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伊斯蘭角度看道德綁架

這幾天,北京大媽公車上嫌一年輕人讓座慢,遂破口大駡的視頻引起了廣泛關注和評論。線民紛紛指責此大媽個人素質差,同時也引發了道德綁架的相關討論。

所謂的道德綁架是指在公共領域,一些人以想當然的道德標準,利用社會輿論的力量,對某一個體或群體施加精神壓力、進行道德譴責,迫使對方做出某種道德舉動的行為。比如在公車上強迫他人給自己讓座,不讓,就非打即罵,這是以道德之名,行綁架之實。

尊老愛幼是衡量一個社會文明程度的重要標誌,但公車上讓不讓座,終究是個道德命題,道德畢竟是一種自律而非他律。每個乘客只要是掏錢上車,且沒有坐在為特殊人群設立的專座上,便可理直氣壯地使用座位,這是有償服務授予的權利。換言之,讓座只是一種道德倡議而不是一項法律強制規定。

亞當·斯密曾指出 :“仁慈是增添社會建築光彩的裝飾品,不是支撐社會建築的基礎,所以,只有建議人類實踐仁慈就夠了,但絕無必要強迫人類實踐仁慈”。尼采曾說 :“用來使人變得道德的一切手段,從根本上說都是不道德的”, 

宗教也是一種極致的道德形式,同樣反對道德綁架,無論是信仰還是功修。《古蘭經》明確指出:“宗教無強迫,因為正邪已經分明。”(2:256)“願信則信,不願信則不信。”(18:29)“各人都有自己所對的方向,故你們當爭先為善。”(2:148)“自願行善者,必獲更多的善報。”(2:184)  先知穆聖說: “人類啊,一個人決意行善,但由於種種原因而未能做到,這種善念比沒有思想準備,沒有虔誠為主的那種善功還要高強,因為真主憑其單純的善念回賜他。”

有一次,一位聖門弟子在禮拜殿看到一個人雞啄食般的禮拜,待他禮畢,聖門弟子持鞭子走過去,要求他再禮一次,禮畢,弟子問那人:“哪一次禮的更好?”那人答道:“上一次”,弟子驚問為什麼?那人說,上次雖禮的過快,但我是為真主而禮的,這一次,我雖禮的規矩,但是畏於你的鞭子。弟子無語。

可見,強迫他人從善,僅是形善,而非實善。因為先知穆聖一再強調:一切工作關係著動機。沒有主觀願意的被動善舉,對於被動者而言也是一種道德綁架。

戒惡也是如此。

艾布·賽義德傳述:穆聖說:“誰看到罪惡,須用手制止;倘若不能,須用口勸戒;再若不能,當用心憎惡,這是最薄弱的信仰了。”《提爾米茲聖訓集》

首先,以行動止惡,路遇惡人行兇,當挺身而出,制止惡行。但先知並沒有將此命令大眾化,因為止惡必須要擁有止惡的能力和信心。比如倆小孩在打架,大孩欺負小孩,做為大人的你,就應該路見不平,一聲吼,該出手時就出手;如若相反,一人正在對另一人行兇,沒有能力自信的你冒然上前,可能會擴大惡人的行兇範圍,則先知不要求你挺身而出,而是提出第二種止惡方式,即用口勸戒,即用人間正義,親情大義勸化、感化行兇者,促使他及時止惡;如若還是不行,比如對方心胸狹隘,敵我不分,情緒崩潰,口頭勸戒很可能適得其反,則可採取第三種止惡方式,即用心憎惡。內心中與此種惡行劃清界線,但這是最薄弱的信仰了。言外之意,若心無愛恨分明,則信仰無存。

如若不加區分地一概要求:路見不平,一聲吼,該出手時就得出手,亦是一種道德綁架。

懷清守真·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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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微信平臺“懷清守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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