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族穆斯林“游墳”習俗的文化透析

回族的游墳習俗源於伊斯蘭教, 儘管發展到今天回族文化受到諸多異文化的影響, 然而卻依然保留了濃厚的伊斯蘭文化特色。並逐漸發展為回族文化重要的組成部分。對回族群眾來講, 遊墳具有濃厚的宗教意蘊, 同時也反映出深層的文化內涵。

作為回族穆斯林所宣導的一項重要的人生禮儀, 著名回族學者劉智認為游墳的意義在於,“一益於亡者, 一益於生者。亡人得親人來祈祝, 亡人之靈慰矣。生人視亡人之眾多, 知己身將必為塚中人也, 則貪世之心頓息, 向道之念油然, 其為益者大矣。功名富貴之士, 日爭於熱鬧之場。假使遊墳,其心自能歸於冷淡; 至愚不肖之人, 視善行如登天, 聞道義若苦毒, 日陷於非為之阱者, 使之遊墳,則噁心自息, 善念自生, 而非為僻行, 即能自戒。”正如劉智所說, 不論對於亡者還是生者, 游墳的意義都是巨大的。它一方面向真主祈禱減輕亡人生

前所犯的罪孽, 另一方面警示世人, 要樂善好施、棄惡從善。穆斯林相信生和死之間不存在明顯的界限, 今世和後世是緊密地聯繫在一起的。遊墳對於今世之人來說, 就是要警告、勸誡他們對自己的行為負責任, 為今世的生活辛苦勞作、努力耕耘,進而追求後世的幸福。就此意義來講, 游墳的意義既有益於亡者, 更有益於生者。今世乃通往後世的橋樑, 後世乃今世人生之歸宿。在遊墳的過程中,回族穆斯林不斷地培養了寬恕、忍耐、救濟貧孤的崇高美德, 同時不斷地強化了對於伊斯蘭教的信仰和追求。

然而今天我們在重新認識“遊墳”習俗的時候, 就不能單單用“有益於生者, 有益於亡者”加以概括。實際上, 對於“游墳”文化的解讀, 我們需要瞭解的還有很多。

( 一) 遊墳習俗是回族宗教信仰和倫理道德的完整體現。

回族是一個信仰伊斯蘭教的民族。圍繞伊斯蘭教信仰展開的各項活動則構成民族生活的最主

要方面。“認主獨一”是伊斯蘭信仰的核心和基礎。在遊墳中, 回族穆斯林將對“真主—安拉”的稱頌貫穿始終。並不斷地祈求真主的憐憫和恩賜。他們相信在現實的世界之外, 還有一個永恆的力量存在即萬能的真主。它至仁至慈、造化萬物。游墳就是要博得真主的同情, 以贖去生者與亡者的罪過,祈求今生與來世的福祿。游墳讓回族穆斯林懂得參悟和省過。參悟真主內外之恩賜, 參悟真主的美德, 恰如穆聖所提點的那樣“你們參悟安拉的一切性格”。而省過就是要對自己的過失進行反省, 改過自新, 行善積德, 以便死後接受安拉的末日審判。

與佛教追求人生解脫不同, 伊斯蘭教在重視“來世”的同時, 主張積極入世, 強調對今世的追求和辛勤耕耘是實現後世幸福的良好途徑。為了實現這種兩世吉慶的幸福理想, 必須提倡和鼓勵一切美德, 同時也必須禁止一切惡行。《古蘭經》中說:“行一個螞蟻重的善事者, 將見其善報; 做一個螞蟻重的惡事者, 將見其惡報。”筆者認為游墳的過程實際上恰恰是一個行善的過程, 為亡者祈福祛罪, 使其免於苦難。給親友貧孤散以乜貼, 使其免受饑寒。但同時我們注意到, 恩澤的施予不是單項的, 而是雙向的。在遊墳的過程中, 遊墳者在施捨和奉獻的同時, 能夠得到回報, 從而獲得真主對他的福祉, 以便今後更好地生存和發展。由此可以看出, 遊墳的發展是建立在對真主的信仰以及利益互惠的基礎之上的, 因而是任何力量也無法阻止的。就如馬林諾夫斯基所言宗教儀式“不僅為著舉行非個人的儀式, 並且是為著促進彼此的利益和保證彼此的責任。”

( 二) 游墳使穆斯林的行為保持規範

對回族人來講, 遊墳不僅僅是一種儀式, 而是一種對於伊斯蘭精神的解讀, 同時也是傳遞回族傳統文化的一種重要的方式和手段。它將穆斯林對真主的信仰融入到禮儀規範當中, 不斷強化“真主獨一”的宗教觀念, 使穆斯林的個體和群體行為遵照傳統的社會規範, 從而維護回族社會控制體系的正常運作。遊墳是一種重要的民俗文化事項,正如鐘敬文先生所說:“民俗文化在一定的有關範圍內, 也盡著軌范群體成員的作用⋯⋯跟法律和道德相比, 在性質上, 它更接近于一般道德規範。但它對人們生活和心理的普及與深入上, 比起一般的道德來實在更進一步。”!"#遊墳必須要遵守一定的規範, 這對回族穆斯林提出了具體的要求。對於超越習俗而行事的人, 自然會受到來自其他回族社區成員的壓力, 同時也會受到真主的“威懾”。這雙重壓力會促使他重新回到習俗規範的體系當中。

游墳使回族人更加嚴謹自律, 這充分體現在回族人通過自省的方式進行自我約束和管理上。自省就是悔過, 對已經出現的過失和罪責的自我反省。遊墳儀式要求人們感念真主, 向安拉懺悔所犯的罪過, 檢討自己的過失和無知。這是一種利用民俗儀式本身達到規範個體行為的方式, 從而有利於整個群體社會朝著良性的方向發展。

( 三) 遊墳能發揮良好的教育功能

回族的教育通常是由兩部分組成, 一是家庭教育, 一是社區教育。而遊墳既包含有家庭教育的成分, 同時又具有社區教育的內涵。那是因為, 遊墳儀式的展開, 是由親情以及民族情誼等雙重情感來維繫的。人們一方面可以通過家庭親屬的勸教, 另一方面也可以通過其他穆斯林的示範, 並通過自身的參悟來體會伊斯蘭文化的內蘊。

此外我們注意到遊墳舉行的地點是在墳園,這就為教育提供了特殊的空間。它有利於將莊嚴與肅穆的環境與緬懷亡人的凝重心理結合起來,使遊墳者獲得更多的人生啟迪, 並通過誦念《古蘭經》感受真主無上的恩德, 體會伊斯蘭教義的精神實質。同時它提醒活著的人, 應珍惜亡人生前的日子, 孝老敬老, 以德養老, 也使遊墳者深刻認識到,樂善好施、愛人愛己、愛族愛教、愛國愛家是他們應盡的義務和責任。

( 四) 遊墳能夠慰籍回族穆斯林的情感

從儀式本身來講, 遊墳僅僅是悼念亡人的一種方式, 其最基本的功能就是寄託哀思。對待亡人, 不同的民族有不同的情感表達方式。而回族穆斯林則選擇了“遊墳”, 以示對亡人的思念之情。但是這種情感的表達, 並不是以眼淚的形式來表現。因為在穆斯林看來人無常是返本歸真, 是自然之理。

同時, 遊墳為回族穆斯林更好地“參悟”人生搭建了一個有效的平臺。伊斯蘭文化博大而精深,對它的參悟是每個穆斯林執著追求並希望努力達到的境界。遊墳讓人們認清死亡的本質, 在誦念經典的過程中理解後世對於現世生活的意義, 啟發活人為了今生美好生活而努力奮鬥, 為後世的幸福鋪設通途。也正因為如此, 遊墳給回族人帶來了適宜而平衡的精神調養。通過遊墳他們既可以得到心靈的慰籍, 感受到亡人給予的莫大支持, 又可以把那種對於現世生活的不滿, 以及對於與社會規範和習俗發生矛盾時所產生的抱怨情緒縮減到最小程度, 從而培養了回族人特有的忍耐力以及平和的心理狀態, 同時也激發了回族穆斯林為生存而不斷進取、勇於開拓的能力。

( 五) 遊墳是“民族自識”與“民族他識”的具體表現

回族雖然散居在全國各地, 深受其他民族, 尤其是漢族文化的影響, 但是對於民俗禮儀活動, 即民族性的活動從不懈怠。並不斷向外人展示作為一個獨立個體的特殊性, 以此達到民族的認同, 從而獲得民族的“自識”與“他識”。回族的遊墳便是如此。在不同的地方, 遊墳的規模、遊墳的時間都不甚相同, 但是所遵循的主體禮儀規範卻具有相對的一致性。游墳的男性同胞均戴白色小帽, 以示他們是虔誠的穆斯林, 他們誠心敬意地來給亡人走墳。在大的節日裡, 由阿訇引導的大規模的遊墳會使旁觀者歎為觀止。他們會慨歎回族具有如此強大的民族凝聚力。此時, 遊墳已不再是追思亡者本身, 而上升為民族心理的認同、民族情感的昇華以及回族自身的標識。從這個意義上講, 游墳也自然成為了保持文化傳統的有效手段。“不同的民族風俗習慣, 可以作為區別不同民族的界限”其含義也在於此。

通過游墳, 回族穆斯林可以強化自己的民族意識, 更加深刻地理解伊斯蘭深厚的精神文化實質, 並不斷深化作為回族成員的倫理道德觀念和價值觀。同時也不斷增強回族穆斯林的民族自豪感, 使回族群眾更加緊密團結, 為維護民族利益和實現民族發展做出努力。

( 六) 游墳自然體現回族穆斯林的平等觀

伊斯蘭號召人人平等, 不分等級, 象兄弟般相處, 愛人如愛己。同時《古蘭經》也多次提到穆斯林要公正公平。這促成回族社會向著更加和諧的方向發展。遊墳警示人們, 要平等互愛、學會忍耐, 養成謙遜為人的良好品性。同時也使遊墳的人更加尊重亡者, 也尊重身邊的親友。

縱觀回族穆斯林的葬禮, 我們能深刻地體會到回族民俗禮儀所具有的平等思想。每一個回族穆斯林無論在生前貧富貴賤, 歸真後都同樣用三丈六尺白布裹遺體, 埋在同一塊墓地, 墓內沒有任何陪葬品, 平等地分享著自然資源。按照伊斯蘭教義, 每個穆斯林去世後都要接受真主的“審判”, 無一逃脫, 要麼升入天堂, 要麼墜入地獄。以上思想深刻反映了真主面前人人平等的思想觀念。同時也向人們表達了教內皆兄弟, 穆斯林內部無高低貴賤之分的深刻理念。透過回族的遊墳習俗, 我們依然可以看出回族民族文化中的平等思想。當進入墳園時, 遊墳者是向所有的亡人道“色倆目”, 並非因顧念亡故的親友, 而放棄對其他亡人的祝福。在回族穆斯林看來, 為一切亡人禱告是在世之人應盡的職責。每個亡人都有受人悼念的權利。放眼望去, 墳園中都是一樣的墓塚, 同樣的墓形, 同樣的占地面積。園中的每一處都被認為是清潔的地方, 遊墳者的心靈也因此而得到淨化。為亡人禱念的經文都是《古蘭經》, 並非由於亡人生前地位、財富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即便是西北穆斯林門宦中的教主也是如此。遊墳的禮儀程式可能會因地域的不同表現出相對的差異性和變異性, 如在南方以及西北地方的一些穆斯林中游墳是要焚香的,但是主要程式沒有太大的區別。

( 七) 遊墳深刻反映了人與自然和諧共處的思想理念

伊斯蘭教把穆斯林的死亡看成為真主的命定安排, 實屬理所當然。然而, 它同時也說明了回族穆斯林所看待的死亡是“自然”之理。它符合自然界的發展變化規律。其原因在於伊斯蘭教認為真主創造了自然界的萬事萬物, 無論是日月星辰, 還是高山大川; 無論是草木榮枯, 還是病災生消, 都是真主的造化。因此, 人在處理好同類之間關係的同時, 還應處理好與自身賴以生存的自然之間的關係。這就要求廣大穆斯林既要與自然接近, 又要在改造自然的同時不濫用自然。走入墳園為亡人遊墳, 就是一次親近自然的舉動。游墳者可以在這裡體會自然界所具有的莊嚴與肅穆。作為穆斯林深愛的自然資源——土地與親友的埋體( 遺體) 緊密地結合到一起, 使遊墳者更加體會自然的廣博及其包容一切的大氣, 進而愛護自然保護自然。

在遊墳的過程中, 回族穆斯林不主張燒紙錢、點火。據《天方典禮》載:“燒錢則以為死者用以賄鬼, 使死者脫地獄罪也, 得登天堂, 怪誕甚矣! ”可見伊斯蘭教認為燒紙錢實屬無稽之談。然而儘管不是出於自然保護的初衷, 穆斯林的這種主張達到了保護環境的效果。從環境學的角度來講, 點火燒紙錢, 小範圍內會造成空氣的污濁、自然環境品質下降, 同時也對人體的身心健康造成一定程度的危害。可見回族穆斯林的游墳深刻反映了人與自然和諧共處的思想觀念。

【節選自《慎終而追遠———回族穆斯林“游墳”習俗文化淺析》一文】

(馬國棟,男,教授,碩士研究生導師,理學、歷史學雙學士,中國人民大學碩士、博士,研究領域為環境社會學、衛生事業管理、醫學人類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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