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伊斯蘭教本土化的經驗與啟示

【這篇文章是2012年“中國·土耳其伊斯蘭文化展”上,馮今源先生作為中國代表團的一員所做的主旨發言的原文稿。他的發言得到了與會代表的熱烈歡迎和肯定,為增強中國·土耳其伊斯蘭文化的交流做出了重要的貢獻。】

中土伊斯蘭教情況交流會現場,(左二為本文作者馮今源)。

圖為在伊斯坦布爾阿裡·埃米爾文化中心舉行的中土伊斯蘭教情況交流會現場。

圖為作者在“2012中國·土耳其伊斯蘭文化展演”會場

 

歷史經驗

宗教是應社會生產與生活實踐的需要而產生的,在人類漫長的歷史長河中,它也必然要服從和服務於人類社會的需要而不斷發展、變革。在中國,外來宗教都要適應中國社會的需要,進行一些必要的本土化的自我調整,與中國傳統文化相協調,才有可能在中國的土地上立足、紮根、開花、結果。中國伊斯蘭教就是這樣走過來的。

伊斯蘭教在中國的傳播與發展大致可分為三大系統:新疆地區以維吾爾族為代表的伊斯蘭教系統和塔吉克族的什葉派伊斯蘭教系統;內地以回族為代表的伊斯蘭教系統。

維吾爾、哈薩克等5個突厥語民族,在歷史上曾先後信仰過薩滿教、景教、摩尼教、祆教、佛教、道教等。後來,主要由於不適應這些民族發展進步的需要,那些信仰先後退出這些民族的歷史舞臺;其中某些因素作為傳統文化積澱,被保留在他們的民俗文化之中。西元10世紀末、11世紀初,喀喇汗王朝蘇圖克·布格拉汗將伊斯蘭教引入維吾爾社會。此後,一直到18世紀,伊斯蘭教緩慢而成功地成為維吾爾等民族的主流意識形態,獨攬了他們的精神生活。維吾爾地區的伊斯蘭教文化,固守著阿拉伯-伊斯蘭教的基本信仰和功修制度;但在形式上,也揉進了各突厥語民族自身的傳統文化、中亞蘇非主義的伊禪文化、伊朗十葉派伊斯蘭教文化、中原地區的漢民族文化。因此,造就了新疆地區各突厥語民族極富獨特魅力的綠洲文化和大漠文化;其豐富多彩的寺院文化、麻劄文化、坎兒井文化、歌舞文化、服飾文化、飲食文化、婚喪文化、民俗文化、商貿文化以及繪畫、雕塑、建築、印染、花帽、小刀、歌舞等藝術,令世界為之驚歎;優素甫·哈斯·哈吉甫的《福樂智慧》(KutadghuBilik),阿合買提·玉格乃克的《真理的入門》(Hatabatu'lHakayik),馬合木德·喀什噶裡的《突厥語大詞典》(DiwaniLughatat-Turk)以及柯爾克孜族長詩《瑪納斯》,哈薩克族的《四十個巴赫拉亞特》、《鸚鵡的故事》,維吾爾族《阿凡提的故事》等,膾炙人口,成為這些突厥語民族文化的優秀代表作。

塔吉克族穆斯林生活在塔什庫爾乾冰山高原之上,屬於波斯語民族。因此,主導其精神生活的伊斯蘭教,呈現出十葉派伊司馬義勒教派(七伊瑪目派)的特點,適應著冰山高原地域環境的需要,凸顯著塔吉克的民族文化特色。

以回族為代表的中國內地伊斯蘭教的發展歷史,是一部穆斯林學習、研究中國文化並參與中國文化建設的歷史。唐宋時期伊斯蘭教的早期入華是中阿友誼的結晶與象徵。

伊斯蘭教的興起,恰逢中國隋末唐初。為鼓勵穆斯林增進知識、尋求友誼,先知穆罕默德發出一條有名的《聖訓》:“學問雖遠在中國,亦當求之。”充分表達了這位偉大先知對中國古老文明的嚮往和對中國人民的友好感情。此後,穆斯林商人不斷東來中國。在互通貿易的基礎上,唐永徽二年(651)八月二十五日,哈裡發奧斯曼的使者抵達長安,覲見高宗李治,向他介紹了大食國的基本情況和伊斯蘭教基本教義,建立了兩國和平友好的政治外交關係,導致大批穆斯林進一步移居中國,學習先進的中國文化。唐代的李彥升,五代時期的李王旬兄妹三人,都是其中的佼佼者。到宋朝,移居中國的穆斯林更是與年俱增。這些被稱作“蕃客”的來華穆斯林,有的在華娶漢女為妻,所生子女稱“土生蕃客”。至北宋徽宗政和四年(1114),已出現許多在華居住五世以上的“土生蕃客”。為此,宋廷還特頒《蕃商五世遺產法》,以解決其在華遺產分配問題。

蕃客在華聚居區稱作“蕃坊”。蕃坊內有養育院、市場、公共墓地和清真寺;領袖稱“蕃長”或“都蕃長”。這種蕃坊制度是唐宋時期伊斯蘭教入華後的早期組織形式,具有一定程度的“政教合一”性質,與中世紀阿拉伯地區伊斯蘭教教權組織制度相一致。但它在一定程度上要接受中國政府的管轄和領導,蕃長由穆斯林公推後要經中國政府審批和正式任命,其基本職責就是為中國政府招邀外商來華貿易,已經是帶有一些中國特色了。

 

蒙古貴族西征和元王朝的建立,造成“回回遍天下”的局面。

穆斯林強大的經濟實力,優越的社會政治地位,保證了伊斯蘭教在元代的傳播與發展。元至正八年(1348)定州《重建禮拜寺記》是一方珍貴的歷史碑刻,碑刻作者用伊斯蘭教教義比附儒家思想,告訴人們,二者“無所殊焉”,這是穆斯林向中國傳統文化積極靠攏的一種努力。也就是說,早在伊斯蘭教大規模傳入中國伊始,中國伊斯蘭教本土化的歷程就已經開始了。在這個過程中,元代穆斯林以主人翁的姿態,在國家統一、民族團結、邊疆建設、經濟發展、科技進步、文藝繁榮等各方面做出了不可磨滅的重大貢獻。

 

從明初至19世紀中葉是伊斯蘭教在中國廣泛傳播、曲折發展的時期。

在這一時期,伊斯蘭教進一步適應中國封建社會的需要,帶上明顯的中國信教各民族特色和地區特色。

中國回回經學思想體系的形成,是回族穆斯林學習、研究阿拉伯———伊斯蘭文化和中國傳統文化的結果,更是他們將這兩種異質文化相結合,對中國文化建設做出的獨特貢獻。

這種貢獻始於元代,在明中葉向縱深發展,出現了山東濟南清真南大寺掌教陳思撰寫的《來複銘》碑文,成功地用宋代張載的理學思想闡釋“以認主為宗旨,以敬事為功夫,以覆命為究竟”的伊斯蘭教義。胡登洲興辦中國特色的經堂教育,培養伊斯蘭教事業的接班人,並由此引發出中國伊斯蘭教陝西學派、山東學派、雲南學派的誕生。明末清初,以南京、蘇州為中心的伊斯蘭教漢文譯著活動大為活躍,以王岱輿、張中、馬注、劉智等為代表的一大批伊斯蘭教學者,將伊斯蘭教經文譯成漢文並注釋其義,“以儒詮經”,力圖證明伊斯蘭教與儒家思想“道本同源,初無二理”。這種努力一直延續到清朝同治年間馬複初、馬聯元時代並獲得了成功,帶有濃厚中國風格的伊斯蘭教回回經學思想體系得到確立。這種回回經學思想貫穿於回回、東鄉、撒拉、保安等民族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對其政治、經濟、文化、教育、民俗等產生了極大的影響,成為其各種民族文化的主導思想。

 

清代乾隆中葉以後,中國各族穆斯林受到殘酷的剝削、壓榨、鎮壓與屠殺。

為了與這種惡劣的社會環境相適應,一方面,各族穆斯林高舉義旗,與反動的清王朝進行殊死的決戰;另一方面,宗教內部蘇非主義思潮日益蔓延,在西北以及雲南等地區,具有中國特色的四大門宦教派應運而生。這些門宦的宗教主張不盡一致,但都共同堅守著伊斯蘭教的基本信仰,實踐著各自所信奉的蘇非教團的教理教義;與此同時,還分別吸收了儒、釋、道家的某些思想影響,創造出各門宦獨具特色的伊斯蘭文化。

 

1840年鴉片戰爭至1949年新中國成立前,是伊斯蘭教在艱苦中持續發展時期。

這個時期全本阿文《古蘭經》木刻板問世,王寬辦學及以成達師範學校為代表的新式伊斯蘭教學堂誕生,大批穆斯林書刊出版,中國伊斯蘭教學術研究蓬勃開展,中國伊斯蘭教團體紛紛成立,馬元章重建哲合林耶及門宦制度最終確立,反對門宦制度的伊赫瓦尼教及西道堂教漢學派的興起,都表明在那段中國社會大動盪、大變革時期,中國伊斯蘭教不斷適應著新的形勢,調整著自己本土化的步伐,在艱難中變化著、發展著。在新形勢的影響下,近現代的伊斯蘭教教育家王寬、虎嵩山、張子文、達浦生、哈德成、王靜齋、馬松亭、馬堅、龐士謙、陳克禮等陸續走上歷史舞臺,大力發展新式伊斯蘭教育,興辦學校,翻譯經典,創辦報刊,舉辦實業,使伊斯蘭教努力跟上時代的發展與需要。

 

新中國成立後至今,是中國伊斯蘭教全新時期。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各族穆斯林獲得新生。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後,衝破了極“左”路線的束縛,伊斯蘭教政策得到貫徹落實,宗教事務得到依法管理,各族穆斯林心情舒暢,在積極投身社會主義祖國現代化建設的同時,也努力實現著伊斯蘭教的新發展。全國各族穆斯林人口從50年代的500萬,發展到現在2300萬;伊瑪目、阿訇等教職人員4.3萬余人;清真寺3.5萬餘座;全國性宗教團體中國伊斯蘭教協會重新煥發了青春,省、地、縣三級伊斯蘭教協會如雨後春筍,紛紛成立(約475個);中國伊斯蘭教經學院再次傳出朗朗讀經聲,更有瀋陽、寧夏、蘭州、新疆、青海、鄭州、昆明、北京、河北等9所地方性伊斯蘭教經學院先後成立;伊斯蘭教學術研究與文化交流得到廣泛開展,伊斯蘭教經訓典籍、學術著作、普及讀物與報刊雜誌大量出版。中國伊斯蘭教歷經1361年歷史滄桑,迎來了祖國改革開放新時期的明媚春光,在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的金光大道上健康、有序、正常地前進。

 

兩點思考

其一,與中國社會不斷相適應,逐步推進本土化,是伊斯蘭教發展的必然。

誠然,對於中國而言,伊斯蘭教是一種外來宗教。但是,它畢竟已在神州大地上深深紮下了根,在本土化的歷史進程中打下了深深的中國印記。千百年來,各族穆斯林與漢族及其他兄弟民族在一起,同呼吸,共命運,齊心協力,並肩戰鬥,反抗共同的敵人,建設祖國的大廈。在這種共同生活、共同勞動、共同戰鬥的漫長歷史進程中,各族穆斯林自覺不自覺地向漢族及其他兄弟民族學習,接受中國傳統文化和其他兄弟民族文化的影響與薰陶,從而使我國伊斯蘭教在很多方面都具有鮮明的中國風格和中國特色,使中國伊斯蘭教文化成為中華民族文化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中國伊斯蘭教的歷史,就是來華以後的伊斯蘭教適應中國社會需要,適應回回、維吾爾等各族穆斯林發展進步的需要,不斷進行中國本土化的自我調整,在政治、經濟、思想、文化、教育、民族、民俗等各個方面不斷與中國社會相適應,躋身于中華民族文化一部分的歷史。這是一個被實踐證明的成功經驗,應該認真地予以總結、繼承與發展。

其二,各族穆斯林群眾是伊斯蘭教真精神的優秀踐行者。

不斷追求社會的公平正義、民主自由、文明進步,不斷追求國家統一、民族團結、社會穩定、生活富足、宗教和睦、人民和諧、世界和平,擔負起“真主在大地上代治者”的神聖責任,是伊斯蘭教的本質要求。千百年來,中國各族穆斯林就是這樣做的,他們是伊斯蘭教真精神的優秀踐行者。他們與漢族及其他兄弟民族一道,和諧相處,保衛祖國,建設家園,在政治、經濟、文化、教育、環保等各個領域都做出了傑出的貢獻。在天文曆算學、軍事學、醫藥學、建築學、造船與航海術、環境保護等中國科技史方面,在文學、史學、語言學、哲學、宗教學、中國回回經學等社會科學史方面,在書畫、工美、園藝、戲曲、音樂、舞蹈、烹飪、武術、刺繡、服飾等文化藝術史方面,在中國伊斯蘭教育和中華民族教育史方面,各族穆斯林都書寫了不朽的篇章。他們中湧現出許許多多傑出的代表人物,以其光輝的業績和出色的成果,贏得全國人民的景仰,素為整個中華民族引以為豪。此外,數以千萬計的廣大穆斯林群眾,則以創造性的勞動和無窮智慧,使祖國的文化更加光輝燦爛、豐富多彩。

尤須指出的是,我國各族穆斯林,歷史上曾積極投身於反對民族分裂及抗擊外國入侵的偉大鬥爭,書寫了愛國愛教的偉大篇章。無數歷史事實充分證明,各族穆斯林群眾始終是維護祖國統一、反對民族分裂、反對外來侵略的銅牆鐵壁。分裂不得人心,追求國家統一、民族團結、經濟發展、生活安定、社會和諧是各族穆斯林的世代期盼。過去如此,今天依然。因此,我相信,中國各族穆斯林必將繼續遵照《古蘭經》教導:“緊緊抓住真主的繩索,不要分裂”,與其他兄弟民族同胞更加緊密地團結起來,保衛祖國,建設祖國,使我們偉大的祖國更加穩定、富強、民主、和諧,以其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獨特魅力屹立於世界的東方,為世界和平作出自己積極的貢獻。

 

【作者簡介:馮今源,回族,中國社會科學院世界宗教研究所資深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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