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調和分歧?

 

  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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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調和分歧?

一位朋友問,拜後念贊詞時,用手指數好呢,還是用念珠?查了一下,聖訓提到先知用手指(一說用右手)數贊詞,並且先知鼓勵用手指,說“手指會見證”,即為主人見證自己的贊詞;同時一些聖門弟子用棗核、石子數贊詞,聖妻阿伊莎也是,先知對此予以默認,說明用棗核、石子數贊詞不是異端。一些學者指出後來的念珠與棗核、石子本質上沒有區別,屬於允許的範圍。沙特已故著名學者烏賽敏、伊瑪目伊本•泰米葉都如是主張。

然而,對這樣一個似乎微不足道的問題,現實生活中卻存在著各走極端的兩夥人:一夥人認為只能用手指數,用念珠是“異端”;另一夥人則認為用念珠“回賜更大”,非用它不可。其實,根據相關證據,完全可以調和這種分歧:最好用手指,但如果用手指記不住、不方便,不妨用念珠。正如謝赫烏賽敏所說,念珠只是一種手段,不是目的,因此不能列入“異端”的範疇。

由此聯想到,許多被人們鬧得不可開交的分歧,都可以採用調和的方式解決。比如,入拜抬手時兩手對準肩膀呢,還是對準耳朵?薩拉菲派堅持前者為聖行,哈奈菲派堅持後者為聖行。其實兩種做法在聖訓中都有據可查。學者們對此作了調和:抬手時手背對準肩膀,指尖對準耳朵,或有時候對準肩膀,有時候對準耳朵,可以自便。

類似的問題是,薩拉菲派和其他一些派別堅持在第一時間做晨禮,即天剛破曉、人們之間還相互看不清楚時就做,有相關的聖訓為證;而伊赫瓦尼派認為晨禮應該在天大亮時做,也有相關的聖訓為據。學者們對此的調和是,破曉時開始做晨禮,結束時天大亮,因為根據聖行,晨禮主命拜中伊瑪目念的章節比較長。

還有,做主命拜時,跟拜者是否念首章(法提哈)?薩拉菲派認為必須念,無論領拜者高念還是低念,而哈奈菲派認為跟拜者只能聆聽,不能念。雙方各有相關的經訓證據。伊瑪目馬力克對此做了調和:領拜者高念時聆聽,而低念或聽不到領拜者的聲音時,跟拜者自己念。伊瑪目伊本•泰米葉的觀點與伊瑪目馬力克一致,而且伊本•泰米葉用聖訓證據和理性證據,反駁了領拜者高念時跟拜者也必須念的說法。

另外,禮拜結束後是否必須集體張手做祈禱?伊赫瓦尼、格迪姆等派別的主張是必須做,薩拉菲派則認為它是“異端”,堅決不做,認為沒有先知這樣做過的明確證據。在國內這也成了區分教派的一個明確標識。實際上,完全可以做出調和:拜後集體張手做祈禱不是必須(瓦吉布),但也不至於是異端。因為有大量聖訓證據證明先知在不同場合張手做祈禱,如帶領大家祈雨、為某個聖門弟子祈禱,等等。甚至聖訓學家認定,先知在不同場合張手祈禱是意義上的眾傳聖訓(穆泰瓦提爾)。再者,先知說:“當一個僕人張手做祈禱時,真主慚愧于擋回他的手。”這段聖訓是廣義的,並未限定具體場合。因此,即便一貫堅持薩拉菲派立場的沙特前穆夫提、謝赫伊本•巴茲,在他的《判例、文章彙集》中說,拜後、尤其是聖行拜後偶爾張手祈禱並不是異端,因為它包括在前述聖訓的含義之中。總之,出色蘭後禮拜已經結束,之後念什麼贊詞、禱詞,是否張手祈禱等等,都屬於額外的功課,與禮拜的成壞毫無關係,所以由此產生的分歧不難化解。

再比如,旅途中是否可以並禮(即把晌禮與晡禮、昏禮與宵禮合併),也是分歧嚴重的問題,哈奈菲派主張除了朝覲時在阿爾法、穆茲代裡法可以並禮,其他任何時候不允許並禮,而薩拉菲派認為只要出門就可以並禮,有大量聖訓為證。沙斐儀派也主張可以並禮,而且他們很多時候哪怕方便也選擇並禮。主張可以並禮的伊瑪目沙那尼,在他的名著سبل السلام《和平之路》中調和兩種觀點時說:最好按時做,不並禮,就避免了分歧。這位元元伊瑪目的話沒錯,因為“最好按時禮拜”這一點上,所有學者都沒有分歧,分歧在於旅途或有實際困難時是否可以並禮,允許並禮也只是一種許可,不是最佳。在並禮問題上,一些權威學者指出,有大量聖訓證據證明出門或有困難時可以並禮,只是不要把並禮當成一種習慣,動不動就並禮。按時禮拜最好,是學者、伊瑪目們一致的觀點。這樣,由此產生的分歧也就迎刃而解。

伊瑪目哈桑•班納說:人的本性、伊斯蘭的本性以及語言的性質共同決定了,教法細節中的分歧是正常現象,而且不可避免。歷史和現實都證明,在細節中強求統一的想法從未成功,因此只能求同存異,不可把自己的觀點強加於他人。

與此同時,學者、伊瑪目們也指出,在存在分歧的問題中,最好是調和矛盾,選擇折中方案,切忌走單邊主義,自以為是。以上一些問題的探討中,我們不難發現學者們的可貴嘗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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