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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名馬來女子婚前孕遭鞭刑

熱度3842票  瀏覽462次 【共0條評論】【我要評論 時間:2010年2月22日 19:12

       馬來西亞監獄根據法庭判決﹐對三名女囚犯因為她們婚前性關係罪行對她們實行鞭笞﹐教育她們悔過自新。  監獄官員對記者說﹐這是上星期沙里亞法庭做出的判決﹐根據法律﹐鞭笞由監獄在室內進行。  但是﹐這個首例刑罰引起外界人權組織抗議﹐認為缺乏人道主義﹐並且擔心馬來西亞法制越來越深入伊斯蘭化﹐不利於多民族團結。

       這三名馬來族女子﹐最小的年齡17歲﹐最大的一名25歲﹐未婚﹐同情人發生性關係﹐懷孕又生產。   她們向 有關部門自首﹐作為穆斯林﹐自認有罪。 17歲女孩﹐懷孕生下了一個死胎兒。  她主動向伊斯蘭組織報告自己的錯誤行為﹐伊斯蘭組織把她送交專門審理穆斯林案件的沙里亞法庭﹐被判刑拘留六個月﹐並且遭受鞭笞。

       她說﹕「我知道﹐我有罪過。 我罪有應得﹐被判刑受處分。 說來也奇怪﹐我在受到鞭笞的時候﹐沒有感到難受﹐反而心裡感到輕鬆。  這是對我罪過的清洗﹐給了我一個悔過的機會。」 她已同她的男朋友結過婚﹐男方也同樣因此坐牢服刑。

       另外兩名婚前通姦罪女子﹐都生下了小孩﹐她們表示將在刑滿釋放後同男朋友結婚成立家庭。  那兩名男子﹐也都分別受到鞭笞懲罰。   25歲的女子說﹐她在受鞭笞前﹐心裡害怕過﹐但不反對接受法律制裁﹐是對自己錯誤的沉痛教訓。

       對通姦罪的懲罰是鞭笞﹐是伊斯蘭法定的規則﹐過去沒有公開化﹐這是首次公開宣判和執刑﹐所以引起社會議論紛紛。  為此﹐吉隆坡郊外女子監獄管理處舉行記者招待會﹐向新聞界解釋伊斯蘭法制原則﹐澄清許多事實真相﹐對三名受刑女子的反應給予認可。 馬來西亞監察部門政府官員在座作證。   招待會主持人拒絕記者對三名囚犯採訪的要求﹐他解釋說﹐這三名女子本人拒絕接收記者採訪。

       馬來西亞副總理穆希丁‧亞辛對這個案件表示支持﹐他評論說﹐比起人們想像得「處分太輕。」   他說﹕「這是依法辦事﹐這樣的處分符合法律程序。」

       人權組織對這個刑罰表示抗議﹐他們說缺乏人道主義精神﹐而且是對穆斯林女子的歧視。 馬來西亞執行兩套法律﹐沙里亞專對穆斯林﹐而對非穆斯林居民的刑事案件﹐另有民事法庭﹐例如沒有鞭笞刑罰。

       馬來西亞以伊斯蘭為國教﹐對穆斯林進行伊斯蘭教育與伊斯蘭法制雙管齊下的管理﹐產生良好的社會效果﹐犯罪率極底﹐民眾安分守己﹐因此沙里亞受到穆斯林社會普遍歡迎。 對於﹐人口佔三分之一的非穆斯林﹐不施加伊斯蘭法制要求。  因此﹐在馬來西亞﹐公開飲酒﹑賭博和非婚姻男女性關係﹐對於穆斯林必須依法制裁﹐而對非穆斯林﹐不算罪行。  例如﹐有一名在押犯男子﹐因為公開飲酒﹐等待鞭笞處分。

       監獄官員在記者招待會上講述鞭笞執刑的情況說﹐這個刑罰並不「殘忍」﹐實質是教育性質的處分﹐也是告誡社會﹐因此產生了優化社會風氣的效果。  受鞭笞處分的女子﹐在室內﹐有多方監察和公證人員在場﹐女子全身穿著服裝﹐執刑者在她的背後用軟皮鞭輕輕抽打三至六下﹐過程只是幾分鐘。  鞭笞的目的﹐是在罪犯的心理造成深刻印象﹐促使改過自新﹐而不會造成皮肉傷害。  對於重大罪過﹐例如強姦﹑偷渡過境﹑私運毒品﹑盜竊﹐則採用重型鞭笞﹐甚至木棒拍打﹐使犯人受到皮肉之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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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 馬來西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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