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端無處不在,宗教深受其害

前一陣子,關於“宗教極端”的話題常見報端,眾說紛紜,這種把宗教和極端連在一起的言論,大有妖魔化宗教之喻,使得人們談宗教色變,某些話題都變得“敏感”,不敢涉及。其實,筆者以為,真正的宗教並無極端思想,宗教極端之說是媒體極端地炒作,以及不加思考,簡單粗暴地下結論的結果。

極端一詞,辭典的解釋為事物順著某個發展方向達到了極點。在人們的傳統習慣觀念中,極端就是表示偏執,對事物的認識過激。可見,任何組織或個人,都有可能產生極端思想。大多數極端行為都是個人極端主義,其主要特點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在所有事務中都把個人的利益擺在第一位。二是只顧自己個人利益,不管他人和社會大眾利益。三是為了獲得個人利益而不擇手段,無視社會最起碼的道德準則。在我國幾大宗教的理念、經典、教義中,上述思想都不存在,而且所有的宗教都是宣導積德行善,宣導眾生平等,宣導仁愛和平,宣導敬主愛人,宣導愛國愛教。至於虧害他人,為非作歹等行為在哪個宗教裡都是被嚴厲禁止的,其罪行是要被下地獄的。甚至宗教本身就是為了戒除人性中的這些惡而產生的。所以,簡單的因犯罪所在族群或信仰而命名,本身就是一種極端行為。比如,政府近期抓獲的貪官中,就有人在家裡供奉佛像,就不能說是“佛教貪污分子”,那些在落馬的信奉馬列主義的黨員,就不能說是“馬列主義貪污犯”。

極端思想和極端行為不全是個人性的,也有集體性的。比如我們國家曾經出現過一個時期的政治極端,對國家和人民造成了非常大的傷害。1970年前後,全國開展的“一打三反”運動,提出“掀起一個大檢舉、大揭發、大批判、大清理的高潮。”“粉碎階級敵人在經濟領域的進攻”等諸多極端指導思想,那幾年,群眾性的大字報、大標語滿天飛,高帽黑牌遊街天天有。儘管後來人認為這些都是四人幫操縱的,但在當時這都是政府行為,因為所有的檔都是政府下發的紅頭文件。在“反革命”“政治犯”的定義下,著名京劇大師馬連良,蓋叫天、周信芳,電影戲曲演員上官雲珠、嚴風英、言慧珠、小白玉霜、舒繡文,文化人體育界名人容國團、羅廣斌、趙樹理、鄭君裡、楊朔、傅其芳、姜永甯、田保生、俞大因、盧錫錕、崔雄昆、周瘦鵑、顧而已、趙九章等都被含冤整死。還有一大批優秀幹部被打倒,如彭德懷、黃克誠、彭真、習仲勳、羅瑞卿、陸定一、楊尚昆、鄧拓、吳晗、廖沫沙、周揚、夏衍、林默函、齊燕銘、田漢、鄭天翔、蔣南翔、劉仁、林峰、範若愚、萬曉塘、張淮三、林鐵、衛恒、田家英等,這些政界及文化界人士,不管他們是七老八十,還是有沒有問題,幾乎都是被冤枉的,當然了,文革對國家民族造成的損失遠遠不止這點,人才死傷只是其中之一,難道這不是一種極端?

可見極端無處不在,但近幾年國內外發生一些事件,讓宗教深受其害。因為許多極端是披著宗教的外衣,給人一種宗教極端的錯覺,比如打著佛教名義的“某某功”,打著基督教名義的“某某神”,以及假借伊斯蘭教名義的某些打砸搶事件,都是和宗教有關。但不可否認,這些事件中最大的受害者就是宗教。據說某國極端分子攔住了一對基督教夫婦,極端分子要他們讀一段《古蘭經》,才能放行。這個丈夫就讀了一段阿拉伯語的聖經,充當《古蘭經》,結果還真給放行了。過後,妻子問丈夫,你怎麼膽子那麼大,就不怕被他們識破?丈夫說,假如這些人真讀過《古蘭經》,還會這麼極端嗎?這也許是一個笑話,但卻發人深省。幾乎所有的極端分子,都不是真正瞭解教義的人。所以,假如說宗教會出現極端的話,遏制這種極端最好的辦法就是發揮宗教本身的正能量,才能從根本上徹底解決問題。前段時間,某些地方,過多地干預宗教內部事務,比如宗教人士主持宗教活動時講什麼內容,都要給予“指導”,結果某些“師傅”在宗教活動中開口閉口就是“黨的政策”,就像在電視劇中強行植入廣告一樣,引起信教群眾的反感,甚至發生了不該發生的惡性事件。當信教群眾不信任宗教人士,那他們就會“另起爐灶”,就會出現“地下講經”,自行解釋教義,就容易出問題。仔細分析,用極端的辦法防範極端,反而會催生出新的極端來。要想徹底地解決問題,就要像中央學習,在發現黨員幹部中頻頻發生違紀事件後,就出臺“党要管黨,從嚴治黨”政策。地方上要認真貫徹執行黨的民族宗教政策,使宗教回歸本位,宗教人士弘揚正確的教義,信教群眾明白真正的宗教原理,這樣以來,極端思想就失去了土壤,從根本上防止產生極端。

眾所周知,極端行為是人人憎惡的,極端主義也是一種錯誤的思想。但遺憾的是,自古以來,極端思想和行為就沒有停止過。從“焚書坑儒”,到推行“兩個凡是”,以及近期某些人濫用職權,貪污腐敗,給國家造成巨大損害,最終走向黨和人民的反面,也葬送了自己前程的人,這也是一種極端主義。他們把個人利益淩駕於黨和人民的利益之上,對有利於自己的政策法規就執行,對不利於自己的就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從而導致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總之,極端主義並非只和宗教有關,任何組織中都有可能出現,事實上也都存在著,比如網路上的某些極端言論,危害也不小。形形色色的極端主義的確在危害國家、危害人民、危害社會,最終也害了自己,如果不加以禁止,任其發展,後果真的不堪設想。

回想中華民族幾千年歷史,各少數民族和漢族同胞和睦共處,互相學習,共同繁榮,構成了中華民族大家庭。先賢們宣導的適可而止、適度而行的“中庸”之道教誨經久不衰,但隨之而來的極端之言行卻始終不斷,當年,魯迅先生曾就以“捧殺與罵殺”精闢的論述過。被譽為以筆代戈,戰鬥一生的他也提出,要防止一種傾向掩蓋另一種傾向,也就是說要防止各式各樣的極端主義。總之,儘管極端一詞有些地方使用的不夠嚴謹,不夠準確,但極端現象確實存在,極端事件也頻頻發生,應該引起我們的警惕與深思。但不要把反極端限定在某個領域,某個群體,反極端也不是某個部門的事,而是要營造一種人人維護和平,人人反對極端的社會風尚,使社會和諧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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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介紹:

馬石頭,當代美文詩詞作家,常年筆耕不輟,著有暢銷書《石頭讀古蘭經》等多部,短文散見於報刊網路。擅長演講、人力資源培訓、阿文書法,現任《中國穆斯林詩書畫》雜誌主編,詩文書畫院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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