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護信任,保守秘密

據賈比爾傳述,安拉的使者(願主福安之)曾教導我們,人與人之間的談話與交流都屬於一種神聖的信託,是屬於對話者的相互信任,因此,雙方不得向他人透露談話內容,除非他們的談話包含罪惡,譬如殺戮、通姦、盜竊等。

然而,這段聖訓卻總是被人世人所忽視。有人可能尚未聽聞這段聖訓,而有人,卻明知故犯,不斷背棄他人的信任。

伊斯蘭信仰告訴我們,如果我們與他人交談或交流,我們的談話內容就屬於一種信任,是屬於我們之間的秘密,如若未得到當事人的許可,任何一方都不得私自透露對話內容,否則,就是對真主命令的違抗與褻瀆。

誠然,西方文化對於“秘密”的定義與此截然不同。一般而言,只有當一方要求另一方發誓保守秘密時,雙方的對話才會上升為“秘密”,如若不然,雙方都有權與他人談起二人的談話內容。

伊斯蘭信仰對此的定義則恰好相反。如果有人和你談起某件事,或者向你透露某個消息,你應當預設他告訴你的內容屬於你們二人之間的秘密,切不可外傳。

舉例而言,假如某人告訴你,他正在申請某個特定工作崗位,或者他正準備向某人求婚,或者向你尋求幫助,你應當自然而然的認定,這是他對你的信任,他告訴你的每個字,都應當成為你和他之間的秘密。

回顧伊斯蘭歷史,我們發現有這樣一個故事。當歐麥爾的女兒不幸喪夫後,他便開始給女兒物色新的夫婿。他先後詢問了阿布•伯克爾和奧斯曼,然而,二人都婉言相拒,因為他們二人都知道,穆聖(願主福安之)曾經向他們提起過歐麥爾的女兒,但他們都沒有告訴歐麥爾,因為他們深知,穆聖(願主福安之)與他們的談話,屬於她們之間的秘密,不可輕易向他人提起。

誠然,倘若他人向你談起某件公共事件,或者人盡皆知的新聞,或者無關個人隱私的事務,你就不必視之為秘密,若他人問起,你自然可以與他們分享這些消息。除此之外,你與他人的任何對話,都應當得到應有的尊重與保護,如果你向協力廠商提起這些事,你就背叛了他人對你的信任,更違反了真主的法度,違反了真主的禁令。如果他人告訴你某件事的同時要求你務必要保守秘密,可你依然違反諾言,那麼,你的罪責更為巨大。

我們必須再次指出一點,伊斯蘭信仰並不要求我們在與他人談話時要求對方保守秘密,因為這是伊斯蘭的基本要求,這是穆斯林兄弟姐妹之間談話的預設屬性便是秘密,是你們之間的相互信任,這一點,與世俗文化截然不同。

當然,伊斯蘭要求我們的“信任”與“守密”,也有特例的存在。正如文章開頭提到的那段聖訓所言,任何有關罪惡的談話,都不具備私密性,與不受真主的保護,因此也不必得到守護。倘若有人告訴你,他要去行兇作惡,他要用語言甚至實際行動去傷害某人,你們之間的談話就喪失了神聖性,你務必通知相關人員提前防備,或者通報警方,以免犯罪行為的形成。

須知,信士虔誠與否的一大特徵,就在於他是否能夠守護他人賦予他的信任。真正的信士,絕不會辜負他人,絕不會私自將他人對他的傾訴透露給協力廠商,縱然他人只是隨口提起,這也是我們和他們之間的秘密,他對我們說的每句話,都受到真主的保護。

願我們每個人都能成為真正虔敬的信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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