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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伯逍遙派哲學集大成者伊本·如什德的哲學觀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發給朋友 舉報 來源: 本站原創    作者:丁士仁
熱度6029票  瀏覽978次 【共0條評論】【我要評論 時間:2009年4月18日 11:36

        哲學與宗教的調和:

        論證了邏輯的有效性和哲學的合理性以後,伊本·如什德轉向了更為棘手的具體問題,因為在理論層面能說通的東西,往往在實踐中難以通行。擺在伊本·如什德眼前的最大問題是,有些教義跟邏輯推理得出的結論大相徑庭,如何化解這種矛盾。對他來說,宗教是他不可動搖的信仰,邏輯是他所信賴的工具,二者之間難以取捨。於是,他不自覺地遵循了自鏗迪以來穆斯林哲學家因襲的傳統——調和宗教與哲學。

        宗教與哲學的調和,並不像水乳那樣易於交融。若二者沒有衝突,便是天衣無縫的結合;一旦對立,就要動削足適履的干戈。然而,關鍵在於從誰的頭上動刀。在這裡,伊本·如什德顯示了對哲學的信念和對理性的崇尚,他將理性和哲學理論視作標準,對教義進行詮釋,以期達到二者的調和,這就引起了來自宗教界的嚴厲批評。當然,他不是毫無章法地隨意曲解經典,而是嚴格按照阿拉伯語的修辭原理和教義精神去解釋。在解釋經典明文以前,他將二者之間的分岐歸為下列幾種類型:

        1、經典明文沒有涉及,卻被哲學家用邏輯手段推導出來的理論。這種理論實際沒有違背經典明文,而是對明文的理性發揮。在這種情況下不必解釋任何一方。

        2、明文中存在與邏輯推導出來的理論相關的教義。此時,出現兩種現象:

        (1)雙方說法一致,理論相通,這就不存在矛盾與化解的問題。

        (2)雙方說法相左,理論對立,這就是真正的矛盾,也就必然需要解釋,以達到調和的目的。

        可是,問題接著又來了,經典明文是否可以解釋呢?作為法學家,伊本·如什德當然知道《古蘭經》明文中存在的兩類經文:「明確的經文」和「隱微的經文」,其中「明確的經文」因其意思表達確鑿無疑而不接受解釋,實際也不需要解釋,但「隱微的經文」卻因包含多義而不確定,需要加以限定和解釋。這是眾學者的觀點,伊本·如什德乘機將他的詮釋理論和調和觀念跟「隱微的經文」聯繫起來,堅持哲學家解釋的經文都屬於需要解釋的「隱微的經文」,並認為對經典明文的解釋不僅僅是哲學家一貫的作法,而且是眾學者認可的理解明文的方法。當然,伊本·如什德承認解釋是有限度的,事關信仰原則問題,不允許用違背表面意義的意思去解釋經文,那是一種叛教的行為;在非原則問題上用違背表面意義的意思去解釋的話是異端,不牽扯信仰的問題上允許解釋,而且,經典明文中有些句子是必須要解釋的,也就是說要做些哲學化的思考和理性的說明,否則就難以理解。

        既然明文中「隱微的經文」需要解釋,那誰有資格對明文進行解釋呢?《古蘭經》說:「只有真主和知識堅固的人才能知道它(隱微經文)的究竟」(3:7)。即知識堅固的人才能知道如何解釋明文。伊本·如什德認為,知識堅固的人就是掌握明確證據的人,也就是用邏輯手段進行論證的人。那麼,完全有資格對經典明文進行解釋的就只有哲學家了。這樣,哲學家便成了宗教的權威和理解經文的依據。

        當然,伊本·如什德不是以此證明哲學家永不犯錯誤,他也承認哲學家會犯錯誤,但把他們過錯等同於法學家在演繹教法時出現的錯誤,即判斷正確時獲兩個報酬,判斷錯誤時獲一個報酬。也就是說,哲學家的錯誤還可諒解,而不像安薩里說的那樣,對他們以叛教論處,一棍子將他們打死。穆斯林大眾對教法學家是很寬容的,允許他們出錯,在伊本·如什德看來,大家對哲學家也應該表現出同樣的氣度和涵量,因為教法是應用「教法類比」來判斷問題的,而哲學家則以「理性類比」來觀察事物的,二者的方法沒有什麼不同。

        伊本·如什德對經典的解釋相當慎重,只允許掌握邏輯工具的人演繹和解釋,禁止濫用哲學家的頭銜隨意曲解經典。他說:「讓沒有資格的人解釋經典是一種判教行為」[18]。他認為真正的學者在解釋經典時所犯的錯誤是偶然的,即學者在自己的專業領域偶爾也犯錯誤,但即便犯了錯誤,也可以諒解,因為那是一時的判斷失誤造成的;而無知者進入一個陌生的領域信口開河地胡說,犯錯誤是必然的,他的錯誤不可諒解。因此,人應自知自明,量力而行,清楚自己的能力。對於沒有邏輯知識和哲學素養的人,在理解「隱微的經文」時,只可按表面意義理解,不可強作解釋。因此,當一位文盲女奴在伊斯蘭教的先知穆罕默德跟前說「真主在天上」時,他說道:「她是信士,釋放她吧」。因為女奴不具備哲學素養,對於真主存在這樣一個深奧的問題,只能按經典明文中說的「仁慈的主升上了寶座」這一「高高在上」的含義來作表面的理解,不苛求她去做哲學的深入。

        另外,經典中有些明文被一部分人視作意義明確無須解釋的 「明確的經文」,卻被另一部分人視為「隱微的經文」,必須取其內涵意義。對這類有分歧的經文,伊本·如什德認為即便解釋錯了,也可以諒解。伊本·如什德在此想為哲學家的一些曾被宗教界認為叛教的觀點進行辯護。例如,關於「復活」的問題,「死後的復活」是穆斯林不可動搖的信仰,「復活」是包括伊本·如什德在內的穆斯林哲學家們確信無疑的原則,否認這一信條便是叛教。然而,伊本·如什德認為,「復活」的形式是無定論的,是肉體和靈魂的復活還是只有靈魂的復活,允許學者解釋。言下之意,哲學家對這問題進行了解釋,即便錯了,也不會導致像安薩里說得那樣嚴重的叛教罪。當然,伊本·如什德認為,對普通人來說,只要信仰「復活」就是了,無需探究其具體形式,而且最好保持「只有真主知道它的解釋」這一態度,否則,就會犯原則性的錯誤,陷入叛教的危險。

        最後,他認為宗教是針對大眾的,包括哲學家在內,大眾的信仰就是哲學家的信仰,大眾認為有必要解釋的,哲學家和有資格的人進行解釋,但最好按字面意義去理解,而哲學則是部分有特殊技能的人從事的行業,大眾可以不以為然,甚至不贊同,但要允許它留存在理論範圍,不進入信仰層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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