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拉·真主·真主尊名

伊斯蘭教所信仰的創造宇宙萬物的獨一真宰是“安拉”。“安拉”是阿拉伯語音譯。通用波斯語、烏爾都語和突厥語的穆斯林稱之為“胡達”(意為“自有者”)。中國通用漢語的穆斯林在沿用安拉、胡達等稱呼的同時,往往將其譯稱為“真主”、“真宰”等。

在伊斯蘭教信仰中,真主安拉是本體存在的,不是抽象的概念,更不是人們的主觀臆想。人類的理智和思維只是達到認識真主安拉的一種媒介。

真主安拉是唯一的創造者,是唯一的應受崇拜者;真主安拉創造了萬物,而又超絕萬物,不依賴於萬物,不受任何限制和制約而主宰著世界。真主安拉造化了人類,並賦予了人類理智,使之具有思維、判斷和行為的自由,但是人類的一切也超不出真主安拉的旨意。因而,伊斯蘭教要求人們不僅應順從真主安拉,還應相信真主的仁慈和對人類的恩德而崇拜真主;相信其威嚴和懲罰而敬畏真主,對真主安拉的命令不能違犯。

除了“安拉”這一名稱外,《古蘭經》中還有關於稱頌安拉種種崇高德性的名稱,即“真主的尊名”。伊斯蘭教經注學家根據《古蘭經》經文的內容認為,除了“安拉”本名外還有99個尊名,也就是經文中許多關於對安拉稱呼的一些美名。正如《古蘭經》雲:“真主有許多極美的名號,故你們要用那些名號呼籲他”。(7∶180)穆斯林每天都要頌稱真主的尊名,無論是禮拜、恭誦《古蘭經》,還是做“都阿”(祈求),甚至日常生活。正如《古蘭經》雲:“信士們啊!你們應當常常紀念真主,你們應當朝夕讚頌他超絕萬物。”(33∶41—42)

在伊斯蘭教看來,真主及其尊名之間是“分之不離,共之不合”的關係,都屬於真主所具有的屬性,是永恆的、確定的、不會消失的。真主的99個尊名從內容上可分為兩類:一類是屬於受人敬畏的稱呼;一類是屬於令人讚美的稱呼,每個尊名的用詞都有其引申的意義。比如:普慈的主、特慈的主、掌權的主、聖潔的主、賜安寧的主、護佑的主、監護的主、萬能的主、強大的主等等。真主的尊名多是表述真主各項偉大的德性,正如《古蘭經》在“開端章”中說:“一切讚頌,全歸真主,全世界的主,至仁至慈的主。”(1∶2— 3)“他是真主,除他外,絕無應受崇拜的。他是全知幽玄的,與明顯的,他是至仁的,是至慈的。他是真主,除他外,絕無應受崇拜的。他是君主。他是至潔的,是健全的,是保祐的,是見證的,是萬能的,是尊嚴的,是尊大的。讚頌真主,超絕萬物,他是超乎他們所用以配他的。他是真主,是創造者,是造化者,是賦形者,他有許多極美的稱號,凡在天地間的,都讚頌他,他是萬能的,是至睿的。”(59∶22—24)

真主的所有尊名之中,“安拉”(真主)享受一切讚頌的本然之名。除此之外真主的所有尊名,都是從不同方面稱頌真主德性的代稱。“安拉”是真主的最高尊名,它沒有複數形式和任何派生詞。而且,在伊斯蘭教中禁止以非真主之名稱呼真主,認為給真主妄擬名號是直接傷害信仰的事情,因為這樣會導致不同的認識和理解,甚至認識偏離。

先知穆罕默德說:“你們應學習真主的一切德性”。《古蘭經》中把真主許多優美的尊名諭示給穆斯林,是讓穆斯林依據這些偉大的尊名認識真主、讚頌真主、學習真主的各種美好“德性”,以便達到高尚品格。比如,穆斯林經常口誦“普慈的”真主之名時,心中要默想怎樣按照真主普慈的德性去善待他人,善待真主的所有造化。不管信仰有何不同,穆斯林都有義務把他人當成朋友,彼此友好相處,加強團結、相互溝通,摒棄基於民族、種族、地域、宗教而引起的隔閡和成見。穆斯林在口誦“特慈的”真主尊名時,就要認識到真主對順從者

有特殊的恩賜。這樣作為穆斯林就能按照相應的精神和伊斯蘭教的要求去履行,就能逐漸養成善良與仁愛的品性。當穆斯林學習真主是“獨一的”、“創造的”尊名時,就會激發穆斯林創造財富、謀求“兩世吉慶”的積極性,自覺地工作,即使取得一點成績也要時刻感謝真主的恩典,不得有半點自滿和驕傲;當學習真主“全能的”尊名時,就會專心鑽研科學技術,掌握科學技能,不斷提高認識水準,改善人類的物質生活。穆斯林信仰中的重要一項,就是“連同真主的諸項名稱和各項德性歸信真主”,也就是說,真主連同其尊名、德性,都是穆斯林的信仰追求。

伊斯蘭教要求穆斯林的言行都必須以真主的名義,順從真主的意志,進而使得自己不斷從化于真主的德性。只有這樣才能顯示信仰伊斯蘭教的真正意義,才能體現穆斯林的人生價值。伊斯蘭教教義學主張,真主無比偉大,人們不能夠認識真主,只有憑藉著真主的尊名。信士們的全部善功和義務,都是為了接近真主和歸向真主。人們謹奉真主之名,為真主而實踐伊斯蘭教賦予信士的命令、責任,就是接近真主的階梯。

作為真主屬性的一些尊名,也就成了每一個信仰者應當學習和效仿的德性。穆斯林通過學習

真主的尊名,不但有助於認識真主的大能,堅定信仰,更有助於效法真主的德性,提高道德品味,達到不斷追求完美人格的目的。

任何一個宗教都有其神聖性,這就要求翻譯或解釋宗教詞句時一定要把握各宗教的特性。有

關伊斯蘭教的文字也應該突出其特點,字裡行間能夠給讀者一種不同于一般通俗讀物的感覺,不要習慣性地套用現成俗語。所謂“現成俗語”就是那些遣詞狀物“規格化”或者引用其他的專用名詞。所以有關伊斯蘭教的文字介紹或翻譯應特別注意,尤其是關於真主尊名的一些文字。

在說明或翻譯伊斯蘭教有關資料的時候,切不可用“天”的概念稱呼安拉(真主)。“天”在中國人的傳統意識中是最高境界、最高統治,而在伊斯蘭教中是指真主所造化的天,與真主的尊名毫無關係。伊斯蘭教關於“天”的認識正如《古蘭經》雲:“真主創造了七層天,和同樣層數的大地”(65∶12),認為“天”與“地”都是真主的創造物。我們所見的日月星空,只是其中最近的一層,《古蘭經》雲:“我確已以眾星點綴最近的天”(67∶5)。

不能用“神”代指真主。許多書籍對“神”有不同的解釋。用中國文化中“神”的概念是非常不合適的。因為在伊斯蘭教中的“神”的概念屬於精靈類,這些精靈有的是違抗真主的,是在人間作祟的,是迷惑世人的。中國伊斯蘭教先學們的漢文著述都以“神類”稱述他們,這已是定例,所以絕不能用它代稱真主。況且伊斯蘭教認為“神類”都屬於真主的創造,絕不能混為一談。

翻譯與真主尊名有關的伊斯蘭教名詞時,切忌以非伊斯蘭教詞語代替伊斯蘭教的習慣用語。比如伊斯蘭教慣用祈求語“祈求真主赦宥”,中“赦宥”一詞,不可以套用佛教用語而譯為“超脫”。因為“赦宥”屬於真主的尊名之一,而“超脫”是佛教信徒死後進行的一種撫慰亡魂的禮儀,與穆斯林的祈求語“赦宥”無任何相同含義。

與真主及其尊名有關的稱呼,切忌過多地發揮或作解釋性翻譯。例如《古蘭經》中多處提到“公正的真主”,完全沒有必要寫成“極其公正無私的真主”或者“廉潔奉公的真主”,因為不必要的解釋在伊斯蘭教看來會使真主的尊名人格化。

真主及其尊名在穆斯林心目中具有神聖地位,在用詞上需要嚴肅認真對待,不可使用讓人感到物化真主的詞彙。比如用於說明物質的形容詞,絕不能用於真主尊名上。

【轉自《中國宗教》】

(作者單位為中國伊斯蘭教經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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