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伊斯蘭的角度看正義

所謂正義,就是對政治、法律、道德等領域中的是非、善惡作出的肯定判斷。作為道德範疇,與“公正”同義,主要指符合一定社會道德規範的行為,看每個人是否得到了應有的權利履行了應有的義務。

正義屬於自然哲學、倫理學及政治學的基本範疇。在倫理學中,通常指人們按一定道德標準所應當做的事,也指一種道德評價,即公正。

從法律學角度而言,正義是人類社會普遍認為的崇高的價值,是指具有公正性、合理性的觀點、行為、活動、思想和制度等。它是一個相對的概念,不同的社會、不同的階級有不同的正義觀,是彰顯符合事實、規律、道理或某種公認標準的行為。

從政治層面而言,正義是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的基本保障,是人民得以生存和發展、社會得以進步的推動力。正義的制度給予人們公平合作的支持和保障,通過制度調節以避免嚴重的社會分化,以利於社會健康、持續發展。

在伊斯蘭看來,所謂正義,就意味著允許不同的事物都能夠各司其職,意味著可以一視同仁地對待每一個人。伊斯蘭教導世人,正義亦是一種美德,是人類的本性,這一點,與西方文明所宣揚的公正與正義如出一轍。

在劃分責任與義務時,“正義”可以帶來平均主義,就這一點而言,它和“公平”似乎很相近。然而,這二者又有著本質的不同——有時,縱然沒有做到平均,我們依舊可以擁有公正,正如財富的不平均分配。

伊斯蘭的先知穆罕默德【願主福安之】說:“在那沒有任何遮蔭物、只有真主的綠蔭的那一日,有七種人在綠蔭下享有特殊慈恩:公正的領袖……”【穆斯林聖訓集】

真主教導穆聖【願主福安之】:“我的僕民啊,我禁止你們對我不義,也禁止你們對你們自己不義,因此,請不要以不義互相對待。”【穆斯林聖訓集】

真主在古蘭經指出,公平、正義是至高無上的美德,是伊斯蘭對穆斯林的基本要求之一,伊斯蘭甚至把它列在認主獨一與相信使者之後。真主在古蘭經中說:

“真主的確命人公平、行善……”【16:90】

“通道的人們啊!你們當盡忠報主,當秉公作證……”【5:8】

因此,我們可以推定,在伊斯蘭信仰中,正義是我們義不容辭的責任,而不義則是真主所禁止的。古蘭經用以下經文明確表述了“正義”的重要性:

“我確已派遣我的眾使者,去傳達我的許多明證,並降示天經和公平,以便眾人謹守公道……”【57:25】

此節經文中所提到的“我的眾使者”表明,“正義”一直都是所有天啟信仰與經典想要達成的目標。此節經文同時指出,“正義”必須由天啟經典中所確定的標準與規範來衡量並進行實施。伊斯蘭追求公正的手段廣泛且包容,任何通往公正的道路都註定能夠與伊斯蘭和諧相處。

真主要求我們做到公正,但並未限定任何特定途徑。因此,不論使用何種手段,不論經歷何種過程,不論是何種方法,只要它能夠改善、提高並促進正義的事業,只要它不違反伊斯蘭教法,它就是合理的。

古蘭經中對於的“正義”定義超越了種族、宗教、膚色與教條的限定。古蘭經命令穆斯林要公正地對待他人,不論是自己的朋友或敵人,也要求穆斯林必須在各個層面都做到公正,正如古蘭經所言:

“通道的人們啊!你們當維護公道,當為真主而作證,即使不利於你們自身,和父母和至親。無論被證的人,是富足的,還是貧窮的,你們都應當秉公作證……”【4:135】

另外一節經文如是說:

“你們絕不要因為怨恨一夥人而不公道,你們當公道,公道是最近於敬畏的……”【5:8】

在談到與非穆斯林的關係時,古蘭經進一步指出:

“未曾為你們的宗教而對你們作戰,也未曾把你們從故鄉驅逐出境者,真主並不禁止你們憐憫他們,公平待遇他們……”【60:8】

研習古蘭經的學者們指出,古蘭經中提到的這些規定適用於所有民族,適用於不同信仰的所有信眾,也適用於全人類。在古蘭經看來,公正是一項主命,正如真主對穆聖(願主福安之)所言:

“如果你給他們判決,你當秉公判決……”【5:42】

“我確已降示你包含真理的經典,以便你據真主所昭示你的【律例】,而替眾人判決……”【4:105】

此外,真主還派遣穆聖(願主福安之)作為世人的裁決者,真主說:

“你說:「我確信真主所降示的經典,我奉命公平待遇你們……”【42:15】

古蘭經本身就是一部旨在制定信仰準則與正義觀的經典,古蘭經要求每個人都應得到公義,它指出,“正義”是伊斯蘭教法賦予全人類的基本權力。真主說:

 “你的主的言辭,誠實極了,公平極了。絕沒有人能變更他的言辭……”【6:115】

這節經文道出了古蘭經對於基本公正觀的永恆要求。將正義賦予人類,是造物主對我們的信任。正如其他不同性質的信任,正義能否實現,更多需要人的責任感,而不僅僅是依據既定的準則。正因如此,古蘭經如此說道:

“真主的確命令你們把一切受信託的事物交給應受的人,真主又命令你們替眾人判決的時候要秉公判決。”【4:58】

經文中關於“正義”的論述之後,緊跟著就是有關履行信託的經文,這表明,“正義”是真主託付給我們最最重要的信任。

古蘭經中的正義觀也延伸到了個人道德的境界,正義,也是衡量信士美德的標準之一。真主說:

“你們當公道,公道是最近於敬畏的……”【5:8】

真主在古蘭經中告誡信士:

“當你們說話的時候,你們應當公平,即使你們所代證的是你們的親戚……”【6:152】

古蘭經也提到了不少有關“正義”的實例,其中就包括如何對待孤兒。真主說:

“你們不要臨近孤兒的財產,除非依照最優良的方式,直到他成年;你們當用充足的鬥和公平的秤……”【6:152】

上述經文中提到的公平交易、不缺斤少兩同樣也出現在其他強調商業買賣的經文中,由此我們可以將“公正”引申至整個商業交易。古蘭經中用整整一章【稱量不公「太頹斐弗章」】強調了秤量不公者將如何引致安拉的怒火。

著名教法學者薩爾雜湊(Sarkhasi)指出,“把一切受信託的事物交給應受的人”,是與崇拜安拉近乎相同等級的高貴行為,是眾先知所肩負的最重大任務,也是人類作為大地代治者的最有力明證。

祈求真主引導我們,讓我們永葆敬畏之心,讓我們為求得真主的喜悅與憐憫而不懈追求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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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葉哈雅

出自:伊斯蘭信仰網

原文:JUSTICE IN ISLAM

連結:http://suo.im/4Za9L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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