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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自身和家屬免遭火刑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發給朋友 舉報 來源: 《馬恩信文集》    作者:馬恩信
熱度12657票  瀏覽1990次 【共0條評論】【我要評論 時間:2013年6月22日 16:22

“信道的人們啊!你們當為自身和家屬而預防那以人和石為燃料的火刑,主持火刑的,是許多殘忍而嚴厲的天使,他們不違抗真主的命令,他們執行自己所奉的訓令。”(《古蘭經》66:6)

這節《古蘭經》的降示,將在虔誠的穆斯林們的心靈深處,激起劇烈的思考。因為真主以此警告他們,除自身的操行修養外,還要在自己的家庭中盡到教育、指導家人的責任。這樣才能保護自己和家屬免遭將來的火刑。真主在這節經訓裡生動地描繪了火刑的可怕形狀,以及違反主命者必遭的後果。如果對真主的命令疏忽大意、玩忽懈怠,那就趕快悔過自新,所以緊接著真主又在下節經文裡號召信士們要做真誠的悔罪:“信道的人們啊!你們當向真主誠意悔罪,你們的主或許免除你們的罪惡。並且使你們入下臨諸河的樂園。在那日,真主不淩辱先知和與他一起信道的人們。他們的光明,將在他們的前面和右邊閃耀,他們將說:‘我們的主啊!求你完成給我們的光明,求你赦宥我們。你對於萬事,是全能的。’”(66:8)

這又是向他們描繪了等待著悔罪者的樂園景象。但是穆斯林要達到這樣預期目的。在自身和在家屬中承擔的責任是較沉重和艱巨的。樂園與火獄都呈現在自己和自己家屬的眼前,兩者都在等待著恰如其分的人進去。

應怎樣才能預防火刑而蒙真主允諾進入樂園呢?經注學家們對此提出了大同小異的幾種見解和注釋。例如:阿裡大賢說:“所謂‘預防’,就是對自己和家屬實施伊斯蘭教育和訓練。”伊本·阿巴斯說:“預防火刑,就是切實地服從真主,遠離真主所禁止的一切罪惡行為,命令家屬紀念真主,那麼,真主就拯救你們,不致遭受火刑。”穆查希德說:“(預防的)意思是:你們當敬畏真主,並囑咐你們的家屬也當敬畏真主。”格達德說:“你當命令家屬服從真主,讓他(她)們不要違抗真主;並且要幫助他(她)們去實踐真主的一切命令;如果發現他(她)的有違背的言行、要加以斥責和制止。”贊哈克和穆戈忒勒認為:“教育自己的家屬,包括親屬和奴僕在內,懂得真主所制定的律例,以及禁戒的事物,這是穆斯林的義務。”

以下一節聖訓的意思也是與這節經文相符合的,穆聖說:“兒童到了七歲的時候,你們就應當命令他們(她們)禮拜;到了十歲,如果還要曠拜,就應對他(她)們實行懲罰。”(艾卜·達伍德和艾罕默德所傳聖訓)

法學家們也主張:兒童到了七歲,就應當培訓他(她)們練習禮拜、齋戒等力所能及的善功。這樣堅持下去,那麼,到了成年以後,便會自覺地服從真主,遠離罪惡,放棄非法的行為,蒙受真主之默助,不致遭受火刑之苦了。所以,真主說:“你當謹守拜功,拜功的確能防止醜事和罪惡,紀念真主確是一件更大的事。真主知道你們的做為。”(29:45)

“人和石為燃料”,伊本·買斯烏德說:“這裡所說的人,是指那些被投入火獄裡的罪犯。”他們在火獄裡遭受懲罰,同時也就成為火獄的燃料。正如《古蘭經》指出的:“至於乖張的,將作火獄的燃料。”(72:15)至於“石頭”,經注學家們認為是硫磺一類的,因為硫磺石這類石料,溫度最好,最易點燃。用這種熾烈的火刑懲處違背真主命令罪犯是恰到好處。又有人說,石頭是那些被多神教徒奉為神靈而頂禮膜拜過的佛像,將來也要被投入火獄。因為真主將對罪犯們說:“你們和你們舍真主而崇拜的,確是火獄的燃料,你們都將進入火獄。”(21:98)

據伊本·艾卡·哈泰米傳述:先知穆罕默德誦讀這節經文:“信道的人們啊!你們當為自身和家屬而預防那以人和石為燃料的火刑”的時候,在場聆聽誦讀的有幾位聖門弟子,其中有一位聽了以後說道:“真主的使者啊!火獄的石頭像現世上的石頭嗎?”穆聖說:“以我的生命在其掌握的真主盟誓,火獄裡的一塊石頭要比整個世上的山嶽還要大。”(艾卡·達伍德聖訓集)那位老人一下被嚇得昏暈過去,跌倒在地。穆聖把手放在他的胸部後,立刻恢復神智。穆聖對他說:“老人家!您誦讀清真言——萬物非主,唯有真主——吧!”老人遵命誦畢,穆聖以樂園向他報喜,聖門弟子們問道:“我們當中還有誰可有這種幸運?”穆聖說:“不錯,真主不是許應過嗎?” 

 “這是畏懼站在我面前(受審訊),而且畏懼我的恫嚇者所得享受的。”(14:14)這一句是否應為下面的句式!!!

“不錯,真主不是許應過嗎?‘這是畏懼站在我面前(受審訊),而且畏懼我的恫嚇者所得享受的。’”(14:14)

“主持火刑的,是許多殘忍而嚴厲的天使。”古爾特伯對這一句經意的解釋說:“這些天使他們像人們喜歡食飲一樣,只喜歡懲罰犯人。”何況他們的任務就是忠實地“執行自己所奉的訓令,”從來“不違抗真主的命令”,不會對犯人寄存絲毫憐憫同情之心。

對本節經訓,近代傑出的經注家賽義德·古特蔔更有其獨到之見解。所以在他的《古蘭經注》中作了不同凡響的深謀遠慮的發揮。現摘譯有關部分,以饗讀者:

作為信士,確有責任引導自己的家屬,改善自己的家庭,正如有責任規範自己,改進自己的心地一樣。”

我們在《古蘭經》六五章(離婚章)裡已經說過:伊斯蘭教是與家庭很有密切聯繫的宗教。因此,信士在自己家中的責任和必盡義務,要加以肯定。穆斯林家庭是穆斯林集體的核心,是伊斯蘭社會賴以組成的細胞。

 一個穆斯林家庭,確是伊斯蘭教信仰的堡壘之一。堡壘不僅內部要牢實地結合。其外部也還要有堅固的防禦;守衛堡壘的每個戰士,要克盡其職,不能讓堡壘有任何裂隙和缺口。否則,就會給敵人以可乘之機。”

首先,要把伊斯蘭的教義傳授給自己的家屬。這是信士的重要職責。也就是說把堡壘從內部鞏固起來,把其中所發現的每個缺口堵死。但是,一個穆斯林,不論是作為父親或母親,如果單槍匹馬,還不足以使家庭固若金湯,安全無患。必須要父親和母親通力合作,共同承擔責任,保衛自己的子女。任何英雄要想單靠男子,即使是集體力量來建立伊斯蘭社會,那是徒勞的。他必須要有婦女參加到這個社會裡來,一齊努力。因為婦女是後代的守護者。而後代既是未來的種子,又是未來的果實。

因此,《古蘭經》是針對男女而降示的;《古蘭經》組織了穆斯林們的家庭,使它建立在伊斯蘭的法程上;《古蘭經》責成信士要承擔家屬的責任,正如責成他們承擔自身的責任一樣。那就是體現在“信道的人們啊!你們當為自身和家屬而預防那以人和石為燃料的火刑”這一經訓裡。

對安拉的這一命令,伊斯蘭教的宣教師、教長們,應當理解,而且應當很好地理解。向自己的家屬:妻室、母親、兒女,然後再向教胞宣教是首要的任務。為了締造穆斯林的家庭,就應該充分注意對穆斯林婦女的造就,誰欲建設一個理想的穆斯林家庭,誰就應該尋找一個賢良的穆斯林女子作自己的妻子。否則,伊斯蘭集體的建立,就要無限期地推遲,或者即使有了伊斯蘭集體,但它的結構將是鬆散無力,漏洞百出!

初期的穆斯林集體,情況比我們現在的要興隆繁榮……在麥迪那建立過典型的穆斯林社會,那是由伊斯蘭所監護——伊斯蘭以自己對人類生活的清潔概念來監護,並以源于這一清潔概念的法律來管理。這個穆斯林社會的歸宿,即全社會男女成員的歸宿,是真主及其使者,也就是歸依真主及其使者的律例。一旦有什麼律例降示,那也就是最終的裁判,由於有這樣的社會,並有它的概念及其權能來管理生活,所以對於婦女來說,要按照伊斯蘭教的意圖來塑造自身,問題就比較容易;對於丈夫來說,要按照伊斯蘭教的法程來勸告妻子,培養自己的子女,問題也同樣順利。

可是現在,我們是處在一個變化著的形勢下,生活在存有許多愚昧的狀態中,即社會方面的愚昧,立法方面的愚昧,道德方面的愚昧,習俗方面的愚昧,制度方面的愚昧,禮儀方面的愚昧,乃至文化方面的愚昧等等。

婦女同這種愚昧的環境相處,如果她想響應伊斯蘭教的召喚,不論其響應是出於她自身的覺醒,或是由於她的丈夫、或兄弟、姐妹們、或父母的指引、推動,她將深感有一種沉重的、甚至致命的壓力。

在如此愚昧狀態中,有的地方,不論男子也好,婦女也好,統統都是向著一個觀念,一種裁判,和清一色的性格抗爭。而有的地方,男子則是向現實生活中不易存在的純粹觀念起訴,女子則在那種與純粹觀念作愚昧、橫蠻敵對的社會壓迫下掙扎。毫無疑問,婦女對社會的反應及其傳統觀念的敏感性高出一倍。

那麼作為一個男信士,所承擔的義務,也就相應地要比婦女承擔的義務要高一倍。因為他既要為自身預防火刑,又要為自己和那些在毀滅性壓力和頑強的誘惑力下抗爭、徘徊的家屬們預防火刑。

“因此,他應該明確自己這種義務的沉重,以便為此需要付出直接性的努力,要比初期穆斯林集體中任何一位男性教胞付出的種種努力高出幾倍。現實既然如此的嚴酷,那麼,誰要想建立一個理想的穆斯林家庭,以免全家將來遭受火刑,他首要的任務,就是必須物色一位虔誠的穆斯林婦女,作為自己的賢內助,以便她能愉快地勝任成為伊斯蘭教信仰的堡壘之一——家庭的合格衛士。因為她的觀念的泉源是與其丈夫一樣,是來自伊斯蘭信仰。但是,作為穆斯林男性,在物色自己的物件過程中,往往將會經受許多事物之考驗,以至蒙受犧牲。例如:有的人會被女方虛偽的光華而犧牲;有的人將被下流人家的美色而犧牲;有的人將被那些漂浮的社會上的腐屍而閃爍的外表而犧牲,不一而足。本來他的初衷是要選擇有伊斯蘭正信、並能協助自己建立穆斯林家庭;即伊斯蘭馬巴德壘的助手,可是往往被對方的巧言令色、虛偽粉飾和名利地位等欺騙而蒙受犧牲。因此,那些盼望伊斯蘭復興的穆斯林家庭的家長們,你們作為父輩的任務,應當明確,伊斯蘭復興的活生生的細胞,實際上就是寄存在你們的手裡。你們首先就應該把伊斯蘭的教義、教育,面向你們的妻室、兒女,培訓他(她)們準備作為你們的繼承人。要大家積極回應真主的昭示:“信道的人們啊!你們當為自身和家屬預防那以人和石為燃料的火刑。”因為大家既是信士,那麼積極回應真主之昭示,便是責無旁貸、義無反顧的事情。(譯自賽義德·古特蔔《古蘭經注》——《在<古蘭經>蔭庇下》第6卷3619九至3620頁)

如果對真主之昭示和警告,聽而不聞,無動於衷,甚至不信,那麼,到了身臨火刑、要想託辭,已為時太晚了。所以,執刑的天使告訴他們說:“不信道的人們啊!今日,你們不要託辭,你們只受自己行為的報酬。”(66:7)

求真主默助和引導我們堅守正道,啟迪我們兢兢業業地恪守教法,不斷地提高自身的修養,以身作則,教育和影響自己的妻室、兒女服從真主的命令。從而預防火刑。 

 阿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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