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蘭原則與基礎的明確性

明確性在伊斯蘭中的第一體現是:伊斯蘭的原則和基本思想是明白無誤的,它不僅對於一般伊斯蘭領袖人物、思想家、宣教家和知識份子,而且對於普通信眾也是不言而喻的。不管這些原則是信仰基礎、敬拜儀禮,還是道德準則、法律律例。

信仰基礎的明確性

這種明確性首先體現於伊斯蘭的基本信仰中,即信安拉、信安拉的一切使者、信後世。

(一)認主獨一的信仰

認主獨一,是伊斯蘭基礎的基礎,是任何一個穆斯林所不陌生的。不管一個穆斯林屬於哪個國家、哪種膚色、哪種階層,也不管他有沒有文化,都由“作證辭”中的“萬物非主,唯有安拉”得知:在伊斯蘭中,崇拜人、崇拜石頭或崇拜天地間的任何東西,都是沒有餘地的;天地之間無論是有理智還是無理智的,都統統屬於安拉。因此,當初穆聖給各國元首們的信件中明確寫道:“你們來吧,讓我們共同遵守一種雙方認為公平的信條:我們大家只崇拜安拉,不以任何物配他,除安拉外,不以同類為主宰。”(古蘭經三:64)

神學中的二神論(善神、光明神與惡神、黑暗神),古多神教以及受它影響的基督教中的三位一體(聖父、聖子、聖靈),在其信徒的心目中都不具有明確性,所以它的基石便是盲信而不求證據,它的口號是:“信仰吧,即使你一無所知呢!”“先閉上你的眼睛,然後跟隨我!”而認主獨一的信仰與此截然不同,因為它首先依靠理性和明證,古蘭經對多神教徒們說:“除安拉外,難道還有應受崇拜的嗎?你說:你們拿你們的證據來吧,如果你們是誠實的。”(古蘭經二七:64)同時,舉出許多證據來證明安拉的獨一性:“除安拉外,假若天地間還有許多神明,那末,天地必定破壞了。”(古蘭經二一:22)“安拉沒有收養任何兒子,也沒有任何神靈與他同等;否則每個神靈必獨佔他所創造者,他們也必優勝劣敗。讚頌安拉,超乎他們的描敘。”(古蘭經二三:91)

可見,認主獨一在每個穆斯林的心中是再也明白不過的事實,它的證據在穆斯林的腦海裡不言自明,它對穆斯林生活的影響也是深刻而鮮明的。這是不奇怪的,因為穆斯林出生不久他的父親或監護人就向他的雙耳念宣禮詞,使他首先以認主獨一迎接生活;穆斯林臨終時又向他提念:“萬物非主,唯有安拉。”從而又以認主獨一告別人生。

(二)後世報應的信仰

對於東西方的任何一個穆斯林來說,這一信仰根深蒂固,毫不含糊:相信後世的報應;今世是後世的栽種之地,是過渡性的宅院和暫時的享受;後世是報應之地、永久的宅院,其中每個人將因自己的營謀而得到完全的報應:“行一個小螞蟻重的善事者,將見其善報;作一個小螞蟻重的惡事者,將見其惡報。”(古蘭經九九:8)相信有回賜義士的宅院,其中有眼所未見、聞所未聞、意想不到的物質幸福和精神享受:“任何人都不知道已為他們貯藏了什麼慰藉,以報酬他們的行為。”(古蘭經三二:17)這就是樂園。同時相信有懲罰犯罪者的另一居所,其中有安拉才能設置的精神痛刑和肉體痛刑。這就是為逆徒預備了的火獄,安拉提醒信士們謹防它:“通道的人們啊!你們當為自身和家屬而預防那以人和石為燃料的火刑,主持火刑的,是許多殘忍而嚴厲的天使,他們不違抗安拉的命令,他們執行自己所奉的訓令。”(古蘭經六六:6)這就是說,每個人的歸宿和命運並不是掌握在神父或牧師的手裡,而是由他們自己的行為來決定;他們的功過簿將見證他們,由他們善功的份量來評判他們的好與壞:“凡善功的份量重的,都是成功的;凡善功的份量輕的,都是虧損的,他們將永居火獄之中。”(古蘭經二三:102-103)

(三)信仰天啟的一切資訊和使命

凡穆斯林都歸信安拉派遣的一切使者以及安拉所降示的一切經典。使者們導人向善、引人走向安拉,給人們指明安拉喜悅的道路,為人們立行公正的原則和行為的規範,使他們清醒地認識到自己的目標和到達目標的途徑,因而在走入歧途時毫無辯解的餘地:“我曾派遣許多使者報喜信,傳警告,以免派遣使者之後,世人對安拉有任何託辭。”(古蘭經四:165)“我確已派遣我的眾使者,去傳達我的許多明證,並降示天經和公平,以便眾人謹守公道。”(古蘭經五七:25)

安拉為每個民族派遣了使者,把穆聖作為最後一位使者,以他完成一切美德;使穆聖的烏瑪成為為世人所產生的最優秀的烏瑪,使他的使命獨具廣泛性和永恆性,適合一切時間和空間;安拉給穆聖降示了虛偽無懈可擊的經典。信仰安拉的一切使者,是伊斯蘭信仰的基礎之一,是任何穆斯林都知道的;它的地位和信安拉、信天使、信經典、信後世一脈相承。

在穆斯林的意識中,聖人、使者的屬性截然有別於養主、受拜者的屬性;使者們和我們一樣是人,只是安拉給他們降了啟示,故有了區別;他們不是神,也不是神的兒子:“麥爾彥之子麥西哈,只是一個使者,在他之前,有許多使者確已逝去了。他母親是一個誠實的人。他們倆也是吃飯的。”(古蘭經五:75)“穆罕默德只是一個使者,在他之前,有許多使者,確已逝去了;如果他病故或陣亡,難道你們就要叛道嗎?”(古蘭經三:144)“他們族中的使者對他們說:我們只是像你們一樣的人,但安拉施恩於他所意欲的僕人。我們不該昭示人們任何明證,除非奉安拉的命令。”(古蘭經一四:11)

伊斯蘭信仰中,眾先知和穆聖的形象如此清晰、明確,使得其他一些宗教信仰的模糊本質相形見絀。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基督教,基督教迄今尚不明白耶穌到底是什麼?他們甚至一次次地舉行研討會,研究耶穌的本質:他是神還是神的兒子?是純粹的人還是神居於人體之中?或是組成神的三位之一?他們對“聖靈”也是眾說紛紜、莫衷一是;“聖靈”與其他“二位”是什麼關係?耶穌的母親究竟是什麼?她的身上“人”和“神”的成份究竟各占多少?……所有這些問題是基督徒爭執、分歧、鬧分裂的焦點,甚至圍繞這些問題形成了互相對立、不共戴天的眾多派別,儼然是相去甚遠的各種宗教,而不像是一個宗教中的不同派別。

敬拜儀禮的明確性

伊斯蘭的基本組成部分——敬拜儀禮是穆斯林家喻戶曉的,幾乎每個穆斯林甚至小孩都會背這段著名的聖訓:“伊斯蘭建立在五項天命上:見證萬物非主,唯有安拉,穆罕默德是安拉的使者;立行拜功;交納天課;封賴麥丹月的齋;有能力者朝覲天房。”

禮拜是日常天命,它的次數(每日五番)、時間、拜數、動作程式、條件,以及念“至大詞”入拜以至色蘭出拜等,是人所共知的;除了天命拜,還有每晝夜的自願副功拜,以及為此特定的宣禮詞,它的回賜隨著禮拜人數的增加而增加,以此來建設安拉的禮拜寺,常記安拉的尊名。

天課(澤卡特)是經濟的社會的依巴代(功修),它的大致律例為穆斯林大眾所熟知:天課取自富人,用於窮人,只有掌握“起征點”並具備條件的人有義務交納它。天課是對精神和財產的純潔;它根據財產的種類而交納,尚有十抽一、五抽一等納法;它每年交納一次,但收割時才必定的農作物例外。

賴麥丹月的齋是一年一度的週期性天命,它的時間人人皆知:有始有終的陰曆月份;它的齋限人人皆知:從黎明到日落;它的要求人人皆知:不吃不飲、不行房事(即克制肚腹和羞體兩種欲望)。齋戒的有關禮節也不陌生:奔忙開齋,推遲封齋;不說妄言,不罵人;勤禮夜功拜,多幹順主的事,多善待人。

第四項功課是朝覲,一生一次,是穆斯林婦孺皆知的:它的地點在麥加;朝覲者(哈吉)必須受戒、巡遊天房,在薩法山和麥爾臥山之間行賓士禮,住阿爾法山,在穆茲代裡法、米那夜宿,投石,剃頭或打短頭髮。這一天命的大致律例是穆斯林都清楚的,想瞭解其細節,只可上一些課,或讀一點經,或向有知識者請教,都不費任何氣力。

上述功課之前,穆斯林首先明白:人生的第一使命是敬拜安拉(依巴代):“我創造精靈和人類,只為要他們拜我。”(古蘭經五一:56)同時,穆斯林也知道:敬拜的精髓是虔誠敬意,而不是形式:“他們只奉命敬拜安拉,虔誠敬意,恪守正教。”(古蘭經九八:5)

道德原則

伊斯蘭明確的原則包括道德領域:沙裡亞命令並宣導的重要美德、沙裡亞所禁止的重要惡行,都是穆斯林所熟知的。如伊斯蘭命人公正,孝敬父母,優待親戚,憐恤孤兒,救濟貧民,親愛近鄰、遠鄰和伴侶,款待旅客。穆斯林也十分清楚:伊斯蘭讚美誠實、講信用、忠誠、忍耐、自製、知恥、慷慨、勇敢、寬容、無私、為正義和敬畏互助。伊斯蘭禁止淫蕩、罪惡、暴虐;伊斯蘭不喜歡作惡,不喜歡背信棄義者;偽信士的特徵是說話撒謊,爽約,不講信用;吃利息、侵吞孤兒財產屬於大罪。穆斯林也不會陌生一些應受安拉法度制裁的醜惡罪行,如故意殺人、攔路搶劫、威脅平民百姓、偷盜、通姦、誣衊無辜的女子、飲酒等。

在上述一切之前,穆斯林首先懂得道德在生活中的價值以及它在伊斯蘭中的地位。甚至伊斯蘭的敬拜儀禮都旨在提高道德水準:禮拜在於遏制罪惡和淫蕩;天課在於純潔富人的心靈;齋戒培養意志、鍛煉堅忍,“以便他們敬畏。”(古蘭經二:187);朝覲鍛煉人不畏艱苦、勇於奉獻……使者明確宣佈了美德在他使命中的地位:“我奉命完成一切美德。”

明確的禮節

緊隨明確道德是明確的禮節,如吃、喝的禮節;入睡、醒來的禮節;穿衣、裝飾的禮節;坐、行的禮節;探望、告辭的禮節;問候、寒喧的禮節;談話的禮節,等等。這些禮節的基礎和準則,是穆斯林人人皆知的。

每個穆斯林都知道:聖行規定吃飯用右手,以主的尊名開始吃,以感贊主而結束;聖行規定以記主入睡、以記主起床;男人不許穿絲綢,不許穿女裝,同時女人也不許穿男裝。因此,兩個穆斯林見面不通過自我介紹就能互相結識;非穆斯林也一眼就可區別穆斯林,這僅僅由一些禮節得知,如見面道色蘭、回色蘭;用右手吃飯;打噴嚏時念“萬贊歸主”;回答噴嚏,等等體現穆斯林特徵的禮節。

伊斯蘭法律的明確性

明確性在伊斯蘭中的體現之一是,伊斯蘭法律是明確無誤的;就是說,它的斷然的基本的律例是眾所周知的,無論是有關個人、家庭的,還是有關社會的。

每個穆斯林都明白:吃死物、血液、豬肉、非誦安拉之名宰的都是非法的(哈拉目),同樣,飲酒、賭博也屬非法。每個穆斯林都清楚:不允許娶母親、女兒以及血統、哺乳、結親關係上的禁娶的女性;離婚和重婚只限兩次,之後不許重婚,除非跟另一個男人結婚;離異或亡了丈夫的女子必守待婚期。每個穆斯林知道:安拉允許買賣、禁止利息;安拉規定了故意殺人者償命的刑律;對一些著名的罪惡,沙裡亞明文規定了法度,如偷盜罪、私通罪、誣陷罪、搶劫罪、喝醉等。每個穆斯林都很清楚:從敵人侵佔下解放伊斯蘭的國土是神聖的天職;命人行善、止人作惡是義不容辭的主命;不以安拉降示的經典判決或治理國家,是叛逆、不義和犯罪行為。

【節選自《伊斯蘭的特色 》,尤素福·格爾達威 著,張維真 譯,題目是編者所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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