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看待蘇菲?

自古以來,人們對蘇菲眾說紛紜,莫衷一是。有人竭力捍衛蘇菲,張揚蘇菲的優點,支持蘇菲的所有價值觀和世界觀,哪怕這些觀點不乏錯誤也罷;而有人則全盤否定蘇菲,公開宣佈蘇菲是外來派別,與伊斯蘭沒有關係。

那麼,作為百科式的學者和思想家,艾布·哈桑·納達維對蘇菲是什麼態度呢?

從納達維的行為品格和行事作風來看,他淡泊名利、不貪塵世,頗具蘇菲精神。學者尤素夫·格爾達威在《我所知道的謝赫艾布·哈桑·納達維》一書中說,這個時代,我沒見過像謝赫那樣不貪塵世、輕蔑享樂的學者。根據謝赫在自己民族和世界穆斯林中享有的聲譽和地位,他完全可以過一種富裕、奢侈的生活,但謝赫所希望的生活與之相反,他要過的是那些近主守法、知行合一的伊瑪目、謝赫們的生活:生活在塵世,卻不讓塵世控制自己;把塵世掌握在手中,而不是被塵世所左右。

謝赫數次拒絕了給予自己的巨額獎金,本來這些獎金都是合法所得,其他許多學者都曾接受過。但謝赫的不同點是把自己的知識和學問都獻給主道,而不是塵世的浮華和享受。謝赫受邀去敘利亞大馬士革大學做系列講座,題目是《伊斯蘭史上的維新與維新家》(後來以《伊斯蘭中的宣傳家和思想家》為書名而出版),大學按照慣例給予他豐厚的酬金,但謝赫拒絕了大學的美意,讓大學把這筆錢發給貧困學生。

謝赫曾經榮獲價值30萬沙幣的費薩爾國王獎金和價值100萬迪拉姆的古蘭經迪拜國際獎金,但他分文不取,都捐給了窮人、學校和慈善事業。尤素夫·格爾達威盛讚謝赫“似乎是從伊斯蘭初期直接來到這個時代,來再現易蔔拉欣·艾德罕、福代裡·本·伊亞德、朱奈德·本·穆罕默德等先賢的人格”。(尤素夫·格爾達威:《我所知道的謝赫艾布·哈桑·納達維》,大馬士革格萊姆書局,2001年第一版,第61—63頁)

在《伊斯蘭的宣傳家和思想家》中,謝赫謳歌伊瑪目安薩里、伊瑪目阿卜杜·嘎迪爾、謝赫伊本·魯米等人的蘇菲精神和蘇菲境界,與此同時,他自己的品行,以及他所讚美的蘇菲精神,受制於古蘭經和聖訓的制約,遠離後期蘇菲的許多神話迷信和奇談怪論。

謝赫認為,蘇菲的實質在伊斯蘭中源遠流長,無可否認。早期蘇菲大師跟隨古蘭經、聖訓,恪守伊斯蘭教法,批判異端邪說。通過這些蘇菲大師,許多非穆斯林進入伊斯蘭,許多犯罪者虔誠悔罪,改邪歸正,而且這些蘇菲大師留下了許多認知、學問、靈魂薰陶方面的寶貴財富,除了自以為是、盲目反對所有蘇菲的人之外,無人否認這些事實。但與此同時,蘇菲中許多人走入極端,脫離了正道,把一些非伊斯蘭的思想引入伊斯蘭。於是,蘇菲由初期的品格教育、精神修煉蛻變為與伊斯蘭格格不入的“蘇菲哲學”和異端邪說。因此,用古蘭經、聖訓來制約蘇菲勢在必行。

在《知行合一而非苦行主義》一書中,謝赫認為,“蘇菲”這一後來產生的術語掩蓋了原有的實質;蘇菲的精神,即清潔自身、拜主猶見主(伊赫桑),則是伊斯蘭的組成部分。古蘭經用“清潔”一詞來表達這一內涵;聖訓用“至善”(伊赫桑)表達這一內涵,把它的等級置於“伊斯蘭”、“伊瑪尼”之上。謝赫說:“這一內涵旨在清潔性靈,陶冶性靈,使之擁有各種美德,遠離各種醜行和惡跡,宣導完美的信仰,獲得至善,具備先知的品格,跟隨先知的內在屬性和信仰規範。穆斯林理應把這一知識稱作‘清潔’、‘至善’或‘內心學’,那麼分歧和矛盾就會渙然冰釋,圍繞後來的術語而彼此對立的兩派就會和解。因為‘清潔’、‘至善’和‘內心學’是古蘭經和聖訓中無可否認的宗教事實、堅如磐石的宗教理念。”

“蘇菲主義為了實現這一目的——我們稱之為‘清潔’、‘至善’或‘內心學’——而創立了一些特殊的行為模式,假如他們矢志不渝去實現這一目的,而不再堅持這些模式,那麼他們的做法不會引起非議。因為模式可以隨著時間、地點的變化而變化,人們的喜好和環境也在變化。”(《知行合一而非苦行主義》,大馬士革伊本·凱西爾書局,2010年第2版,第10頁)

納達維說:“其次,另一個因素也誤導了人們對這一宗教事實的認識:有一些騙子、職業者、巴提尼亞派和不信道者,把‘蘇菲’作為篡改宗教、誤導穆斯林、破壞社會、傳播世俗主義的媒介,他們直接領導了這一思潮,成為它的旗手。結果雪上加霜,使那些熱愛宗教、捍衛沙裡亞的人對‘蘇菲’唯恐躲避不及。另有一些人,對宗教不求甚解,認識不到這一內容的精神實質,於是把目標與媒介混淆不清,一味堅持媒介,而讓目標付諸東流。”(同上,第12頁)

與此同時,納達維認為,在穆斯林社會各個層面,思想混亂,道德墮落,導致淡泊塵世、知行合一的缺失。他說:“我不主張非堅持一種修身方式不可,如一些人所喜聞樂見的以‘蘇菲’著稱的方式,因為古蘭經、聖訓的詞語和術語可以滿足我們,而不需要那一術語。‘蘇菲’的宣導者、踐行者不免知識、思想方面的缺陷,或行為、實踐方面的錯誤。‘蘇菲’不可能十全十美,每個人有對也有錯。但是,我們必須填補我們的生活、我們的社會中出現的這一空缺,必須彌補知行合一的宣傳者、修身養性的踐行者們曾經從事的那一領域,必須清潔自身,更新信仰,與主聯繫,改善內心,建設社會之前首先建設個人。”(同上,第17頁)

尤素夫·格爾達威十分讚賞納達維對這一問題的闡述方法。他說:“儘管薩拉菲派對蘇菲的態度眾所周知,但謝赫納達維在他的力作《知行合一而非苦行主義》中以獨特的方式涉及蘇菲問題。他指出:一些人堅持使用‘蘇菲’這一術語,重視名稱而忽視了實質,抓住題目而放棄了內容,從而妨礙了人們對精神實質的認識。假如那些人不是採用‘蘇菲’這一名稱,而是採用另一種名稱,如古蘭經提到的‘清潔’,或聖訓提到的‘至善’,各方就會形成共識,分歧就會消除。”(《我所認識的謝赫艾布·哈桑·納達維》,第65頁)

不管是阿拉伯世界,還是國內、特別是西北,蘇菲派與薩拉菲派的對立是不爭的事實,加之又有人極力宣導推行哈奈菲派的法學、馬圖裡迪派的信仰學,視之為“唯一正統”(言下之意,薩拉菲派等被拒之門外)。這種形勢下,謝赫納達維等學者推進穆斯林之間求同存異、團結和諧的方法論,顯得彌足珍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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