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禮高昂 家長之責

寫在前邊

本文節選整編自國內學者翻譯的《當代教法選萃》, 內容 通過一問一答的方法既對問題本身作了全面的解答,同時,其中秉承的原則和分析方法對其他類似問題也有著一定的指導和借鑒作用,特別是對生活在非民族 聚集區的穆斯林有因時因地制宜的幫助,希望我們能以此受益,真主至知。

文字根據實際情況稍加修飾改動 但無原意上的篡改 。

祈主回賜作者和譯者,阿敏!

我寫信向您反映包括我在內的所有青年面臨的難題:我向一位女孩求婚,卻面臨聘禮過高的難題,除了傢俱齊全的住房以外,其父還要兩萬里亞爾(約¥20萬)的聘禮。由於聘禮過高,現在,我想娶個外國妻子。請問:索要高昂的聘禮是教法要求的嗎?希望您能給予解答。

奉至仁至慈的真主之名。

一切讚頌全歸真主,求主賜福于他的使者平安吉慶事實上,這是人們自出的難題,自找的麻煩,在真主規定的簡而易行的事務中反其道而行。真主的使者談及妻室時說:“ 聘禮最少者就是最有福氣者。”他出嫁女兒時,絕不要求成百上千的聘禮,只以最少的聘禮嫁出;先輩的 清廉者們都是這樣做的, 他們並不苛求對方的錢財,看對方能拿出多少錢,因為女兒不是待價而沽的商品,而是活生生的人。父親或監護人應給她找一個教門好、品質好、品德好的人,因此聖訓中說:如宗教和品德令人滿意者來求婚時,你們就把女兒嫁給他,如果你們不這麼做,大地上就會產生混亂和 普遍的罪惡。”

首先,父親們要求的應該是教門操守和道德品行。如果男方無宗教操守,無道德修養,只掏出大把的錢做聘禮,這種婚姻對女兒又有何益呢?

許多人的問題中都涉及此類丈夫,有些已婚女子問:“面對萊麥丹月白天喝酒的丈夫,該怎麼辦?”“妻子欲將新生兒取名‘優素福而丈夫堅持要稱其為‘法老’,面對這樣的丈夫該怎麼辦?”還有許多諸如此類的問題。

這一切都源于做父親的一心想得到在於上萬,甚至幾十萬的錢財,而不顧宗教操守和道德品行。如果我們按伊斯蘭的要求和規定考慮的話,那麼宗教操守和道德品質是我們最主要的追求,也是女孩的父母和家長們應企盼的品德。重要的並不是父母們通過女兒得到大筆聘禮,而是找一個敬畏真主,給女兒帶來幸福的人。

因此,前輩們說:嫁女當選有宗教修養者,若愛之,則優待;若憎之,不虐待,因其宗教和修養阻止他這樣做,即使在憎恨的情況下也罷。你們當善待她們。如果你們厭惡她們,(那末,你們應當忍受她們),因為,或許你們厭惡一件事,而真主在那件事中安置下許多福利。 ”(4:伊斯蘭規定要儘快出嫁女兒,先知(求主賜福於他)說:三件事,絕不要推遲:時間一到,立刻禮拜;債務到期,馬上償還;求婚者般配時,儘快出嫁女兒。當合適的青年上門求婚時,父親絕不能為了多得些實利而討價還價,百般阻撓。這是穆斯林父母親們的責任,絕不能以過分索要類似的聘金來阻撓婚姻,這是婚 姻的最大障礙。每當我們為婚姻設置種種障礙和阻撓時,就在促進罪惡的傳播,大開非法途徑之門,鼓勵青年們與惡魔為伴,遠離貞潔、尊嚴、合法的道路。想結婚卻又遇到這麼多阻礙的年青人,他又有什麼辦法呢?他又能做什麼呢?他只能被迫放棄結婚,另覓他徑。最終,女大難嫁,男孩們走向罪惡,這一切是聘禮高昂的必然結果。有多少信件, 多少詢問者,又有多少青年抱怨的都是這個問題,即人們由於阻礙了合法方式而助長了非法途徑,自釀苦果,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

各位穆斯林!以真主發誓,以這種方式阻礙婚姻是非法的, 我們必須為合法的方式提供便利,讓我們的青年男女合法地結合在一起,這是伊斯蘭規定並希望穆斯林去做的。求主使我們努力完成他喜歡的工作,讓我們堅持信仰,讓我們遠離這有百害而無一利,只能使惡魔心滿意足的惡風陋俗。

後記:隨著祖國經濟的高速發展,大量民族聚居區的穆斯林遷徙到經濟發達的地區工作、定居、生活……為當地的發展貢獻了自己的青春。同時,他們的信仰和傳承也面臨著前所未有的複雜情況,悄然發生著微妙的變化,急需因時因地找到合適的指導。這篇問答,以點窺面,從一定的角度展示出了伊斯蘭博大包容、中正易行、和平安寧的真正內涵。

隨著遷徙到經濟發達地區的穆斯林越來越多,很多時候已經迫切需要對周圍的朋友、同事、鄰居展示伊斯蘭的存在和優美,進而避免誤解誤會,體現伊斯蘭“敬主愛人”的中正精神,為社會和諧、民族團結盡應盡之力。

為此,如果每個生活在移民城市的穆斯林兄弟姐妹能夠齊心協力,相互勸勉,堅守自身和家人信仰根基的同時,通過學習和實踐不斷完善信仰,改善環境。那麼,就真正體現了“遷徙”恩典的意義,而不會辜負真主在這個時代對我們的引領。祈主相助與憐憫,阿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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