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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爭是自衛行為﹐守道德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發給朋友 舉報 來源: 伊斯蘭之光    作者:伊斯蘭之光
熱度2145票  瀏覽91次 【共0條評論】【我要評論 時間:2008年7月13日 13:40

在人類的歷史上﹐凡是一個軍事強國用武裝制裁一個弱小民族時﹐很少見到有文明禮貌對待被征服者的先例﹐即使在現代“人權”喊得震天響的今日﹐也不多見。從人類能夠記憶的古代開始﹐就習慣於用“血流成河”和“生靈塗炭”描述戰後看到的悲慘情景﹐希特勒並沒有覺得有罪惡感﹐因為在他之前的數百年歐洲人在非洲和美洲都是以類似的大屠殺對待不願屈服的“低賤”人種﹐今日美國兵在阿富汗和伊拉克的屠殺平民和虐待戰俘也是根據布什總統的理由﹐“這是文明對野蠻人的戰爭”。

  怎樣對待一個在戰爭中被制服的對方是對勝利者的最大考驗﹐伊斯蘭開闢了人類戰爭道德文明的先河﹐比聯合國人權宣言早一千多年宣佈了被征服者的基本人權﹐不論是戰爭或者和平時期﹐以寬容對待弱勢者。 “強權就是真理”是真正的野蠻理論﹐破壞了人類的公正和尊嚴﹐混淆是非﹐是人類邪惡本性的暴露。 在《古蘭經》中記載了阿丹先知的兩個兒子嘎比勒與哈比勒﹐因為私慾和嫉妒而產生謀殺的野蠻行為﹐嘎比勒殺死了他的弟弟﹐這是人類戰爭最早的記錄﹐“他的私慾攛掇他殺他的弟弟。 故他殺了他之後﹐變成了虧折的人。”(5﹕30) 現代的西方戰略家可能為嘎比勒辯護﹐他是“用戰爭達到了和平”﹐當時在世界上他唯一的對手是他的弟弟﹐殺死了他﹐世界和平就屬於他一個人了﹐現代的戰爭販子們也堅持這個邏輯﹐但伊斯蘭反對這樣的荒謬觀點。 正常的人性應當有最基本的是非觀念﹐正義與邪惡的區別﹐伊斯蘭並不排除所有戰爭的可能性﹐例如敵人侵犯和平人民的家園﹐壓迫他們的信仰﹐侵佔他們的財產﹐人民有權拿起武器進行自衛戰爭﹐反抗侵略者。

  在歷次麥地那保衛戰中﹐先知穆聖就是穆斯林自衛部隊的統帥﹐他每次都向出征的將士們訓話規定戰地的道德原則﹐禁止殺害婦女﹑兒童﹑老人﹑體弱多病的人和放下武器的敵人﹐也不許可毀壞莊稼﹑果樹和牲畜。 穆斯林大軍必須尊重各種宗教的祈禱場所﹐如清真寺﹑基督教堂﹑猶太會堂﹔禁止肢解或損壞敵人的屍體﹔不許可任意闖入民宅﹐騷擾不參加對抗的居民﹐並且要保護他們獲取飲食的供應。為了掩蓋野蠻戰爭的醜聞﹐美國官方控制的媒體頻頻傳出一句早被人們遺忘的古代民間諺語﹕“人在愛情和戰爭中﹐一切都是合理的”﹐企圖要人民相信﹐戰爭同愛情一樣﹐允許失去正常的理智﹐做出沒有人性的荒唐行為。 穆斯林絕對反對這樣的信條﹐伊斯蘭規定在任何時候都必須執行“宗教絕無強迫﹐正邪確已分明”的基本人道精神(古蘭經﹐2﹕256)﹐穆斯林即使在取勝時﹐絕不許可把自己的信仰和意志強加於人﹐混淆正義與邪惡的根本界線。 伊斯蘭的第一條戰爭的訓諭是自衛﹐《古蘭經》說﹕“你們當為主道而抵抗進攻你們的敵人﹐你們不要過份﹐因為真主必定不喜愛過份者。”(2﹕190) 這一條原則確定了穆斯林參加戰爭的性質﹐反對外來侵略﹐也反對侵略或欺凌別人﹐更沒有合法的理由無端破壞建築和財產﹐對無辜的平民施行暴力和恐怖。 穆斯林雖然不是籠統反對一切戰爭者﹐但是對於戰爭﹐伊斯蘭規定了是非的原則﹐“信道者﹐為主道而戰﹔不信道者﹐為魔鬼而戰。”(4﹕76)

  伊斯蘭反對黷武主義﹐戰爭連續不斷﹐給人民造成無窮的痛苦和負擔﹐一旦敵人願意停止作戰﹐穆斯林應積極接受和平談判﹐雙方停止對抗﹐給當地居民休養生息的時間。 即使過去曾經是敵人﹐和平與友好是最佳的選擇﹐“因為真主必定不喜愛過份者”。 穆斯林不應當挑起戰爭﹐但是戰爭來臨時﹐有權抵抗﹐更應當期待早日實現和平﹐雙方的分歧和糾紛可以通過其他方式解決﹐因為沒有戰爭﹐使雙方的人民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 《古蘭經》說﹕“如果他們傾向和平﹐你也應當傾向和平﹐應當信賴真主。 他確是全聰的﹐確是全知的。”(8﹕61)如果戰勝了對方﹐穆斯林應給予寬厚仁慈的停戰協議﹐防止戰爭再次發生。 穆斯林的任何戰爭都是自衛性質﹐絕無搶佔土地或掠奪資源的強盜目的﹐因此﹐停戰的協議必須公正﹐就是為了實現真正的和平﹐而不是袒護特權﹐保護既得利益。

  西方殖民主義同戰敗國也都簽訂條約﹐那些都是不公正的城下之盟﹐被征服者在屠刀威嚇下簽字﹐跪求和平﹐因為侵略者的目的是搶佔和掠奪。 伊斯蘭的和平條約與西方殖民主義的強迫弱小國家簽訂的不平等條約不可相提並論。 先知穆聖領導的穆斯林大軍光復聖城麥加的戰役﹐為歷史譜寫了一曲光輝的英雄樂章。 當穆斯林大軍克敵制勝和平進入麥加城內時﹐過去曾經迫害穆斯林十多年的伊斯蘭宿敵們個個都低頭不語﹐戰戰兢兢﹐等待嚴厲處份和發落﹐但是先知穆聖當場宣佈對所有的人都給予寬恕。 他效仿先聖尤素夫的前例﹐宣告真主的啟示說﹕“今天對你們毫無譴責﹐但願真主饒恕你們。 他是最慈愛的。”(古蘭經﹐12﹕92)對於戰勝者﹐俘虜是被武力制服的敵人﹐他們曾經在戰場上迫害和屠殺過穆斯林弟兄﹐但是伊斯蘭對俘虜確定了一系列優待的規定﹐禁止穆斯林將士對俘虜進行報復和發泄仇恨。 《古蘭經》說﹕“你們既戰勝他們﹐就應當俘虜他們﹔以後或釋放他們﹐或准許他們贖身﹐直到戰爭放下他們的負擔。”(47﹕4) 對待俘虜不許可虐待和施以酷刑﹐在釋放他們之前必須向他們提供飲食﹑衣服﹑住宿和安全﹐或者迫使他們交納贖身金作為戰爭的賠款。 先知穆聖領導的白德爾戰役獲得勝利後﹐他釋放了一部分俘虜﹐保留了另一些俘虜﹐指定他們每人對十名穆斯林兒童傳授知識作為贖金。

  先知穆聖遷移到麥地那之後的十年艱苦創業期間﹐遭受敵人緊鑼密鼓的騷擾和入侵﹐他領導了麥地那的穆斯林弟兄頑強抵抗﹐經歷了大小戰役幾十場﹐為伊斯蘭的歷史留下了豐富的抵禦侵略的自衛戰爭經驗。 先知穆聖領導的穆斯林大軍是最後的戰勝者﹐也是最能優待俘虜的仁義之師﹐代表真主對停止殺戮的敵人施以仁政﹐給予寬恕和恩惠﹐為穆斯林的社會贏得了和平﹐也贏得了人心﹐開創了光輝的伊斯蘭歷史新紀元。 麥地那穆斯林社會是新創立的伊斯蘭社會﹐穆斯林民眾來自許多地方﹐構成了一個新的社會集體﹐他們服從穆聖的領導和教誨﹐但是他們在自衛戰爭磨練和成長的過程中也曾經有過錯誤﹐也曾有過粗暴對待俘虜的事例。 先知穆聖抓住一切機會教誨他的弟子們﹐每次出征前必須訓話﹐明確規定伊斯蘭的戰場道德。當他聽說有些弟子做錯了事﹐他為這些犯錯誤的弟子做祈禱﹐祈求真主饒恕他們的罪過。

  伊斯蘭不是憑借武力征服世界而有今日﹐伊斯蘭是得真主的恩賜和伊斯蘭正道的光亮引導世人誠服真理而得以廣泛傳播﹐成為當今世界上最有活力的宗教。 戰爭只有在自衛的時候是必要的﹔如果以戰爭和破壞的手段﹐企圖獲得世界﹐必然是魔鬼的行為。 戰爭的正義與邪惡的分水嶺就在於此。 伊斯蘭主張和平﹐因為和平才能體現真主的仁慈和普愛﹐因此伊斯蘭是和平的宗教。 和平是伊斯蘭勝利的保證﹐只有和平的宗教才能獲得世人的信仰和依賴﹐行萬世而不衰。 《古蘭經》說﹕“當真主的援助和勝利降臨﹐而你看見眾人成群結隊地崇奉真主的宗教時﹐你應當贊頌你的主超絕萬物﹐並且向他求饒﹐他確是至宥的。”(1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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