繳納開齋捐 圓滿齋戒功

開齋捐,在香港也叫麥米錢,為什麼叫麥米錢?香港的教胞把ZakatulFitri叫做麥米錢,是因為繳納ZakatulFitri,應該是繳納食物:大麥、小麥、椰棗、葡萄乾、大米等可以吃的食物。大伊瑪目艾布哈尼法允許繳納食物的價值(貨幣)。也許這就是把Zakatul Fitri叫做麥米錢的原由吧!在中國內地,有的地區也叫費台爾錢。Zakatul Fitri直譯為開齋捐或開齋的天課。

開齋捐是天課的一種,對於每一個有能力的穆斯林男女老少,都是當然的義務(瓦哲布)。穆聖(願真主賜他平安與吉慶)為我們規定了這項天課,當時,他(願真主賜他平安與吉慶)曾在開齋節的前一天或兩天號召大家繳納一個“薩阿”的小麥或大麥或椰棗等。由伊本阿巴斯傳述,他說:“真主的使者(願真主賜他平安與吉慶)規定了開齋的天課,是為了純潔封齋的人在齋戒其間言語及行為中的過錯,同時也是為了窮人有飯吃。誰在禮拜(開齋節會禮)之前繳納了開齋捐,那便是被接受的天課;誰在禮拜(會禮)之後繳納了它,它便是屬於一般的施捨。” 

每一個穆斯林只要擁有供其家人享用的超過一天一夜的食物,都應當繳納開齋捐,家長應為其承擔費用的所有的人繳納開齋捐,如:妻子、兒女和傭人。(這裏是指經濟沒有獨立的妻子、兒女和傭人)。繳納開齋捐是不分男女老幼的。如果一個穆斯林家庭在開齋節的黎明前添了一個嬰兒,家長都應為其繳納開齋捐。又或一位穆斯林在剛踏入齋月的頭一刻歸真,其家人也應替其繳納開齋捐。

繳納開齋捐可以提前,提前多少天?各教法學家在這一問題上有著不同的主張。但不可延遲至會禮之後,正如前文所述。

開齋捐應該施散予哪些人?這與主命的天課所施的物件是一樣的,即《古蘭經》第九章六十節所闡明的八種情況:“賑款只歸於貧窮者、赤貧者、管理帳務者、心被團結者、無力贖身者、不能還債者、為主道工作者、途中窮困者;這是真主的定制。真主是全知的,是至睿的。”(古蘭9:60)據聖訓的明文,開齋捐最應該施予的對象是窮人。因為穆聖(願真主賜他平安與吉慶)說:“在此一日(節日)你們應使他們(窮人)富足。”也就是說,讓窮人們也能愉快的歡度節日。 

希望教胞們按時繳納,以求得到真主的承領,圓滿齋戒功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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