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搞錯了(八):主&僕

這周,我收到一個讓我頗為驚訝的問題。一位男子發疑道:“既然主掌管萬物,為何他不讓我的人生完美無缺?為何我會身受苦難?”

無獨有偶,當我與另一位青年談及宗教時,他說:“我在一個宗教氛圍相當濃厚的家庭長大,但在我進入大學後,便不再踐行宗教……”我詢其原因,他說:“我涉獵各類宗教,但我並不歸信其中任何一個,因為我逐漸意識到:在我因考試而心力交瘁時,我不斷禮拜,但它仍無濟於考試。因此,我不應費時於禮拜,而應將更多時間用以鑽研這門考試。我發現自己無需任何宗教,無需真主,只需努力做事。我不再寄希望於宗教,反而變得更為理性。”

很多人持有類似想法。對於那些趨向此觀之人,當他們於生活中遭遇困境時,易生如此想法:我每日禮拜,施捨捐贈,常常祈禱,為何真主還會如此待我?此時,他們對待真主的心態是:我已盡力于應為之事,為何你未行應盡之責?你既有扭轉我生命萬事之能,為何卻讓我身逢困境?

這種想法實質是一種“利益交換”的思維方式,即:我已讓渡自身利益,為何你不以利返我?而這於你並非難事。從伊斯蘭角度而言,它存在很大問題。在伊斯蘭中,我們與真主間的主要關係為主(رَب)與僕(عَبْد)的關係。一般而言,你會與雇主、同事、生意夥伴或家人商議事務,但絕不會與“主人”議事。在主人與僕人之間,誰來制定一切規則?當然是主人。僕人的角色在於遵循這些既定規則。再者,于僕人而言,若主人予你某物,其屬情分;若他並無給予,便屬本分。因為奴僕不同于傭工,與主人之間並非雇傭關係,主人對僕人無經濟義務。

通常,當我們談及“主人”這一形象時,總會聯想到壓迫、桎梏、鞭笞等類似行為及場景,但這只是人類中的“主人”之常有屬性。真主與之完全不同,他是另一類“主人”。《開端章》告訴我們:“ٱلۡحَمۡدُ لِلَّهِ رَبِّ ٱلۡعَٰلَمِينَ ٱلرَّحۡمَٰنِ ٱلرَّحِيمِ”(一切讚頌全歸真主,眾世界的主,至仁至慈的主[2])。從中,我們得知,真主是這樣的主人:甚至在你知曉他是你的“主人”之前,你已明確他應被讚頌。除他之外絕無任何一位主人應被優先給予讚美與感恩,也絕無任何一位主人在其僕人想到他時的初意是給予讚頌。一般而言,僕人想到主人時的第一反應大都是:我何時能夠重獲自由?然而對於真主而言,我們只有讚頌。

那麼,反觀前文案例,為何真主未給予他們完美人生?這一問題實質上基於如下假設:真主對你有所虧欠。這種“虧欠”在其他關係中都不罕見:雇主應償還你薪水,商業夥伴應分予你紅利,父母應看護你成長,你的兒女、妻子、丈夫等皆對你有所“虧欠”。然而,真主卻不欠你一絲一毫;反之,你甚至“欠”他的每一口呼吸。因此,當你提出這一問題時,你在貶低真主的“主人”地位,反將自身置於要求者的位置。在你未給予真主真正的“主人”地位時,你大概會說:“我欲求真主為我之密友,為我之援者……”你開始自主定義你與真主間的理想關係。

在每一種關係中,你多少都會厘清其中的付出-回報過程,一些人因此也將這一思維用於他們與真主的關係方面,算計道:我已為真主付出哪些,真主需以何種回報償還我。這實則是你的單方意願,而其中更大的問題在於:你在擅自決定你與真主間的關係。那麼,究竟是誰應當決定你與至高者之間的關係?當然是全知一切的真主。因此,他的決定優先於你的決定,你的設想毫無意義,而他的規制才是關鍵。

倘若你真正研究主之啟示與言辭——《古蘭經》,你便會明白真主與我們之間“主僕關係”的深意所在。你會發現,它並非唯含規則與規範,並非以行為命令與懲治措施為主,這些僅占少數篇幅。在更多的篇幅中,經文談及如何保持主僕關係中的忠實、感恩、愛、友善、惦念、希冀……這是一種極其美好的關係。這位“主人”欲使我們成為深愛他的“僕人”,成為以他為友的“僕人”,成為常常與他交談傾訴的“僕人”,成為牽掛紀念他的“僕人”……他說:“فَاذْكُرُونِي أَذْكُرْكُمْ”[故你們當記憶我,(你們記憶我),我就記憶你們[3]]。這聽起來不似一個普通“主人”的言語,因為從無主人這般言予僕人。因此,《古蘭經》打破我們對“主人”的刻板認知,使我們開始重新認識真主的“主人”角色。

他願與你為友,也願你為其友,但首先請謹記:他是你的“主人”;他願贈你佳物,但在此之前請明確:他是你的“主人”;他願示你以愛、仁慈與引導,也願予你以寬恕、知識與智慧,亦願教授、教化你,但你不應忘記:他是你的“主人”。我們與真主之間存在多重關係,但先於一切關係的是:他是“主”,你是“僕”。這便意味著,無論處於何種情狀,你對真主的謙卑之態不應隨之而變。理想之“僕”應當是最為謙卑之角,最為卑微之態。

“真主為何如此待我”一類的問題便是缺乏謙卑的表現,因為發問者顯然賦予自身極大權利,始終強調自身意願與需求。持有意願本身無可指責,但若能夠以“僕人”的身份去表達意願,這將與之不同。真主當然允許我們表述訴求(如:需要某物),但何時給予以及予你何物應由全知的真主定奪。因此,對於此類問題,癥結不在於真主應如何待你,而在於你自身如何看待真主,你的認知是關鍵所在。一旦認知無誤,此題將迎刃而解。

在穆聖ﷺ時代,你若問那些不通道的古萊什人:“وَلَئِن سَأَلْتَهُم مَّنْ خَلَقَ السَّمَاوَاتِ وَالْأَرْضَ لَيَقُولُنَّ اللَّه”(誰創造了天地,他們必定說:‘真主。’[4])。他們承認真主作為創造者的事實,但卻難以接受真主的“主人”身份,因為這意味著他們將處於“僕人”地位,變得卑微。舉例便明:若我問你“這輛車造於誰人之手?”,你或許會脫口稱其產于雷克薩斯(Lexus)或捷豹(Jaguar)等汽車公司,因為承認這一事實對於你毫無困難。但我若問你“誰是你的上司?”,你或許會後退一步,遲疑片刻,轉而強調自己對車的主權:“這是我的車”。

因此,當你信仰伊斯蘭時,這便是你必須逾越的障礙。你不僅需認可真主的“主人”地位,亦需承認自己的“僕人”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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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同時,在持此問題之前,我們需提醒自己:在我們之前,已有眾先知及其聖門弟子等數以萬計的先賢,他們遠遠優於我們,但其所遭苦難卻遠甚於我們。這無疑皆為真主的安排。作為我們偉大的先知,穆聖ﷺ在數年中曾遭受極大羞辱,後於險境中被迫離開自己至愛的故土……他ﷺ的生活不乏極度痛楚。而對於那些決心跟隨穆聖ﷺ的聖伴們,苦難於他們亦如影隨形。

人們也常發問:為何我要信仰伊斯蘭?真主會為我帶來何種好處?我的生活會因此而愈加美好嗎?我的困難皆會因此而消散嗎?若不能,那麼信仰的意義何在?

這些問題無一不含有以下假設:如果我選擇這一信仰,它須為我帶來好處,從不同方面使我獲利,而這也是其他一些宗教“兜售”於信眾的主要觀念。無論在寺廟還是教堂,前往之人大多祈求現世利益,以得益或消災為目的,而這些宗教也以解決他們的現世問題為主。

《古蘭經》說:“لَقَدۡ خَلَقۡنَا ٱلۡإِنسَٰنَ فِى كَبَدٍ”(我確已把人創造在苦難裡[6])。主已告訴我們,人類於今世必受苦難,無論是經濟困難,還是心理創傷,抑或是身體之疾……今世的苦難不計其數。因此,今世並非享樂之地,但也非純粹的災難之地,它的意義在於:人們借由真主所予的一切去追求“成功的人生”。然而,在真主看來,所謂的“成功”卻完全異於人類對此概念的定義。于人類而言,“成功”意味著遠離苦難,經濟寬裕,生活富足……這與“美國夢”的內涵幾乎別無二致。但根據《古蘭經》,“成功”之人應當如此:無論遭遇何種苦難,身經何種挫傷,他們的內心始終安寧平靜,悅納真主之規設,因為他們堅信:無論身逢何種災難,考驗終有消止之時,而工作、財物、至親等你曾坐享的一切亦終將逝去,最終唯有一物存留:即內心之信仰。對於那些虔信者,真主會給予他們力量以度過重重考驗。倘若你能達到如此境界,那麼你便是“成功之人”。

對於這些“成功之人”,他們今世並未浸於享樂而是忙於耕耘,真主于後世定會給予他們豐厚的賞賜。主說:“مَن كَانَ يُرِيدُ حَرۡثَ ٱلۡأٓخِرَةِ نَزِدۡ لَهُۥ فِى حَرۡثِهِۦۖ وَمَن كَانَ يُرِيدُ حَرۡثَ ٱلدُّنۡيَا نُؤۡتِهِۦ مِنۡهَا وَمَا لَهُۥ فِى ٱلۡأٓخِرَةِ مِن نَّصِيبٍ”(誰欲得後世的收穫,我就加增誰的收穫;誰欲得今世的收穫,我就給誰一點今世的收穫;他在後世,沒有份兒[7])。他亦許諾信士們:“فَمَآ أُوتِيتُم مِّن شَىۡءٍ فَمَتَٰعُ ٱلۡحَيَوٰةِ ٱلدُّنۡيَاۖ وَمَا عِندَ ٱللَّهِ خَيۡرٌ وَأَبۡقَىٰ لِلَّذِينَ ءَامَنُواْ وَعَلَىٰ رَبِّهِمۡ يَتَوَكَّلُونَ”(凡你們所受賜的,無論什麼,都是今世生活的享受。在真主那裡的報酬,是更優美的,是更長久的,那是歸於通道而只信託真主者[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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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文翻譯自謝赫Nouman Ali Khan的視頻講座That’s Messed Up: Master & Slaves (Ep.8),有刪節。
原視頻連結:https://www.youtube.com/watch?v=fJymQTW9cd4&list=PLutdSTmJ7bAKD7QHoVOc43GatI2fBFv8n&index=8

[2]《古蘭經》1:2-3,馬堅譯本。

[3]《古蘭經》2:152,馬堅譯本。

[4]《古蘭經》31:25,馬堅譯本。

[5]  以下內容翻譯自謝赫NoumanAli Khan的視頻講座When Life Gets Hard,有刪節。

[6]《古蘭經》90:4,馬堅譯本。

[7]《古蘭經》42:20,馬堅譯本。

[8]《古蘭經》42:36,馬堅譯本。

文章來源:微信平臺“wordscarri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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