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力是穆民的支柱

各位朵斯提: 色蘭!

評價和頌揚智力,是伊斯蘭教的宗教價值之一,有了這種價值,伊斯蘭教的健全信仰才可以建立。聖先知穆罕默德說過:“每件事物都有支柱,穆民(信士)的支柱,就是他本人的智力,而其智力的強弱又形成他宗教功修的優劣。”這段“聖訓”說明智力對於穆民的生活及其宗教修養,具有極重要意義。穆聖說的“每件事物都有支柱”就是說,每件事物必定要有一個基礎作為它存在和決定其性質的依據。對於一個穆民來說,決定自己優良品質和建立健全自己堅定信仰的基礎,就是他本人的智力。除此而外,再沒有另外一個概念能夠比上述“聖訓”對智力的重要地位,以有智力與信仰和善功的緊密關係描繪得更為深刻。

故此,《古蘭經》無論是在號召人們信仰真主,或者是與不信者和執迷不悟者答辨而提出論據時,以及教人們在鑒別真理與虛妄、區分正確與謬誤時,都往往傾向于運用智力。例如:

“我這樣為了能瞭解的民從解釋我的跡象。”(30∶28)所謂“能瞭解就是指有“智力”而言。又如:

“你不知道嗎?真主從雲中降下雨水,然後使它滲入地裡,成為泉源,然後,借它生出各種莊稼,然後禾苗凋零,你看它變成黃的,然後他使它變成碎片。在那裡面,對於有理智者,的確有一種教誨。”(39∶21)

因此,真主曾經鼓勵人們要善於使用思維,觀察、研究天地間的一切事物,要解放思想,擴大視野,以便在揭示宇宙的實質和奧秘方面,竭盡真主賦予智力的職能。真主說:

“天地的創造,晝夜的輪流,利人航海的船舶,真主從雲中降下雨水,借它而使已死的大地複生,並在大地上散佈各種動物,與風向的改變,天地間受制的雲,對於能瞭解的人看來,此中確有許多跡象。”(2∶164)

又說“他展開大地,並在大地上安置許多山嶽和河流,他把每種果實造成兩性的,他以黑夜覆蓋白晝。對於能思維的民眾,此中確有許多跡象。大地上許多鄰近的區域,有葡萄園,有莊稼,有椰棗樹,其中有二株同根生的,二株異根生的(這些都是)用同樣的水灌溉的,我卻使這一部分果實比那一部分佳美。對於能理解的民眾,此中確有許多跡象。”(13∶3、4)

可是,否認真主、執迷不悟的人們廢弛了自己的理性與智力,因而真主斥責這些人。

還有的人,思想僵化,因襲陋習,真主譴責他們說:

“有人勸他們說:‘你們應當遵守真主所降示的經典。’他們不說:‘不然,我們要遵守我們祖先的遺教。’即使他們的祖先無知無識,不循正道(他們仍要遵守他們的遺教)嗎?(2∶170)

至於穆民,每當聽到有人傳達真主的跡象時,他們就將自己的信仰建立在理性和智力之上來考慮,因而真主讚揚他們說:

“有人以他們的主的跡象勸戒他們的時候,聽講者並不裝聾作瞎地在打鼾。”(25∶37)

人們在選擇自己的健康思想所導致的途徑方面,《古蘭經》保證了理性的自由,並賦予理性負有充分的責任。因為《古蘭經》說道:

“對於宗教信仰,絕對不存在強迫,因為正邪確已分明了。”(2∶256)還有:

“你說,‘真理是從你們的主方面降示的,誰願信道就讓他信吧,誰不願信道,就讓他不信吧。’”(18∶29)

在說明理性和智力的價值,以及它們與健康的信仰和正確的功修的密切關係方面,至聖穆罕默德曾說過:

“理智是我教的根本,”又說:“你們應當用理智來互相推薦,以便你們認識你們所被命令和所被禁戒的典章制度的道理。”

艾奈斯·布尼·馬立克曾在穆聖面前表揚了一個人,於是,穆聖問道:”他的智力如何?”大家說:“真主的使者啊!論他的功修是某些某些,論他的優點是如何這般,論他的文雅是如何如何⋯⋯。”穆聖再問:“他的智力如何?大家說:“真主的使者啊!我們讚揚他的,是其宗教功修,你卻要追問我們,他的智力如何!?”穆聖說:“一個孜孜不倦的禮拜的愚人,由於他的無知而遭遇到的不幸,遠比一個無恥之徒的放肆還要嚴重。人們接近真主的程度如何,只是依據他們的智力能量來決定。”

正確的功修,只有通過理智、自覺和知識才能形成。因此,穆聖說:“信士的善功,惟有依據其理智才能成就。”因為人們所實踐著的一切善功,如果對它的道理不加思考,對其目的缺乏理解的話,那末,這種實踐僅僅是一種毫無意義的模式,是空洞無物的虛行,因而它在人們心靈上不會產生任何作用,更談不上把善功提升到蒙主嘉納的地位上去。

比如禮拜,人們只有理解到自己是兢兢業業地站立在真主的監督之下,並且口誦心念著真主的語言—《古蘭經》,感受到禮拜對於人們的生活和作風所導致的優良影響,那末,這種禮拜便有實際效果。如果禮拜不這樣做,而是一些機械性的行動,儘管在履行,而心情焦急,思想分散,忙忙碌碌,好象身負重擔,力求脫卸,以獲安逸,這種禮拜自然沒有意義、價值,何況是禮拜對於人們的思想影響,那裡會產生?

穆聖有一次曾看見一個人正如上述這種情況禮拜,穆聖等他禮畢後,對他說:“你再去禮拜吧!因為你並沒有禮拜啊!”

穆聖還說過:“⋯⋯我的慰藉是被寓於禮拜之中。”比拉勒在誦念召拜詞時,穆聖對他說:“比拉勒啊!請你用拜功來使我們的精神興奮吧!”這裡我們應該對穆聖的所謂“用拜功來使我們精神興奮吧!”略加說明一下。因為禮拜是性靈上的一種寧靜,是心地上表露出來的安定,所以穆聖未曾說“請你讓我們從禮拜中去取得精神的興奮。“正如一般禮拜而缺乏理想、思維、敬畏的人們所說所做那樣。

當你充分理解了禮拜的意義,又按正確的儀式履行,並且意識到自己每天要小心翼翼地站立在真主的御前五次,那末,你本人勢必會心悅誠服地接受真主對你的一切言行的監督,故此,真主對這樣的禮拜作出如此論斷:

“的確,拜功能防止醜事和罪惡。”(29∶45)

穆聖也說過:“一個人,對於自己的拜功,只有理解了它的內容,才存在其價值。”否則,穆聖說:“不論誰,如果其拜功不能防止他行醜作惡,那末,他與真主的距離只會愈來愈擴大。”又說:“不少禮拜人,從禮拜方面,除了辛苦勞累外,一無所獲。”這就是指徒具形式而缺乏理解意義的禮拜而言。

再如齋戒這一功修,其情況也不例外。

因為齋戒是人們藉以接近真主的一種媒介。為了遵循真主的命令,以懇求其喜悅,齋戒者放棄了食飲和一切欲望,除了本人的良心外,並沒有誰來監督他這樣做。

當人們深思熟慮到齋戒所包含的哲理時,他們就會認識到放棄食飲和物欲,並不是齋戒本身所要求的目的;不吃不飲,僅僅是一種手段,運用這種手段,培養人們忍苦耐勞的意志和堅忍不拔的性格,以及承擔重任的才能,敢於反抗陳規陋習,鼓舞高尚精神與各種私心雜念挑戰。因此,穆聖說:“誰不放棄謊言,而且還要津津樂道,那末真主並不需要他放棄食飲。”

據此,根據人們對宗教上所有善功的理解程度,來衡量他們奉行這些善功的真正價值,和這些善功對他們的思想、作風的實踐意義何在,以及這些善功在真主那裡所預期的獎賞有無。

借著理智,人們就可以在沒有《古蘭經》和“聖訓”的明文作依據的情況下,創制宗教上的各種律例,那是聖門弟子們作過的先例,以後的許多宗教大學者,也追隨仿效過這樣。穆聖對伊本·邁爾子的下述指示,便是對這種做法的肯定。穆聖說:“如果你發現天經和聖訓裡有據可依時,你就依據天經和聖訓的明文來判斷,如果你得不到這種依據作判斷,那你就竭盡全力,使你的意見正確。”

當穆聖委任邁爾子·布尼·加伯裡去葉門當法官時,穆聖問他:“你依據什麼來判斷案件?”邁爾子說:“依據真主的經典”。穆聖說:“如果真主的經典裡沒有明文怎麼辦?”邁爾子說:“依據聖訓。”再問:“聖訓裡沒有明文又怎麼辦?”答:“我努力讓我的意見正確。”

穆聖說:“當一位法官給人們釋訟解紛而作裁判時,他應當竭盡全力,而力求正確,如果恰如其分,他應受真主雙重的酬報;如果裁判時,經過竭盡全力而產生錯誤,他也應受真主的一種回賜。”

“竭盡全力”阿語叫“伊止提哈德”,是伊斯蘭教法律學上的一個術語,意思是:創制法律時,要竭盡全力,依據理性,力求正確。因此,在無經典明文作依據百需要創制法律時,是根本的一點就是立法者必須理智健全。教法上為這種立法者制定了若干必具的條件,只有充分具備了這些條件,才有資格創制法律和提出有關法律上的個人意見。

例如立法者必須是有智慧的,理智健全的,具有高尚品德的,精通法律論據,以及與此相聯的阿拉伯語言文字方面的各種知識,古蘭經注學、聖訓學、精通古蘭經經各章降示的歷史背景和主因,以及伊斯蘭教法的宗旨。其中理智健全,是全部條件的中樞,有此中樞,其他條件才臻于完美,其知識才會寬闊,其判斷才可信服。

既然如此,我們便可以說,一個人信仰強弱的差異,是以其理智的水準來決定的,而人們的善功又是根據其信仰來維持的,而善功的實際效果,則寓於心靈。

【來源:《中國穆斯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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