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問:父親是否有權強制自己的女兒佩戴蓋頭,同時在她拒絕的情況下取消她的撫養費?
父親對自己的女兒擁有“法定的監護權”。在教法上,父親有權命令女兒佩戴蓋頭,但不能強制和使用暴力,而應採用伊斯蘭的教育方式來說服。
戴蓋頭和撫養費之間沒有任何聯繫,無論該女子是否佩戴蓋頭,對父親而言,撫養費都是他必須承擔的義務。而伊斯蘭的仁慈恰恰體現在這裡:伊斯蘭沒有把履行教法主命條例,作為獲取撫養費的前提條件(即並未因沒有履行某個或某些律法的主命而剝奪了其所享有的撫養費),相反,伊斯蘭認為這是監護人必須承擔的義務。
(尤努斯譯自埃及教法判令機構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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