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統哈里發制度建立在伊斯蘭協商制的基礎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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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聖在一段聖訓中說:“我的穩麥中的哈里發制度為期三十年,隨後便是王權制。”

這段聖訓被視為是穆聖所獲奇跡中一個奇跡。這是因為穆聖準確地預告了未來將要發生的事情——穆聖明確地限定了在他歸真之後的哈里發制度,其時限僅是三十年。不僅如此,穆聖還明確指出了哈里發制度在結束之後,將進入王權統治的時代。在另外一段聖訓中的傳述原文則說:“隨後則是存在不義的王權制。”

在穆聖歸真之後而出現的四大哈里發的制度,是一個建立在伊斯蘭協商制基礎上的國家制度。當時伊斯蘭國的統治由四位著名的聖門弟子主持,他們都是來自於十位在生前便受到以樂園報喜的聖門弟子——艾布·伯克爾、歐麥爾、奧斯曼、阿裡(願主喜悅他們)——這四位哈里發的執政順序是同遜尼大眾所一致認同的,而什葉派則不承認艾布·伯克爾、歐麥爾、奧斯曼的哈里發地位。

這四位哈里發執政的時期正好是三十年,他們每個人具體執政的時期如下:艾布·伯克爾執政兩年零三個月,歐麥爾執政十年零六個月,奧斯曼執政十一年零十一個月又九天,阿裡執政四年零九個月又七天。一共是二十九年零六個月又四天。剩下的六個月則是阿裡之子哈桑執政時期。哈桑在執政六個月後便將哈里發的職務禪讓給了穆阿維葉·本·艾布·蘇福陽。由於哈桑執政時期短暫,因而被視為是對四大哈里發執政時代的短暫補充,而這正好是三十年零四天。

正是穆聖預先告知穆斯林大眾:四大正統哈里發執政時期是三十年,之後是王權制。後來的歷史事實也證實了這一點。因為,穆阿維葉·本·艾布·蘇福陽正是在穆聖歸真三十年後,實施王權制的。

歷代伊斯蘭學者和穆斯林大眾都一致認為,在四大哈里發之後的統治者,雖然也被稱為哈里發或者信士的長官(艾米爾),但是這些命名都僅僅是有名無實的表達,因為穆聖的聖訓明文已經明文說道:在四大正統哈里發執政三十年之後,都是王權制。而這個時限正是穆聖所限定的。只有在這三十年中,才是真正的伊斯蘭的統治制度,而在這之後,才是各種王權制和各類統治者的登上歷史舞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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