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位置:伊斯蘭之光 >> 主頁 >> 穆斯林資訊 >> 特別關注 >> 詳細內容 在線投稿

艾資哈爾學術精神和指導方針

熱度3032票  瀏覽145次 【共0條評論】【我要評論 時間:2013年3月12日 15:26

【譯者按語:作為伊斯蘭文化學術的燈塔,艾資哈爾有著自身特有的學術精神和指導方針。這也是艾資哈爾歷經千年而依然屹立東方的關鍵要素。但是在當下亂象叢生的埃及,“言論自由”卻讓有些人借機將矛頭直指艾資哈爾。要求“改良艾資哈爾”的呼聲也在媒體的報導中被不斷炒作、放大。一些黨派甚至試圖將某一思潮滲透進艾資哈爾。

對此,艾資哈爾哈馬德博士對艾資哈爾所傳承和宣導的這一學術精神和思想方針加以簡要歸納和總結,撰寫該文強調指出正是艾資哈爾對遜尼大眾信仰體系;對伊斯蘭四大教法體系,以及對伊斯蘭蘇菲行知的傳承與教習鑄就了艾資哈爾千年的輝煌成就和她在伊斯蘭民族中所享譽的中正地位。】

埃及民眾革命之後,“改良”一詞無疑已成為人們耳熟能詳的一個術語。而作為埃及最主要的機構之一的艾資哈爾,更是無疑最先接觸到“改良”之風。就在埃及的國家機構開始推行“改良”之初,一些艾資哈爾人和她的支持者們便提出要“改良艾資哈爾”的呼聲,但是我們卻在這些要求艾資哈爾加以“改良”的呼聲中發現,要求“改良艾資哈爾”的呼聲的大相徑庭,有的甚至試圖將某一思潮,以“改良”之名而強加于艾資哈爾。

改良本身是相對的。它是不同的觀念之間的相互碰撞與較量。如今,以“改良”之名而自詡的各種不同的觀點早已登上艾資哈爾這個有著悠久歷史的伊斯蘭教育機構的舞臺,倘若任由這些形形色色的“改良”觀念繼續蔓延流布,不加考量,不加甄別的話,那麼,這些所謂的“改良”觀念註定將對艾資哈爾造成傷害。

因此,倘若要對“改良艾資哈爾”這個詞的含義加以明確定義的話,則務必將其同艾資哈爾自身所擁有的特色、艾資哈爾外在標識,以及內部結構這三個方面聯繫起來加以思考。

從中我們不難發現,現如今所謂的“改良艾資哈爾”的呼聲,不僅遠離艾資哈爾悠久的歷史文化學術傳統;更與伊斯蘭初期的先賢們所奉行的學術的、社會的、政治的指導方針毫無關聯。這些所謂“改良艾資哈爾”的口號,不過是為私欲之徒打開一扇大門,為他們妄圖消弭一千多年來艾資哈爾所一直奉行的真正的艾資哈爾精神而大開綠燈。

縱觀當下那些將自身依附于艾資哈爾這個伊斯蘭教育機構之人,我們幾乎可以確定:光憑一個艾資哈爾人的稱號,早已經不足以據此而判定其是否具備和擁有艾資哈爾的精神傳承。事實上,從諸多方面,你都會發現,有些艾資哈爾人,他們早已經遠離了艾資哈爾的學術方針;遠離的艾資哈爾所奉行之道。

為此,我們首先當界定能夠代表艾資哈爾,代表艾資哈爾精神傳承和指導方針的標誌,然後才能致力於真正的改良與維新。這個標誌就是,擁有傳承自艾資哈爾這個伊斯蘭教育機構的獨特個性;擁有傳承自其學術文化指導方針的獨特精神。艾資哈爾人的這一獨特個性與精神,自薩拉丁·安尤布伊瑪目將艾資哈爾改為遜尼派教育機構之後,在漫長的九個世紀的歲月中從未間斷過。從那時起,艾資哈爾便成為遜尼大眾派的學術文化和思想教育的堡壘;從那時起,艾資哈爾便成為伊斯蘭賽萊菲先賢信仰體系的忠實傳承人,而非如當代某些人試圖向人們灌輸的那樣,艾資哈爾沒有傳承和遵從賽萊菲先賢的信仰之道。這些人,他們的目的不過是想以此來解構艾資哈爾;以此來消解艾資哈爾在伊斯蘭歷史中所佔有的權威地位。

通過歸納艾資哈爾在教學和研究,以及在歷時百年中為頒佈法塔瓦(教法判令)而尊奉指導方針,我們可以清楚地發現,艾資哈爾獨特的精神建立在三個方面。

第一:遜尼大眾(即賽萊菲先賢)的信仰體系。

 
哈馬德博士

這個信仰體系純淨無染,從未受到莫爾太齊賴派、意志自由論、宿命論、物化論等錯誤教義學派思想的絲毫點染與影響。這個信仰體系是真正的遜尼大眾派的信仰。為傳承和闡揚這個信仰體系,遜尼大眾派的伊瑪目們,如艾布·哈桑·艾什阿裡、艾布·曼蘇爾·馬圖爾迪、艾布·賈法爾·塔哈威更是著書立說,分門別類,系統闡述這一為穆斯林大眾所尊奉的信仰體系。它與異端派或受民間信仰影響的信仰體系有著天壤之別。

艾資哈爾最早從九百年前,即從薩拉丁·安尤布時代便開始教授世人遜尼大眾的這一信仰體系。當時,薩拉丁命令伊斯蘭學者們將真正的伊斯蘭信仰編纂成書,加以傳播和教學。伊斯蘭學者們還以詩歌的方式將這些信仰條款編寫成朗朗上口的歌訣,這些歌訣的內容講述了遜尼大眾派所奉行的認主獨一的方針和遜尼大眾派的信仰體系,直到今天,艾資哈爾仍然在傳承並教授這一信仰體系,沒有一絲一毫的改變。

第二方面:遜尼大眾派的教法體系(即伊斯蘭的四大教法學派)

遜尼大眾派的教法體系指的是,在演繹教法、推演教法判令,以及教習法學時所遵循的由四大伊瑪目所奠定的教法研究的指導方針。這些教法研究的指導方針自穆聖時代、聖門弟子時代、再傳弟子時代開始,一直沿襲至今,沒有絲毫的改變。如今,這四大教法學派(哈乃斐、馬立克、沙斐伊、罕百里)的法學研究方針已然成為伊斯蘭民族藉以解讀伊斯蘭教法判律的不可或缺的途徑,並通過這四大教法體系而建構起對教法判律的正確認知。艾資哈爾從根本上,即艾資哈爾從宗教原理,以及宗教細則上都尊奉和遵循遜尼大眾的指導方針這個原則,認可這四大教法學派,並同時在校園中傳承和教習這四大教法學派。

因此,艾資哈爾在教法的傳承,以及為穆斯林大眾頒佈法塔瓦(教法判令)時,首先奠定了堅實的教法指導方針;也因此,在歷史上,穆斯林從未像現在這樣,面臨過“法塔瓦”滿天飛的混亂局面。這是因為,在當下存在一些所謂的“教法權威”,他們並未以法學先賢們在各教法學派所奠定的堅實的法學基礎上,構建他們法學判令的基礎,而是將法學判令建立在某人,或某黨派思想傾向上而做出的判斷。

第三個方面:行為與道德情操的精神教育(即伊斯蘭蘇菲行知)

此處所說的伊斯蘭蘇菲行知,即建立在陶冶情操,心靈淨化,靈魂昇華,以接近造物主的遜奈大眾的伊斯蘭蘇菲行知。它不是那種除了令穆斯林掌握一大堆哲學術語和神秘含義之外,便一無所獲的神秘主義哲學思想;更不是充滿無知、異端和奇談怪論的假蘇菲的歪理邪說。它是伊斯蘭初期賽萊菲先賢們,以及伊斯蘭教中那些真正的學者大家所遵循的伊斯蘭蘇菲行知,它的核心便是支撐起伊斯蘭這座大廈的三根支柱之一——追求拜主如見主的在道德上的“至善”之境。

這三個方面是構成真正艾資哈爾獨特個性精神的關鍵要素。只有擁有這些要素之人,他才是真正在思想和方法上歸屬于艾資哈爾之人。這樣的人,他對艾資哈爾的改良的觀點和主張才能夠彰顯艾資哈爾的特色。只有這樣,他才能夠表達真正的伊斯蘭思想。至於那些受著各種黨派思想和傾向所左右之人,他們所表達的不是艾資哈爾的思想。這些人,他們雖然曾經就讀于艾資哈爾,但是因為艾資哈爾在過去的滯後與衰弱,使得他們未曾真正領悟到艾資哈爾精神與思想方針。因此,他們雖然是艾資哈爾出身,但是他們的信仰和思想方針卻與艾資哈爾相違背。

如今,我們呼籲艾資哈爾團結一致,無論在思想上,還是在個體上,我們都呼籲艾資哈爾人有一個統一的認識。這個呼籲要求我們首先明確,作為艾資哈爾人應當具備的認識,然後才是在這個認識基礎上加強統一和團結。艾資哈爾不是虛無縹緲的說教,她是一個實實際際的伊斯蘭的獨立的教育機構。她的真正的思想,真正的指導方針都建立在遜尼大眾的信仰體系、教法體系,以及伊斯蘭道德行為體系之上。

(侯賽因譯自艾資哈爾畢業生國際聯誼會網)


感謝流覽伊斯蘭之光網站,歡迎轉載並注明出處。
TAG: 艾資哈爾
頂:137 踩:170
對本文中的事件或人物打分:
當前平均分:-0.24 (735次打分)
對本篇資訊內容的質量打分:
當前平均分:0 (630次打分)
【已經有1360人表態】
402票
感動
317票
路過
318票
高興
323票
同情
上一篇 下一篇
發表評論

網友評論僅供網友表達個人看法,並不表明本網同意其觀點或證實其描述。

查看全部回復【已有0位網友發表了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