原諒了他們。

由於敬畏者具備以上崇高屬性,安拉將他們稱作“他所喜愛的人”。他們是認主獨一、拜主獨一的信仰造就的高尚之人,他們身上體現了正信的優越性,他們以自己的實際行為告訴世人:伊斯蘭的一切道德要求都是可以變成現實的,只要人有堅定的信念和切實的行動。

真主說:

“善惡不是一樣的。你應當以最優美的品行去對付惡劣的品行,那末,與你相仇者,忽然間會變得親如密友。”【41:34】

這就是安拉對信士的教誨:善與惡無論在性質、結果和回報上均不一樣。穆斯林作為以傳播真理正信為己任的人,應該發揚以善抑惡、以德報怨的高尚風格,這樣才能化解矛盾與積怨,建立友愛與互助,使世界充滿溫情與正義。

總而言之,伊斯蘭不僅僅是單純的宗教信仰,更是一個完美而完整的生活方式。

真主在古蘭經中給我們指明了人生的道路,也指明了獲取今後兩世幸福的方向,問題的關鍵,就在於我們是否願意去學習真主的信仰,去遵循真主的意願,以真主教導我們的偉大價值觀去生活,去追求今後兩世的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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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葉哈雅

出處:IslamiCity

原文:Values to live by according to the Quran

連結:http://www.islamicity.org/8898/values-live-according-qur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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