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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遙遠:“刮鬍子揭面紗”是“隱性文革”嗎?

熱度3033票  瀏覽302次 【共0條評論】【我要評論 時間:2011年12月23日 13:07

  

新疆伊寧開展“淡化宗教意識,崇尚文明健康生活”活動,此新聞在鳳凰、新浪等各大網站首頁顯著位置轉載。流覽內容,赫然要求轄區“全街道少數民族婦女和青少年著阿拉伯服飾、留大鬍子蒙面紗等非正常現象全部消失”,不免讓人側目,匪夷所思。

 

  

 

  恕我孤陋寡聞,“淡化宗教意識”這個政治名詞,還是第一次聽到。信仰宗教是由崇拜認同而產生的堅定不移的信念及全身心的皈依,第一要旨就是信徒在思想意識上“深信”。中國源遠流長的五大宗教,道教、佛教、基督教、天主教和伊斯蘭教,莫不如此。“淡化”,就是“弱化、減化”,如霧裏看花,似有似無。而宗教信仰的特性是神聖、肅穆、虔誠的,蟄伏著人類對超越性、完滿性和終極性的嚮往和追求,寄託著信徒們真善美的心靈歸宿,怎能隨意淡化呢?

  宗教和信仰自由是現代人類最根本的自由之一,一直被視為世界《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公約》的核心。任何公民都有信仰或不信仰某種宗教或哲學、道德體系的自由,包括父母可以為其未成人子女選擇信仰或不信仰某種宗教或信念。對於公民的這種選擇,任何機構和個人都不得進行強制和干預,尤其要強調的是來自國家的干預。馬克思在《哥達綱領批判》一書中也指出:“每一個人都應當有可能實現自己的宗教需要,就象實現自己的肉體需要一樣,不受員警干涉。”“淡化宗教意識”,實際上是對宗教的一種權力施壓,是對教徒的一種意志強加,有意或無意地侵犯了公民宗教自由權。

  宗教信仰自由,是中國憲法賦予公民的一項基本權利,也是中國共產黨對待宗教的一項基本政策。現行《憲法》第36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視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國家保護正常的宗教活動。”國家宗教事務局一再向世界宣佈:“中國宗教信仰自由是真誠的、一貫的”。既然黨和國家的宗教政策是“真誠的、一貫的”,為何新疆伊寧要把好經念“淡”了呢?

  新疆伊寧不僅大張旗鼓宣傳“淡化宗教意識”,更令人不安的是,竟然強制“刮鬍子揭面紗”,把伊斯蘭教徒傳統的阿拉伯服飾、留大鬍子蒙面紗,視為“非正常現象”,勒令要“全部消失”。讓人不免聯想起臭名昭著的塔利班執政曾發佈公告,限定所有男人必須在兩個月之內全部留鬍鬚,違者將受懲罰。

  一個宗教之所以成為宗教,是因為它包括三個層面,其一為宗教的思想觀念及感情體驗(教義),二為宗教的創始人,以及膜拜物件(教主),三為宗教的教職制度及社會組織(教團)。每一個宗教都會有各自不同的信仰象徵物,如佛教和尚尼姑剃度、身披袈裟,基督教牧師胸掛十字架,道士挽髻藍黑色道袍、雲襪、十方鞋,穆斯林穿阿拉伯服飾、男留鬍鬚、女蒙面紗。新疆伊寧把伊斯蘭教傳統視為“非正常現象”,已是一種宗教歧視行為;勒令要“全部消失”,更是一種侵犯宗教自由行徑。這與強求和尚脫了袈裟、牧師摘了十字架、道士不穿道袍一樣,是非常失德失範的,無疑也是嚴重違憲的。

  阿拉伯服飾、留大鬍子蒙面紗,都是伊斯蘭文化一部分。伊斯蘭文化與其他文化相互影響、滲透、融合的漫長過程中,不斷地豐富和補充著自己。伊斯蘭服飾文化作為伊斯蘭文化的一部分,同樣具有多元和統一的特徵。阿拉伯女性傳統服飾是頭戴面紗,身穿大袍。伊斯蘭服飾文化的統一性,表現在以伊斯蘭教義這一最根本的價值觀,作為統攝服飾的文化、歷史、時代、心理、審美各要素的最高主導思想,將服飾的藝術視作必須以服從這種倫理觀念為前提,凡是與伊斯蘭服飾倫理學主要原則相矛盾、相抵觸的服飾藝術不僅不美,而且非常醜惡。伊斯蘭絕對禁止婦女穿著稀薄、透明或半透明的衣服,或者穿戴那種只掩蓋身體某些部位的衣服,尤其嚴禁穿有意突出乳房、腰部、臀部等性感的緊身衣褲。伊斯蘭服飾文化認為時尚的奇裝異服,會造成心理上的變異和道德上的扭曲,反對為追求所謂的服飾藝術而奢侈浪費。中正美、人性美、和諧美,構成伊斯蘭服飾的主流美學。

  而今,新疆伊寧強制性要求伊斯蘭教徒脫下傳統的阿拉伯服飾,提倡“清新時尚”,真不知是失察無知,還是失德無道?請看看城市街頭賣的時尚雜誌,看看那些稀薄、透明或半透明的時尚服飾,如果穿在穆斯林身上,是否有悖伊斯蘭服飾美學,是否會犯宗教禁忌呢?伊斯蘭服飾文化有其自身發展過程,隨著時代的進步與發展,逐步演變捨棄了傳統的頭巾面紗,而選用色彩斑斕的絲巾取代傳統頭巾,增添了阿拉伯傳統服飾的豐富性與多元性。穆斯林想怎麼穿,是穆斯林的個人自由,地方政府怎麼能統一意志呢?中國漢族服飾從文革時期的單調,到改革開放的絢麗,有哪個機構和領導去越庖代俎了?當年胡耀邦總書記帶頭穿西裝,只是宣導,以身示範,沒有強迫百姓一起穿西裝。不懂得真誠尊重和保護少數民族文化,談何政治文明和執政素養?

  “大鬍子”在漢族人眼裏,就是臉上鬍鬚而已,長了就刮掉。這是漢族文化。但在穆斯林眼裏,那是族屬的標識和信主歸真的宗教情感象徵,代表男子成人、勇氣和威嚴,效仿先知,是一種聖行。因為先知默罕默德和門徒都留鬍鬚,穆斯林留鬍子會受到大家的尊敬,所以都喜歡留大鬍子。穆斯林鬍子不是隨心所欲地長了就刮,而是關係到一個人的宗教信仰。即便是現代派的穆斯林觀點,也是“留不留鬍鬚是個人自由,各悉尊便”,決不能像清朝小辮子一樣,革命黨一個箭步沖上前,不由分說哢嚓一刀。

  新疆伊寧強制性要求轄區穆斯林一律剃鬍子,一些街道為此舉辦“法制培訓班”,期限三個月內必須剃光。這與文化大革命十年動亂期間,強迫穆斯林養豬,紅衛兵在清真寺吃豬肉,有何異?難道穆斯林們剃了大鬍子,社會就更加和諧,城市就更加文明,疆獨分子從此就偃旗息鼓了?我想,如此蠻橫做派,播撒的或許只是恨的種子。

  已故著名宗教領袖趙朴初居士曾說:在“左”的思潮影響下,過去不尊重宗教,無視宗教的科學文化內涵,現在要將宗教的文化形態剝離突出出來,宗教首先是一種信仰,同時還是一種文化。強調宗教的文化形態,絕不是要淡化宗教的思想信仰形態。我想,如果宗教被淡化了,文明也就淡化了。現今中國迭出各種醜態與亂象,不就是一個活生生的例子嗎?道德淪喪,信仰崩潰,官德腐敗,更多人信仰的不是宗教,而是權和錢。美國第三任總統、獨立宣言起草者傑弗遜說:“道德是社會的基石,而宗教是道德的捍衛者。”一個沒有信仰的社會,什麼樣的“奇跡”都會發生;一個沒有信仰的人,做人失去道德底線,什麼壞事惡行都可能幹出來。

  在這個全球化時代,宗教信仰也可以代表著理性和進步。宗教並不是在消亡,也不應該消亡,因為這個世界其實是需要信仰的。人類社會從“宗教文化”形態社會過渡到“世俗文化”形態社會,社會治理也大體有過從“神治”到“人治”和“法治”的發展。宗教世俗化尤為引人注目。但是宗教世俗化,絕非消解宗教、淡化宗教,而是宗教通過其積極的自我調適、演化,可以為現代化發展提供“現代化意識”等精神資源,或成為支援這一進程“可持續發展”的積極精神潛流和不竭的動力。

  宗教“世俗化”包含著兩層意思。其一,“世俗化”即“非神聖化”,意指傳統神聖觀念的“祛魅”、神聖象徵的退隱和神聖符號的破解。人們對以往宗教意象、觀念的神聖化、神秘化和神話化解釋,已被今日理性化、現實化和還原化解釋所取代。隨著偶像神聖的消除,價值神聖得以逐步建立,人的精神世界開始重構,宗教信仰在人們注重現實“謀生”的同時亦呼籲一種提高人生境界和純潔心靈的“謀心”,在物質世界和日常生活中力求一種“靈魂的在場”。所以,“非神聖化”之後,宗教的本真及其寓意仍存,宗教的價值體系亦得以保留。其二,“世俗化”也意味著宗教乃在積極進入世界、回返現實、直面人生、“溫暖”人間,即強調其現實意義和現實關切,如佛教界在現實社會積極推動“慈悲濟世”、“莊嚴國土”的“人間佛教”,基督教崇尚“社會參與”、“社會福音”以及“世俗神學”,伊斯蘭教信奉“兩世吉慶、重在現實”的思想,道教主張“道法自然、修身致和”,天主教推動民主辦教,藏傳佛教進行寺廟愛國主義教育、法制宣傳教育等。“世俗化”是促使宗教更全面、更廣泛、更善意地滲入生活,在現代社會獲得新生,而決非“淡化”。

  胡錦濤主席說過:在我們的政治領域和社會領域中,必須處理好涉及黨和國家工作全局的五大關係。其中就包括民族關係、宗教關係。新時期中國宗教主要事務是,“積極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發揮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眾在促進經濟社會發展中的積極作用”。如何發揮宗教正面社會功能和價值意義,首先要“信仰上平等尊重”,堅持求同存異、增進溝通和理解、葆有對話開放的鮮活之態。面對多極世界和多元文化,作為開放社會一員的中國,已不可能強求“價值一律”,而應力爭在豐富多彩的社會思想文化氛圍中,和諧共生。宗教本身體現一種獨特的生活方式,執政者不能戴著有色眼鏡去打量,自以為是去評判,更不能簡單粗暴,好心辦成壞事。

  宗教寬容、宗教自由、信仰自由,為思想自由、良心自由的實現打開了一個重要通道;而思想自由、良心自由,正是當下我們這個國度最稀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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