蓋拉達維(Qaradawi)譴責峇里恐怖事件

當代著名伊斯蘭法學專家尤素夫'蓋拉達維在阿聯酋多哈接見《伊斯蘭在線》記者時對最近發生在印度尼西亞峇里島的爆炸事件發表評論說﹕“這完全是一場野蠻的行為﹐沒有道德﹐沒有人性。”

他說﹕“伊斯蘭不許可傷害沒有對穆斯林發動進攻的非穆斯林﹐而且﹐伊斯蘭教導穆斯林應當對非穆斯林尊重和善良﹐尤其是居住在伊斯蘭國家的非穆斯林。 因此﹐我們可以肯定地說﹐發生在峇里島的慘案﹐造成一百多旅游者死亡﹐是一次可怕的罪惡行為。” 以下是他講話全文的總結﹕

根據伊斯蘭的法制﹐傷害普通民眾﹐破壞和平的生活就是罪過﹐不論種族﹑民族和信仰﹐都應當受到嚴厲懲罰。 對於發生在峇里島的事件﹐有兩件事最時我感到不安。 第一﹐受害的人都是平民﹔第二﹐這件事發生在以穆斯林為大多數人口的國家。 這樣的國家應當樹立一種良好的穆斯林模範形像﹐與其他人和平共處﹐對人民的生命財產和尊嚴給予安全的保障。

根據伊斯蘭法制﹐真主恩賜人類五種神聖的權益﹕信仰﹑生命﹑財產﹑家族和知識﹔每個穆斯林有責任保護這些神聖的權益﹐而侵犯者應當受到嚴厲懲罰。

伊斯蘭不是無原則地反對一切戰爭﹐而是教育穆斯林必須對壓迫和違法現象表示明確的態度﹐不論受害者是誰﹐應當支持正義一方﹐例如澳大利亞的旅游者在峇里島受到傷害與巴勒斯坦人民受到以色列侵略傷害是屬於同樣性質。

關於峇里島發生的爆炸事件﹐必須分清一條界線﹕伊斯蘭的教義絕對反對殺害無辜的平民﹐也許有個別思想狹窄的穆斯林幹出了這個罪過。 這是兩個問題﹐不能混為一談﹐伊斯蘭的法制是公正的﹐但有少數穆斯林可能有犯罪行為。 在伊斯蘭的歷史上不乏犯了錯誤的穆斯林﹐他們的行為在穆斯林之中也受到了譴責和判刑﹐因為他們給穆斯林社會造成了傷害﹐起到了伊斯蘭的敵人起不到的惡劣影響。

生活在伊斯蘭國家的非穆斯林受到伊斯蘭社會的保護﹐這不是空話﹐而是根據真主啟示的伊斯蘭法制﹐每個穆斯林都有責任切實執行﹐維護法制。

他們享有同穆斯林公民同樣的生命﹑財產和榮譽不受侵犯的權利﹐這是先知穆聖在《辭朝演說》中宣佈的政令。 這是伊斯蘭的基本人權﹐不論社會地位﹑種族和信仰﹐一律如此﹐直到最後審判的日子﹔只要他們不對穆斯林發動侵略戰爭﹐非穆斯林也享有同等權利。

即是發生了戰爭﹐不參加戰鬥的非穆斯林﹐例如他們的婦女﹑兒童和老人以及在祈禱中的神職人員﹐也都包括在受穆斯林保護之列。

在伊斯蘭法制之中﹐不存在“只要達到目的可以不擇手段”的理念﹐不允許以任何借口採用邪惡的手段達到自己的目的﹐不論這個目的說得多麼崇高。

再重複一遍﹐伊斯蘭信仰不允許任何穆斯林為了某個他認為高尚的目的﹐而對平民進行侮辱﹐對他們實行恐怖威嚇或者造成流血傷亡。 對於沒有向穆斯林發動進攻的非穆斯林實行攻擊在【古蘭經】和聖訓中都是絕對禁止的不公正行為。

此外﹐伊斯蘭的法制﹑伊斯蘭的文明和穆斯林社會的整個人心所向﹐嚴厲抨擊傷害無辜平民的行為﹐因為這是不人道﹑非人性的滔天大罪﹐對這樣的野蠻行為絕不能容忍。

    為您推薦

    發表評論

    電子郵件地址不會被公開。 必填項已用*標注

    1條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