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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斯蘭的和平與戰爭觀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發給朋友 舉報 來源: 伊斯蘭之光    作者:伊斯蘭之光
熱度2366票  瀏覽145次 【共0條評論】【我要評論 時間:2008年7月13日 13:41

奉至仁至慈真主之名

  先生們、女士們:

  或許,十分奇異而又美麗的是:我碰巧在敘利亞慶祝將侵略者趕出國土的節日裏(敘利亞於1945年4月17日獲得解放)與你們﹐“談一談伊斯蘭關與和平與戰爭的話題。將侵略者逐出國土是我國人民同殖民主義侵略者進行的長期而又殘酷的鬥爭的終結。

  當今世界動盪而又迷茫,它幾乎還沒能為第二次世界大戰的結束而歡呼,戰火就又在另外的戰線開始炙烤一些國家和人民。每個超級大國都大談和平,宣稱他們多麼希望和平,而他們在軍備上的競賽,卻到了將這個文明的巔峰作為賭注:來對這個或那個國家投放幾顆原子彈或氫彈的地步。就這樣,現今人們儘管沒有生活在戰爭的硝煙、炮火和掩體中,卻由於對戰爭的擔心和對戰爭後果的恐懼,而仍然生活在戰爭的氣氛裏。

  我認為毫無疑問的是:當今世界的問題首先是精神問題——是那構築與超級大國中的領袖們、以及在他們周圍的政治家們、還有那些服從領袖和政治家的人們心中的精神問題。精神問題就應當在精神的領域中來療治。而信仰——在指導個人和集體方面——是最好的精神元素。由此顯示出:宗教,在當代的作用就像對這個病態世界進行治療、將安寧、友愛與互助歸還於個人、政府和人眾的心裏的有效武器一樣。

  伊斯蘭和平與戰爭的觀點

  伊斯蘭這個詞源於“賽倆目”(平安、和平、完善),伊斯蘭就是心靈、精神和軀體只服從於真理和善舉之規定。穆斯林只順從今世和後世一切事物的掌握者——普世界的真主。

  在《古蘭經》裏,真主的所有尊名中就有“賽倆目”(平安):“他是真主,除他外絕無應受崇拜的。他是君主。他是至潔的,是平安的,是保佑的,是見證的”(59:23);穆斯林見面時,互相說的問候語是:“願真主賜予你們平安(賽倆目)和恩惠”;天堂中有一處順從者後世居住的居所,稱作“賽倆目宅院”。“他們在主那裏,將為自己的善行而享受安宅,真主是他們的保佑者。(6:127)。信教者在後世見真主之口的祝詞是賽倆目:“他們的祝詞在見主那日是道平安”(33:44)。

  凡注重研究《古蘭經》的人會發現, 含有和平(賽倆目)及其派生名詞的經文在《古蘭經》中有一百三十三節之多。與之相反,出現戰爭這個詞的經文僅有六節。據此,我們可以肯定,和平思想在伊斯蘭所有奮鬥目標中佔據首要地位。而且《古蘭經》宣告,信奉伊斯蘭者最有希望的成果就是走上平安的光明大道:“有一道光明和一部明確的經典,確已從真主降臨你們。真主要借這部經典指引追求其喜悅的人走上平安的道路,依自己的意志把他們從重重黑暗引入光明,並將他們引入正路”(5:15—16)。

  伊斯蘭的和平原則

  l、人類皆兄弟,儘管語言不同、種族不同、國籍不同,他們是源于同一父母:“眾人啊!你們當敬畏你們的主,他從一個人創造你們,他把那個人的配偶造成與他同類的,並且從他們倆創造許多男人和女人”(4:1)。《古蘭經》中多處以阿丹的後裔來稱呼人類,都是為了提醒人類的兄弟關係。兄弟不能謀害兄弟,亦不能欺辱兄弟。

  2、仁愛、互助、施善都是受真主承領的、人類籍其獲得真主恩惠的信仰基礎:“你們中任何人的信仰都不完美,除非他愛人如愛己”(穆斯林聖訓)。“你們當為正義和敬畏而互助,不要為罪惡和橫暴而互助”(《古蘭經》5:2)對地球上所有的人和物表示慈愛都是得到真主慈愛和回賜的因素:“慈愛者,主慈之,你們善待人類,天仙善待你們。”(艾布"達烏德、逖爾邁)這就是人類彼此交往的基礎:仁愛、慈善、互助。人類的信仰可借此得以完美,並可據此進入天堂。伊斯蘭注重傳播和平,是仁愛和互助的媒介:“你們不能進天堂直至你們皈信,你們沒有皈信,直至你們互愛。難道我沒有引導你們於一件事,你們若從事它,就會互相關愛,那就是:在你們中間傳播和平”(穆斯林聖訓)。

  3、在個人權利中寬容諒解、以德報怨等高尚品德是人們得到真主喜悅的因素:“惡行應得同樣的惡報,誰願恕饒而且和解,真主必報酬誰,真主確是不喜愛不義者的“(42:40)。“善惡不是一樣的,你應當以最優美的品行去對付惡劣的品行,那麼,與你相仇者,忽然間變得親如密友。唯堅忍者,獲此美德,唯大福分者,獲此美德”(41:34—35)。

   4、任何能夠導致人們之間痛恨、仇視、憤怒的事情都是非法的,如:背毀、誹謗、撥弄是非、窺探、嘲笑、歹猜:“通道的人們啊!你們中的男子不要互相嘲笑,被嘲笑者或許勝於嘲笑者。你們中的女子也不要互相嘲笑,被嘲笑者,或許勝於嘲笑者。你們不要互相誹謗,不要以諢名相稱;通道以後再以諢名相稱,這稱呼真惡劣!未悔罪者是不義的。通道的人們啊!你們應當遠離許多猜疑:有些猜疑,確是罪過。你們不要互相偵探,不要互相背毀,難道你們中有人喜歡吃他的已死教胞的肉嗎?你們是厭惡那種行為的,你們應當敬畏真主,真主確是至赦的,確是至慈的。(49:1l一12)

  5、天啟宗教的源泉和總目標是一致的,眾欽差聖人是兄弟,他們前赴後繼地將真主的啟示傳達給人類,“穆罕默德只是一個使者,在他之前,有許多使者,確已逝去了”(3:144),而不應該使宗教的不同成為人類互相殺戮和仇恨的原因。“你們說,我們信真主,信我們所受的啟示,與易蔔拉欣、易司馬儀、易司哈格、葉爾孤白和各支派所受的啟示,與穆薩和爾薩受賜的經典,與眾先知受主所賜的經典;我們對他們中任何一個都不加以歧視,我們只歸順真主”(2:136)。因此,伊斯蘭以高尚的品德和廣泛的自由為主要原則,旗幟鮮明地在人類社會宣傳和維護和平。

  內部和平制度

  第一、改善個人心理,在判斷和命令中順主,在困境和逆境中愛人,在愉悅和厭煩時從善,在歡欣和慍怒時放棄傷害:“你們應當崇拜你們的主,應當立行善功,以便你們成功”(22:77)。“穆斯林就是眾穆斯林從他的口中和手中得到安寧的人”(布哈裏、穆斯林聖訓)。

  第二、建立各成員都喜愛的家庭制度,和平無欺,災難無掠,成員享有同等權利,年長不虐待,年幼不反叛,男人不專制,女人不輕視,父親不疏忽,兒子不忤逆。“在今世,你應當以禮儀而奉事他倆”(3l:15)。“你們當為自身和家屬而預防火刑’’(66:6)。

  第三、l,社會是建立在充滿智慧的知識上:“學習是每個穆斯林的大職”(推布拉尼聖訓);2,.建立在保護婦女、克制私欲的美德上:“你對信士們說,叫他們降低視線,遮蔽私處,這對他們是更純潔的,真主確是徹知他們叫她們降低視線,遮蔽私處……”(24:30、31);3,建立在身體賴以生存的健康上:“給你們的男童教授射箭、游泳、騎馬的技藝”(穆斯林聖訓),“健壯的信士更好,比贏弱信士更得主喜愛”;4,建立在維護真主賦予人類尊嚴的公正上:“我確已優待了阿丹的子孫”(17:70),這種優待首先是保障人類的生命權,“你們不要違背真主的禁令而殺人,除非因為正義”(17:33)。其次是保障人類工作權,“最好的獲利就是用自己雙手取得的”(布哈裏、伊本"馬哲聖訓)。再其次是保障人類正常生活的權利,“你應當把親戚、貧民、旅客所應得的周濟分給他們”(17:26)。“自己兄弟在他手下務工的人,要給兄弟穿同等的衣服,吃同樣的食物”(布哈早等人傳述聖訓);5,建立在公平公正、權利義務均等的法律基礎上::“你們中最尊貴者是你們中最敬畏者。”(49:l 3)人類是平等的,就像梳子上的齒,阿拉伯人不比非阿拉伯人高貴,白種人不比黑種人高貴,最高貴的人是最敬畏真主的人。

  在社會上建立具有管理職能、舵手職能和保護職能的政權。所謂管理職能,是指要管理人民的事務:“他們的事務是由協商而決定的”(42:38),更好的維護他們的利益和權利。舵手職能,就是要負起關注逃亡者、引導迷路者、喚醒沉睡者、鼓勵勞動者,為人民開闢一條善良、美好、平安之路的責任。“領導人就是領航者,對老百姓要負責”(布哈裏聖訓)。保護職能,就是有義務消除社會上不義的行為,避免由此而造成的眾叛親離、鄰里不睦、民眾互相為敵、互相殘殺。“真主以政權來制止未以《古蘭》阻止的事端。”有義務保障自己的民族在信仰、國土、尊嚴方面不受外來侵略。“你們應當為他們而準備你們所能準備的武力和戰馬”(8:60)。

  伊斯蘭以此原則在社會內部建立了和平秩序,教育人們樹立寬容、互助、美好的人性品德;禁止人們破壞安寧、違反規則、挑起事端、蠱惑人心。這就是號召和平反對戰爭和動亂的正確原則。

  對外和平政策

  伊斯蘭宣導的和平是超越國界的,它主張的民族和平共處原則是眾所周知的。概括起來有以下幾條:

  我們同所有民族關係的根本是一致的,那就是和平共處、互不侵犯。“通道的人們啊!你們當全體入在和平教中”(2:208)。

  這個和平教是建設性的互助和平,而不是狹隘的、隔絕的:“你們當為正義和敬畏而互助”(5:2)。“未曾為你們的宗教而對你們作戰,也未曾把你們從故鄉驅逐出境者,真主並不禁止你們憐憫他們,公平待遇他們。真主確是喜愛公平者的”(60:8)。

  互助是建立在尊重信仰、自由、財產、尊嚴基礎上:“對於宗教,絕無強迫”(2:256)。“你們不要借詐術而侵蝕別人的財產”(2:188)。

  互助是鼓勵人們學習其他民族的長處,包括科學知識、製造技術、管理藝術:“你向我的僕人報喜吧!他們傾聽言語而從其至美的,這些人已受真主的引導,這些人確是有智慧的”(39:17—18)。“知識是穆民的遺失物,無論在哪里發現都要將它撿回。”當同盟軍包圍了麥迪那時,賽萊曼告訴真主的使者,城市居民有個計謀,就是在城周圍挖一圈壕溝抵禦敵人進攻。真主的使者採納了這個方法,命令在麥迪那城周闈挖壕溝,並親自參與了這項工程。這樣就形成了一個制度,將汲取其他民族經驗和知識作為判斷同其他民族交往程度的基礎。

  為保障內部安定的戰爭

  伊斯蘭的戰爭政策和任何現行法律對待戰爭的觀點是一樣的。那就是,當有些人,良好的教育和法規沒有能夠阻止他們侵犯和施暴時;當有些民族依照自己的強大而對弱小的鄰里進行侵略和殖民時,被侵略的人民為了保衛自己的安全必然要拿起武器,以武力來反對內部或外來侵略者。伊斯蘭命令以武力和軍事手段消滅民族中一小撮反動分子,他們是:

   l、反叛者、造反者、打劫者、擾亂治安者。“敵對真主和使者,而且擾亂地方的人,他們的報酬只是處以死刑,或釘死在十字架上,或把手腳交互著割去,或驅逐出境”(5:33)。

  2、霸道者、壓迫者。“如果兩夥信士相鬥,你們應當居間調停。如果這夥壓迫那夥,你們應當討伐壓迫的那夥,直到他們歸順真主的命令”(49:9)。

  3、放高利貸者、靠剝削窮人和勞動者而獲利者。“通道的人們啊!如果你們真是信士,那麼,你們當敬畏真主,當放棄餘欠的利息。如果你們不遵從,那麼,你們當知道真主和使者將對你們宣戰”(2:278—279)。

  4、霸佔貧困階級和工人階級利益者。真主說:“他們的財產中,有乞丐和貧民的權利”(5l:19)。在維護貧困者利益方面,艾布"拜克爾曾剿伐不交天課者。他的名言是:“以主盟誓,假若拒絕交給我(天課)的,哪怕是他們曾向使者交納的一隻山羊羔,我也一定要剿伐他們。”

  5、侵害別人基本權利者,包括生命權、財產權、名譽權。“有理智的人們啊!你們在抵罪律中獲得生命”(2:179)。“偷盜的男女,你們當割去他們的兩手”(5:38)。“凡告發貞潔的婦女,而不能舉出四個男子為見證的人們,你們應當把每個人打八十鞭”(24:4)。

  6、有老師而拒絕學習者,鄰里有文盲而沒有教授者。主的使者(願主福安之)一天宣講時,讚揚了穆斯林中的一部分人。隨後,他說:“有些部族為何不教導他們的鄰居,不培養他們,不告誡他們,不禁止他們呢?另有一些部族為何不向他們的鄰居學習,不向他們求教,不接受他們的勸告呢?以主盟誓,一定要讓那些有能力的部族教授他們的鄰居,告誡他們、啟發他們、命令他們、禁止他們;一定要讓那些無知部族向他們的鄰居學習,接受他們的啟發,接受他們的告誡。否則,我將很快懲罰他們。”這就是伊斯蘭在人民之間為掃除文盲而作的宣戰,在這個方面領先現代文明國家達十幾個世紀!

  維護世界和平的戰爭

  伊斯蘭為維護世界和平而宣導的戰爭,就是《古蘭經》所表述的為主道而戰。它不是西方敵視(伊斯蘭)者所描述的:人們被迫信奉伊斯蘭教。因為這不符合伊斯蘭教以“對於宗教,決無強迫”所提倡的信仰自由的本質。為主道而戰鬥,是將伊斯蘭民族從外來侵略者的統治中解放出來的戰鬥,是為全人類維護和實現信仰自由、社會公正的戰鬥。《古蘭經》明確表述:“你們要與他們戰鬥,直到迫害消除,一切宗教全為真主”(8:39)。這就是伊斯蘭戰爭的目的。若敵人已停止了對民族、宗教和信仰的破壞,那就不能再戀戰:“如果他們停戰,那麼,除不義者外,你們絕不要侵犯任何人”’(2:193)。

  讓我們學習以下經文,以便我們更加瞭解為主道而戰鬥的目的和意義:

  1、“你們怎麼不為[保護]主道和[解救]老弱婦孺而抗戰呢?他們常說:我們的主啊!求你從這個虐民所居住的城市裏把我們救出去。求你從你那裏為我們委任一個保護者,求你從你那裏為我們委任一個援助者”(4:75)。

  2、“被進攻者,已獲得反抗的許可,因為他們是受壓迫者。真主對於援助他們是全能的。他們被逐出故鄉,只因他們常說:我們的主是真主。要不是真主以世人互相抵抗,那麼許多修道院、禮拜堂、猶太會堂、清真寺——其中常有人紀念真主之名的建築物——必定被人破壞”(22:39 40)。

  3、“通道者,為主道而戰;不通道者,為魔道而戰;故你們當對惡魔的黨羽作戰;惡魔的計策,確是脆弱的”(4:76)。

這四節尊貴的經文(第2條中有兩節)都M述了為主道而戰鬥。在高尚的人類意識中,為主道而戰是毫無疑義的,它是為教法規定的崇高目的而戰,他是為捍衛主道而戰,不是為錢財、毀滅,不是為自我統治,不是為了光宗耀祖。伊斯蘭認為,誰要希翼了其中任一項,他就不是為主道的戰鬥,絕不能得到戰士的獎勵和烈士的榮譽。

  穆聖生平中有關戰爭的歷史表明,使者所參加的正義戰爭均是具有崇高意義的。主的使者只有在自身和集體的信仰遭到迫害時,在他們被逐出家園時,才發動戰爭。白德爾戰役及其後的所有戰役都是為了保護信仰自由,為了維護阿拉伯半島的和平與穩定。

  伊斯蘭戰爭規則

  1、當伊斯蘭民族識破了敵方的背信或侵略意圖時,就要竭盡所能進行備戰:“你們應當為他們而準備你們所能準備的武力和戰馬,你們借此威脅真主的敵人和你們的敵人”(8:60)。這是為威懾敵人而作的準備,而不是為侵略作準備,是警告敵人,不是警告朋友和盟友。

  2、若敵軍放棄了侵略和戰爭的念頭,伊斯蘭民族當傾向和平。“如果他們傾向和平,你們也應當傾向和平,應當信賴真主。他確是全聰的,確是全知的”(8:61)。

  3、若敵人執意挑起戰爭,進行侵略,那麼他們將自食其果:“受人欺辱而進行報復的人們,是無可責備的。應受責備的,是欺辱他人,並且在地方上蠻橫無理者,這些人,將受痛苦的刑罰”(42:41--42)。“誰侵犯你們,你們可以同樣的方法報復誰;你們當敬畏真主,當知道真主是與敬畏者同在的”(2:194)。

  4、如果戰事爆發,則要儘量減少其災難,因而戰爭中採用計謀是可以的。“戰爭是策略”(布哈裏、穆斯林聖訓)。即利用謀略來摧毀敵人的運動部署,挫敗他們的銳氣。這樣能以最短的時間和最小的傷亡儘快結束戰爭,維護和平。

  5、如果戰爭很激烈,戰士們要勇猛殺敵,要祈真主默助,要多紀念真主。“通道得人們啊!當你們遇見一夥敵軍的時候,你們當堅定,應當多多紀念真主,以便你們成功”(8:45)。

  6、一旦戰爭不可避免,應當告誡參戰士兵,我們所進行的是為解放弱勢者和被壓迫者的正義戰爭,要緊縮戰爭範圍,只消滅那些攜帶武器者或首先進攻我們的人,不要像敵人對待我們的民眾那樣濫殺無辜:“你們當為主道而抵抗進攻你們的人,你們不要過分,因為真主必定不喜愛過分者”(2:190)。在此伊斯蘭表現了尊重人權的極致,禁止殺害老弱婦孺,禁止殺害宗教人士、鄉民以及未參加戰鬥的和平人士。

  7、如果敵方在雙方交戰正酣時,請求和解,我們應當接受,即使我們將要取得勝利。然後,遵守雙方達成的協約。“當你們締結盟約的時候,你們應當履行。你們既以真主為你們的保證者,則締結盟約之後就不要違背誓言。真主的確知道你們的行為”(16:19)。若敵人採取欺騙手段率先毀約,在告知他們所立盟約已無效並向他們宣戰的同時,很快討伐他們是無妨的。

8、如果戰爭以敵人的失敗、伊斯蘭的勝利而告結束,則不應侵害尊嚴、破壞城市;不應當貪婪財物、損害他人;不應衝動地報復和發洩憤怒;而要善良公正、教育協調、抑惡施善。“如果我使那些人在地面上得勢,他們將謹守拜功、完納天課、勸善戒惡。萬事的結局只歸真主”(22:41)。這節經文規定,獲勝的伊斯蘭民族在戰爭結束後當做如下四件事:

  

  a)一謹守拜功,這是伊斯蘭在人類傳播崇高精神的標誌。

  b)一完納天課,是在人民之間實現社會公正的標誌。

  c)一勸善,是在有益於人類利益、安寧、幸福方面互助的標誌。

  d)一戒惡,是杜絕招致戰爭以及以造成不安定因素的標誌。

  9、對待俘虜,不能施加酷刑,不能淩辱,不能以饑餓來折磨他們:“他們以喜愛真主而賑濟貧民、孤兒、俘虜。我們只為愛戴真主而賑濟你們,我們不望你們的報酬和感謝”(76:8、9)。

  10、至於被戰勝者,伊斯蘭則尊重他們的信仰、生命、財產、宗教。但他們有保衛國家和國民權利的義務,要求他們忠誠國家,變納極小數額的款項,稱作“知茲葉”(人丁稅)。這種款項是伊斯蘭傳播前和傳播後社會上通行的戰敗方給戰勝方交納的款項。既使在現代,仍有國家常常向戰敗國索取人頭稅、保護費等各種款項。但伊斯蘭收取的人丁稅同其他民族收取的人頭稅的本質是大相徑庭的。以下將詳細說明。

  關於人丁稅(知茲葉)

  1、人丁稅無論是在伊斯蘭傳播前或是以後,對於其他部落來說,就是戰勝方向戰敗方索取的、象徵征服和鄙視的款項。都具有痛恨、雪恥的報復含義。而伊斯蘭收取它,只是為了在財產、信仰、貿易、尊嚴等方面保護被戰勝者,使他們同獲勝的穆斯林一樣享有同等的被保護權。穆斯林同被戰勝的城市居民之間訂立的協約證實了這一點,規定了要保護居民的信仰和財產。哈裏德"本"沃立德與嘎斯納推大人訂立協約中記載:“我和你們就人丁稅和保護事宜立約……若我們保護了你們,你們給我們交稅,否則,你們可以拒絕,直至我們實施保護”。

  2、其他民族收取人頭稅是為了表現對被戰勝者的殖民,是為了掠奪他們的財富,給他們規定了苛捐雜稅,使他們生活陷入困境;伊斯蘭同殖民者和掠奪者相去甚遠,它只是為維護車隊及相關人員的生活而向戰敗者或有能力支付者收取的極小部分款額;這樣的款額幾乎無法同穆斯林每年要繳納的天課相提並論,讓我們瞭解一下兩者明顯的對比:

  假設一個穆斯林富翁,擁有百萬迪爾汗資產,那麼,他每年應當按教法規定以百分之二點五的比例交納二萬五千迪爾汗天課,若他的鄰居是一名基督徒,同樣擁有百萬財產,每年只需交四十八迪爾汗就可以了……,這樣,穆斯林每年給國家交納的稅款比基督徒交的稅款高出五百倍之多。這樣的制度,哪有剝削的成分呢?

  3、人丁稅在其他民族那裏,沒有保證支付者免服兵役,沒有避免他們為征服者的榮譽而犧牲,沒有保證他們的長久權利,他們一方面交納了人丁稅,另一方面卻被迫參加戰爭……!而伊斯蘭免除了交付人丁稅者到軍隊服務的義務(免除服兵役),認為伊斯蘭軍隊作戰的目的是要將伊斯蘭解放運動的使命傳達給世界,要讓一個未皈信者犧牲他的青春和生命去完成這個使命,顯然是不公平的……!

  4、以往取勝的民族,從未對被戰勝民族承擔過任何責任,比如對窮人、無能力人或殘疾人,而且還以人頭稅、貢稅來壓迫他們。對他們的需求、饑寒、病症熟視無睹。相反,伊斯蘭將安撫被保護者作為一項社會責任,無論他們是否交過人丁稅;認為他們同穆斯林一樣是國家的主人,國家應當保護他們的正常生活,使他們免受責難和苦楚。

  5、以往人丁稅在任何時候都是戰勝者給戰敗民族規定的。而伊斯蘭則不然,規定可以由首領給予全部或部分免除,如阿布"歐拜德曾免去了巴勒斯坦人和約旦薩米拉人的人丁稅等。

  6、人丁稅在其他民族都是給被戰勝的人民、地區和宗教規定的,而不考慮他們是否參與了戰爭。伊斯蘭的人丁稅只是給那些部落中參戰者規定的,至於非穆斯林公民,只要不與國家為敵,則不必交納。我們翻閱《古蘭經》中有關人丁稅的經文是這樣說的:“當抵擋不信真主和末日,不遵真主及使者的戒律,不奉真教的人,即曾受天經的人,你們要與他們戰鬥,直到他們依照自己的能力,規規矩矩交納人丁稅”(9:29)。“你們當為主道而抵抗進攻你們的人,你們不要過分,因為真主必定不喜愛過分者。”(2:190)足以說明,“人丁稅”經文只命令我們與同我們作戰者進行戰鬥,並格殺他們,若殺害未同我們作戰的人則是清高真主不喜悅的行為。真主說:“未曾為你們的宗教而對你們作戰,也未曾把你們從故鄉驅逐出境者,真主並不禁止你們憐憫他們,公平待遇他們。真主確是喜愛公平者的。他只禁止你們結交曾為你們的宗教而對你們作戰,曾把你們從故鄉驅逐出境、曾協助別人驅逐你們的人”(60:8—9)。毫無疑問,那些在穆斯林國家生活並同穆斯林和平相處的有經人,不屬於穆斯林要與之戰鬥的範圍。因而,取勝之後,也不應要求他們交納作為戰爭成果的人丁稅。

  謹防兩類嫌疑

  接著,要澄清我們以上所言“人丁稅沒有鄙視、輕蔑的含義”可能會在某些人腦海中產生的疑惑,有人說,如果真是那樣,那《古蘭經》文中“直到他們依照自己的能力,規規矩矩地繳納丁稅”(9:29)中,“雖啊瑞”(規矩)又是何意呢?為什麼在伊斯蘭部分時代收取人丁稅是以輕蔑的態度收取呢?我們的回答是,應以《古蘭經》的普遍原理和穆聖(願主福安之)及正統哈裏發從有經人那裏收取人丁稅的態度來理解和注釋經文。你們可以看到,伊斯蘭確定了保護有經人的信仰、財產、教堂;禁止傷害他們,即便是語言傷害,像禁止背談穆斯林一樣,禁止背談他們。我們回顧歷史在穆聖和正統哈裏發同有經人交往中沒有發現任何輕蔑、鄙視的現象,也沒有以任何使他們感到羞辱和傷害的方式取得人丁稅。當我們瞭解了主的使者——教法的制定者和正統哈裏發——穆聖最親近的人、教法的忠實踐行者,在收取人丁稅時,沒有表現出絲毫輕蔑時,就應當以之對經文正確理解,來駁斥部分人對經文的曲解。

  人丁稅在伊斯蘭歷史的某些時期,特別是在奧斯曼王朝後期有過輕視的現象,但這不能作為伊斯蘭主張的依據,伊斯蘭制度與法律都有其教法源泉,其中包括《古蘭經》、聖訓、公議等。除穆聖言行外,任何穆斯林個人行為都不足以作為伊斯蘭立法依據。而繼承人作為穆聖的學生和最能領悟教法目的的人,眾學者認為,他們的行為只有符合教法原理才能作為立法依據。

  以上是對伊斯蘭和平與戰爭法則的概括和對人丁稅制度的簡述,從中可以看出,它是符合道德、寬容、高尚的最高體現。我不認為,在二十世紀,為了爭取他們的權利、維護他們的信仰、保護他們的生命而生活在西方帝國主義鐵蹄之下的人民的遭遇能和在十四世紀以前生活在伊斯蘭國家的被戰勝民眾的境遇是相同的。

  歷史上伊斯蘭遭遇的戰爭

  凡公平公正地研究伊斯蘭戰爭史的人都不會否認,其戰爭具有如下特點:

  1、抗禦敵人的保衛戰。它是為阻止傷害、保護民族主權免遭敵人踐踏的戰爭。這就是真主的使者領導的保衛戰,其中別無他求,只是要實現阿拉伯多神崇拜者所反對、而新穆斯林卻樂於接受的信仰自由。之後,第一任哈裏發時期的討伐戰爭,是為了保衛叛教者企圖破壞的國家。而隨後進行的同波斯和羅馬的戰爭,其中,與羅馬人作戰是對他們夜襲新興宗教所造成的損害的回應。

  2、爭取解放的戰爭。它致力於將人民從不義者的殘暴中,解救出來。伊斯蘭戰爭傳播的是精神解放,免遭欺侮。它比那些佯稱解放人類、讓弱小國家獲得自由和獨立的戰爭更憐恤人類,更有益於人類。

  3、道義的戰爭。伊斯蘭取得勝利建立政權後,嚴格遵守“尊重人權,善待戰俘”的原則。

   4、人性化的戰爭,伊斯蘭不是為了某個國家、某個民族、某個人種的利益而戰,它是為了全人類的利益。伊斯蘭戰爭取得勝利後,事實上是世界人民共同建設精神文明的新起點,人類能夠享受到伊斯蘭不朽的、著名的大才思想家如艾比"哈尼法、伊本"西奈、法魯比、安紮裏等的學術成果,他們的祖籍都不是阿拉伯人。若非伊斯蘭戰爭和它的解放事業,這樣的思想家、學者又怎麼能出現呢?

  結束語:先生們,這些就是伊斯蘭之戰爭史實具有的鮮明特徵,因此,它能在歷史上首先培養反對戰爭、愛好和平、維護和平的優秀一代。除非迫不得已,不會開戰。屆時也不忘記其人性和道義,以及對仇敵寬容與和解的思想。伊斯蘭在這方面的成功是無與倫比的。這其中的奧秘就是穆斯林解決了自身、家庭、鄰里、社會中和平環境的問題,從自身中剔除了所有邪惡行為和統治征服的心態

  人類今天多麼需要伊斯蘭有諸聖人清潔、天使拯救、英雄保護的信徒的教育啊!那些在兩次大戰中聲稱和平的人,其實,確已拋棄了他們自身、家庭和社會的和平,他們心目中有了貪婪欲望和意識,導致了權利與義務的失衡和男女之間、父子之間權利義務的混亂。但他們卻在號召別人保持和平,他們表現出喜歡和平與穩定,但卻在挑起事端、踐踏神聖的人民自決權。他們長期持久的從事挑起戰爭的勾當,儘管表面上擺出一幅和平姿態。

願真主憐憫比爾"納裏德,他是公正誠實的人,他說:“穆罕默德的確無愧於人類救星的稱號,假若有像他這樣的人作為現代世界的領導者,我們就一定能夠以人類迫切需要的、給世界帶來和平的、給人類帶來幸福的方式在解決世界問題中取得巨大成就。”

  主啊!你是完美的主,平安只屬於你,和平只歸於你,祈你以和平祝福我們!

  ——本文系譯者將原著于2004年2月10日翻譯後又縮寫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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