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訓簡釋:前定與自由

伊本·買斯歐德傳述:安拉的使者——他是最誠實可靠的人——告訴我們:

“每個人的造化過程是:集合在母腹子宮中前四十天是精液(受精卵),再過四十天孕育成血塊,再過四十天孕育成肉團。然後天仙被派遣來給他吹入靈魂,並受命給他註定四件事:其給養、壽限、行為、幸福或薄福。以獨一的安拉盟誓:你們中的一個人一直干進天堂的善功,直至他距天堂只有一尺之遙,前定超前於他,而後他幹了一件入火獄的惡行,致使他入於火獄。你們中的一個人一直幹入火獄的惡行,直至他距火獄只有一尺之遙,前定超前於他,而後他幹了一件進天堂的善行,使他進入了天堂。”

——《布哈里,穆斯林聖訓實錄》輯錄

簡釋:

一、本則聖訓從整體上談到人類在母腹中按階段性孕育和被賦予靈魂後被註定的四件人生大事,並揭示個人的終極歸宿以其最終抉擇而定。同時本則聖訓也闡明了安拉是人類的創造者,是人類總體定然的預定者,是全知、至睿的安排者和讓事物按預定規律逐步展開的設計者,也是賞罰公正嚴明的執行者。雖然擁有按自己的意志和意願進行抉擇的自由,但作為被造物,人類只能被動地執行安拉預定的前定法則和生存規律,因為人類被創造也生活在安拉的前定中。這是一個不爭的事實。

二、安拉按階段創造萬物和創造人類是安拉的意欲,也是安拉賦予這個宇宙和世界的客觀規律。萬物都遵循這一規律產生、發展、變化和結果。聖訓學家們解釋說:儘管安拉全能于暫態創造萬物創造人類,而安拉要分階段創造,其哲理在於教導人類在自己的一切事務中循序漸進,從容不迫。

三、多數教法學家一致主張:禁止懷孕120天之後墮胎。其原因在於:此時胎兒已被賦予了靈魂,有了生命。

四、安拉在創造人類之前,便預知並預定了他的一切。人類只是依循安拉的前定安排和意志而生而成長而追求而奔忙而死。但這和個人的自由選擇並不矛盾,如本則指出的個人有行善或作惡的自由和權利。因為安拉給人類賦予了理智和主觀能動性和體能,並給人類派遣了使者,降示了經典,啟示了善惡正邪,正道迷誤,至於人類歸信或否認,順服或悖逆,行善或作惡,其如何選擇,如何處世行事,完全是個人的自由,而其終究既超越不了個人的局限,又逾越不了前定的範圍。

五、如前所述,安拉是人類總體定然的預定者,全知、至睿的安排者。安拉徹知各人的人生處境,各人的稟性、意念、心理傾向及其行為選擇、價值取向和其最終結果。對於穆斯林來說,信仰是終生的持守,須臾不可離也。一個大半生都在否認安拉,違抗安拉,幹罪作惡的人,也許他的前定中(就其個人處境而言,無論受主觀或客觀因素影響)已註定了他要在人生的最後階段或其臨終之前,蒙受感召或啟發,迷途知返,歸依正道,歸信並順從安拉,向安拉懺悔求饒,死在了伊瑪尼上,他就是幹了進入天堂的善功。相反,也許一個大半生都走在正道上,順主行善的人,而在其人生的最後階段或其臨終之前,否認安拉,逆主叛教,或自殺或由於其他原因而死在了“庫夫勒”(無正信)上,他就是幹了入於火獄的惡行。安拉至知!

六、這則聖訓也給了我們從現世人生整體看待現世人生中所發生的每一件事及其最終結果的信仰視角。它啟示我們:任何一件事都不是孤立發生的,也非純粹是一些客觀因素促成的結果,而是讓我們知道,一切事件及其結果都在安拉的前定法則之中。也就是說一切事件及其結果雖有人為的客觀因素,但更是“天意”和“前定”的結果。任何人、任何事都不能逾越之。

七、伊斯蘭是引導人類獲得正信,趨善行善,恪守正道的宗教,故非常重視個人的心理意向、行為選擇、行為本身和行為結果,並啟示我們當嚴肅認真地對待每一件事、每一次行為選擇,嚴肅認真地對待人生。因為它決定著個人後世的賞罰和歸宿。

八、穆斯林當時刻保護、堅定和堅守自己的信仰和信仰原則,以免因疏忽,剛愎自用,或輕浮過分或受外因迷惑而誤入歧途,喪失信仰。應仿效使者經常向安拉祈禱:“撥轉心靈的主啊!求你使我們的心堅定於你的教門上!”“撥轉心靈的主啊!求你使我們的心轉向服從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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