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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及大穆夫提:堅持教法靈活性應對時代變化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發給朋友 舉報 來源: 本站原創    作者:侯賽因
熱度2466票  瀏覽141次 【共0條評論】【我要評論 時間:2010年8月27日 16:48
日前,埃及大穆夫提,阿裡·祖姆阿強調說:伊斯蘭不是一個缺失靈活性的,僵化的宗教。在現實生活中遵守伊斯蘭的判律和法規,並非意味著作為穆斯林的我們要重返中世紀,或是喪失文化屬性和拋棄我們現有的認知。

他在美國《華盛頓郵報》上刊登的一篇文章中說道:伊斯蘭從不要求其追隨者排斥自身的文化傳統,而以阿拉伯文化來取而代之。靈活地對待當下的文化傳統是伊斯蘭教法的特色之一。

對此,他進一步闡述說,伊斯蘭律法建立在一套與時俱進的立法體系之上,穆斯林法學家在過去1400多年中推出了這套完整的法學體系,湧現了不少於90家的伊斯蘭教法學派。在當下的二十一世紀,重拾伊斯蘭法學這一豐厚文化財富,並從中發掘出與時俱進的教法判律是我們穆斯林的天然義務。

他強調說,教法判令的頒佈應當慎之又慎,尤其是教法判令作為一座聯繫傳統法學遺產和當今世界的橋樑,既不能一刀切,也不能和稀泥。法學家除了掌握伊斯蘭法學知識外,還應當瞭解並洞悉我們生活的當今世界,以及社會上所面臨的諸般問題。

他還強調指出,我們所看到那些錯誤的教法判令,正是因為教令的頒佈者缺失對上述問題的重視和掌握。他警告說,那些不具備資格的人所妄言的教法判令正在構成對我們的危害。這也說明,我們失去了捍衛伊斯蘭教法靈活性的重要工具。

他進一步補充說,現代民主國家所標榜的,人的自由和尊嚴的原則,不過是伊斯蘭普世價值中的基本內容之一。他指出,在過去二百年間,全世界所見證的劃時代的變遷,對伊斯蘭法學家來說,就像一個巨大的挑戰橫亙在他們面前,促使法學家們在使教法判律付諸實踐前,必須重新解讀現實,考量我們所處時代的諸般變化。

他最後說,在我們認知到伊斯蘭教法的靈活性,以及其在伊斯蘭教法實踐過程中所具有的特色和重要性之後,我相信法學家們一定能夠找到當今兩個世界——伊斯蘭世界和西方世界——所面臨的諸多問題的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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