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古蘭經的奇蹟系列:性別的决定因素

  研究發現,決定嬰兒性別的關鍵因素在於精子,而非卵子。嬰兒的性別,取決於第23號染色體,男嬰為XY,女嬰為XX。受孕後,性別就開始定型,其決定因素,就是精子的性別染色體。倘若與卵子結合的精子包含X染色體,嬰兒就是女性;若為Y染色體,就是男嬰。

  真主說:“他曾用射出的精液創造了配偶——男性和女性。”【古蘭經第53章45-46】

  阿拉伯語的“ نُّطْفَةٍ nutfah”意為微量液體,“ تُمْنَىٰ tumna”則為射出或播種。在這裡,該詞指的就是射出的精子。 《古蘭經》教導我們:

  “難道他不是被射出的一滴精液嗎?然後,他變成血塊,而真主加以創造他,使之成為肢體完全的人。真主用精液造化兩性,男的和女的。”【古蘭經第75章37-39節】

  在這裡,真主再次提到,男子的一滴精液決定了胎兒的性別。在印度次大陸,老奶奶們總是對男童情有獨鍾,每當兒媳產下女嬰,她們就會百般責難。殊不知,決定胎兒性別的並非女性卵子,而是男性的精子。倘若她們要怪罪某人,就應責備自己的兒子,而不是責難兒媳;因為,《古蘭經》和現代科學都告訴我們:決定胎兒性別的,只有男人的精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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