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宇潔:伊斯蘭教先知爾撒形象探析

雖然宗教史研究者往往認為伊斯蘭教是由其先知穆罕默德,在西元7 世紀前期的阿拉伯半島創設的,但是根據伊斯蘭教自身的詮釋,伊斯蘭教並不是某個人在某個時代創立的“新”宗教。在穆斯林看來,伊斯蘭教乃是自人類被創造之初、唯一神就啟示給人類的信仰在新時代的再一次重申,且是最後一次重申。在漫長的歷史中,神曾不斷派遣先知去指引和教導人類,以便他們遵循“真主的正道”。對穆斯林來說,猶太教、基督教和伊斯蘭教系出同源,都是唯一的神啟示給人類的宗教。但是“猶太教徒過於強調自己獨一無二的使命,基督徒過於強調耶穌拯救人類的能力”[i],因而背離了神啟示的原旨。神之所以派遣穆罕默德作為先知,就是為了糾正人類出現的偏離和迷誤。因此,穆罕默德宣傳的宗教既不是猶太教,也不是基督教,而是從易蔔拉欣(亞伯拉罕)以來的唯一的正教,也就是順從唯一神的宗教——伊斯蘭教。

你們說:“我們信仰真主和我們所受的啟示,易蔔拉欣既不是猶太教徒,也不是基督教徒。他是一個崇信正教、歸順真主的人,他不是以物配主的人[ii](3 ∶67)

在這樣一種認知之下,伊斯蘭教認同這兩個宗教傳統中的多位先知,承認他們是受唯一神的差遣來指引人類走出迷誤的,即“我們信仰真主和我們所受的啟示,與易蔔拉欣、易司馬儀、易司哈格、葉爾孤白和各支派所受的啟示,與穆薩和爾撒受賜的經典,與眾先知受主所賜的經典;我們對他們中任何一個,都不加以歧視,我們只歸真主。”(2 ∶136)在伊斯蘭教的根本經典《古蘭經》中,《聖經》舊約和新約中的先知,如亞伯拉罕、以實瑪利、以撒、雅各、摩西和耶穌等時有出現。只是他們名字的拼寫最早應該來自于古敘利亞文,在發音上有些微的差異。在被翻譯成漢語後,這些先知就分別被稱呼為易蔔拉欣、易司馬儀、易司哈格、葉爾孤白、穆薩和爾撒。

本文試以《古蘭經》中對先知爾撒(耶穌)的敘述為基礎,對伊斯蘭教的先知爾撒與基督教中的耶穌形象進行比較,並試圖通過這一比較,來思考伊斯蘭教與基督教這兩大宗教的聯繫與區別。

拿撒勒人耶穌無疑是《聖經·新約》故事的中心。福音書中那些詳細的敘述清楚地說明耶穌的重要性不僅在於他以死亡實現的對世人的救贖,而且也在於他本人、他的生活和教導。雖然每卷福音書關注的問題和重點各有不同,講述的方式也有差異,但是他們講述的都是同一個故事,而且這一故事是以連續的方式、集中出現在文本之中的。

《古蘭經》的敘事方式與聖經有著很大區別,它不是按照線性的歷史線索展開的,也不是圍繞人物鋪陳的,因此,所謂的“先知故事”分散在《古蘭經》的不同章節之中。雖然相對于對其他一些先知的描寫,《古蘭經》對先知爾撒的描述較為集中,但是總體來說,《古蘭經》中的描述與《聖經》當中那種按照時間順序、集中予以描述的方式有很大不同。在《古蘭經》中,他以先知“爾撒”的名字,在11 個章節中出現了25 次;以麥西哈(即彌賽亞)之稱,在4 個章節裡出現了11 次;以“麥爾彥(即瑪利亞)之子”,在11 個章節裡出現過23 次。

細讀《古蘭經》中相關描述,可以發現關於先知爾撒的記載主要集中在以下三個方面。

首先,關於爾撒的誕生。在《古蘭經》第三章和第十九章中對此有相對集中的記述。第三章從33 節開始,講述爾撒的血脈從何而來。爾撒的母親在《古蘭經》中稱作麥爾彥,她是儀姆蘭的女兒,與阿丹、易蔔拉欣的後裔是“一貫的血通”。麥爾彥在宰凱裡雅撫育下成長。宰凱裡雅每次進內殿去看她,都發現她面前有給養,她說這些“是從我的主那裡降下的。”真主挑選麥爾彥使她純潔,使她超越全世界的婦女。天神說:

“麥爾彥啊!真主的確把從他發出的一句話向你報喜。他的名字是麥爾彥之子麥西哈·爾撒,在今世和後世都是有面子的,是真主所親近的。他在搖籃裡在壯年時都要對人說話,他將來是一個善人。”她說:“我的主啊!任何人都沒有和我接觸過,我怎麼會有兒子呢?”天神說:“真主要如此創造他所意欲的人。當他判決一件事的時候,他只對那件事說聲‘有’,它就有了。(3 ∶45—47)

可以看出,麥爾彥深居閨閣之中,從未和任何人有過肉體的接觸,但真主卻選擇她作為先知爾撒的母親。

第19 章記述了爾撒出生時的一些細節,當時麥爾彥“離開了家屬而到東邊一個地方。她用一個帷幕遮蔽著,不讓人們看見她”(19 ∶16—17)。天使顯現在她的面前,說:“我只是你的主的使者,我來給你一個純潔的兒子”(19 ∶20)。麥爾彥懷孕之後,

陣痛迫使她來到一棵椰棗樹旁,她說:“啊!但願我以前死了,而且已變成被人遺忘的東西。”

椰棗樹下有聲音喊叫她說:“你不要憂愁,你的主已在你的下麵造化了一條溪水。

你向著你的方向搖撼椰棗樹,就有新鮮的、成熟的椰棗紛紛落在你的面前。

你吃吧,你喝吧,你愉快吧!如果你見人來,你可以說:“我確已向至仁主發願齋戒,所以今天我絕不對任何人說話。”

她抱著嬰兒來見她的族人,他們說:“麥爾彥啊!你確已做了一件奇事。”(19 ∶23—27)。

以上描述與福音書中對耶穌誕生的記述在一些關鍵之處非常相同,即耶穌與亞伯拉罕有著血緣的聯繫,他由處女所生。

第二,爾撒所行的奇跡。和福音書中記載的一致的是,《古蘭經》中也提到先知爾撒具有一些超乎常人的表現。經文中共有三處提到爾撒所行的奇跡。

一處出現在第19 章,敘述的是爾撒在嬰兒時期便能開口講話,並向眾人宣揚神的誡命。麥爾彥避開眾人生下孩子之後,帶著孩子回去。未婚生子的她和孩子受到了族人的質疑和誹謗,這時,

那嬰兒說:“我確是真主的僕人,他要把經典賞賜我,要使我做先知。

要使我無論在哪裡都是有福的,並且囑咐我,只要活著就要謹守拜功,完納天課,(他使我)孝敬我的母親,他沒有使我做霸道的、薄命的人。

我在出生日、死亡日、復活日,都享受和平。” (19 ∶30—33)

另外一處出現在《古蘭經》第三章,是對爾撒使命的聲明,同時提到了爾撒可以奉真主的命令,做一些常人無法做的事情。

他要教他書法和智慧,《討拉特》[iii]和《引支勒》[iv],他要使他去教化以色列的後裔。(爾撒說):我確已把你們的主所降示的一種跡象,帶來給你們了。我必定為你們用泥做一個像鳥樣的東西,我吹口氣在裡面,它就奉真主的命令而飛動。我奉真主的命令,能醫治天然盲、大麻風,又能使死者復活,又能把你們所吃的和你們儲藏在家裡的食物告訴你們。對於你們,此中確有一種跡象,如果你們是信道的人。

(我奉命來)證實在我之前降示的《討拉特》,並為你們解除一部分禁令。我已昭示你們從真主發出的一種跡象,故你們應當敬畏真主,應當服從我。(3 ∶48—50)

還有一處出現在第五章,是以回顧的口吻提及,基本是對第三章的複述。

我曾教你書法、智慧、《討拉特》和《引支勒》。當時,你奉我的命令,用泥捏一隻像鳥樣的東西,你吹氣在裡面,它就奉我的命令而飛動。你曾奉我的命令而治療天然盲和大麻風。你又奉我的命令而使死人復活。當時,我曾阻止以色列的後裔傷害你。當時,你曾昭示他們許多跡象,他們中不信道的人說:

“這只是明顯的魔術。”(5 ∶110)

在對爾撒所行奇跡的這些記述中,醫治盲人、治療麻瘋病,並且使死人復活,這些描述與福音書中的記載是一致的。不過伊斯蘭教更強調,這些奇跡的重要性在於它們是真主的“跡象”,正如世間萬事萬物的存在一樣,是對真主的顯現。

第三,爾撒之死與複臨。儘管眾位傳道人在福音書中對耶穌生平的描述各有其不同之處,但是,無論在哪種描述中,耶穌之死及其復活都無疑是故事的高潮。與這種細節性敘述以及耶穌之死在基督教中所具有的重大意義相比,《古蘭經》中的記述相當簡約,這些文字主要集中在第三章、第四章和第四十三章中,比如:

真主對爾撒說:“我必定要使你壽終,要把你擢升到我那裡,要為你滌清不信道者的誣衊,要使信仰你的人,在不信仰你的人之上,直到復活日。然後你們只歸於我,我要為你們判決你們所爭論的是非。(3 ∶55)

又因為他們說:“我們確已殺死麥爾彥之子麥西哈·爾撒,真主的使者。”他們沒有殺死他,也沒有把他釘死在十字架上,但他們不明白這件事的真相。為爾撒而爭論的人,對於他的被殺害,確是在疑惑之中。他們對於這件事,毫無認識,不過根據猜想罷了。他們沒能確實地殺死他。

不然,真主已把他擢升到自己那裡。真主是萬能的,是至睿的。

信奉天經的人,在他未死之前,沒有一個不信仰他的,在復活日他要作證他們。(4 ∶157—159)

確實,《古蘭經》中關於爾撒之死的描述比較簡約,沒有提到背叛和出賣,也沒有十字架上殘酷的折磨,只說爾撒是壽終而亡,並被擢升到了真主那裡。

《古蘭經》中關於先知爾撒的描述,從文字的安排上來看,體現了《聖經》和《古蘭經》之間在文本結構上的一個巨大差異。可以說,是兩個經典不同的結構決定了對同一個人物不同的敘述方式。

《聖經》有關眾先知生平部分基本是按照線性的歷史線索展開的,採用的是一種歷史的敘事方式。不論是亞伯拉罕、摩西、大衛還是耶穌,對他們生平及其事蹟的敘述,是按照歷史年代,先後出現的。《聖經·新約》在開端部分對耶穌的敘述,是整個新約的核心,更是連接舊約與新約的關鍵環節。如果沒有耶穌的存在,基督教是無法與此前的猶太傳統連接起來的。因此,在新約裡,對耶穌生平及其使命的描述集中在開篇,而且是由多位傳道人以不同的口吻來敘述的。雖然每篇福音書的內容和目的都有所差異,但是對耶穌生平及其使命核心的描述,都是連貫的,是一致的。

對於《古蘭經》為何按照目前我們看到的順序來安排各個章節,穆斯林學者和非穆斯林學者提出了多種多樣的解釋。但是無可爭議的是,《古蘭經》絕對不是按照歷史順序來編排的。不過我們可以看到,對於當時處在一盤散沙狀態的阿拉伯民族來說,啟示最關鍵的目的之一就是勸善戒惡、用對唯一神的信仰將他們凝聚起來。所以《古蘭經》結構的核心就是對唯一神信仰的強調,從頭到尾充滿著神對人類的指引和訓誡。所有的先知,包括先知爾撒,其生平和與他相關的故事從來不是啟示的核心,也不是連接伊斯蘭信仰與此前宗教傳統的必要環節(當然,這種連接是現實存在的),而是根據神對人的訓誡的需要,作為事例,出現在不同的章節,以便說服人們相信真主的跡象、並順服于真主。

在文本的結構之外,我們應該注意到《古蘭經》中先知爾撒的形象是與伊斯蘭教的教義完全相符的。伊斯蘭教是非常嚴格的一神教,與之相一致的是,爾撒只是眾多先知中的一位,他不具有任何神性,也不是神的兒子。

“萬物非主,唯有真主”,這是伊斯蘭教信仰的核心,也就是說,除真主之外,任何人都不具有神性。因此,《古蘭經》中的先知爾撒是一個完完全全的人,正如經文中所說:“麥爾彥之子麥西哈,只是一個使者,在他之前,有許多使者確已逝去了。他母親是一個誠實的人。他們倆也是吃飯的”(5 ∶75)。爾撒是一個凡人,是真主所派遣的起于阿丹、止於穆罕默德的眾位先知中的一位,他處於一個連續的先知序列之中。在這個先知的序列中,爾撒既不是第一個,也不是最後一個。與其他先知相比,他沒有任何特殊之處,也沒有肩負除了勸誡眾人之外的其他使命。

我們信仰真主和我們所受的啟示,與易蔔拉欣、易司馬儀、易司哈格、葉爾孤白和各支派所受的啟示,與穆薩和爾撒受賜的經典,與眾先知受主所賜的經典;我們對他們中任何一個,都不加以歧視,我們只歸順真主。”(2 ∶136)

根據《古蘭經》研究者的統計,眾位先知在經文中出現的頻率有較大的差異。與亞伯拉罕(69 次)、摩西(136 次)相比,耶穌出現的次數並不是最多的。[v]真主派遣他的最大目的,就是重申此前通過《討拉特》傳遞給以色列人民的誡命,並傳遞在他之後的先知艾哈默德(穆罕默德的名字)到來的訊息(61 ∶6)。

作為使者的爾撒更不會是“神的兒子”。因為神“不會收養兒子”,“當他判決一件事的時候,他只對那件事說:‘有’,它就有了”(19 ∶35)。而且,在《古蘭經》中,爾撒一直被稱作“麥爾彥之子爾撒”(Isa b. Maryam)。按照阿拉伯習俗,往往是按照一個人的父親來稱呼他的兒子。《古蘭經》中多次強調爾撒為麥爾彥之子與這一慣例相反,恰恰是為了突出他沒有父親——不論是人間的父親,還是天上的父親。經文中多次反駁爾撒是神的兒子的說法,不斷重申爾撒除了使者的身份外,沒有任何其他特殊的身份。

與之相一致的是,伊斯蘭教對“聖父、聖子、聖靈”三位一體的說法持完全的反對態度,因為除了神本身之外,沒有任何人或者物可以和神相提並論。因此,三位一體被認為背離了一神信仰的原旨。

妄言真主確是三位中的一位的人,確已不信道了。除獨一的主宰外,絕無應受崇拜的。如果他們不停止妄言,那末,他們中不信道的人,必遭痛苦的刑罰。(5 ∶73)

他們說:“至仁主收養兒子。”

你們確已犯了一件重大罪行。為了那件罪行,天幾乎要破,地幾乎要裂,山幾乎要崩。

這是因為他們妄稱人為至仁主的兒子。(19 ∶88—92)

但是出現這一問題的責任並不在爾撒本人,而在於他的追隨者敗壞了信仰。爾撒本人從背離的信仰中脫離了出來,當真主問他是否曾對眾人說過:“你們當舍真主而以我和我母親為主宰”這句話時,爾撒回答說:

我只對他們說過你(真主)所命我說的話,即:你們當崇拜真主——我的主,和你們的主。我同他們相處期間,我是他們的見證。你使我死去之後,監護他們的是你,你是萬物的見證。(5 ∶117)

在伊斯蘭教看來,正因為基督徒認為耶穌是神的兒子,他們的信仰已經受到損害:

自稱基督教徒的人,我曾與他們締約,但他們拋棄自己所受的一部分勸戒,故我使他們互相仇恨,至於復活日。那時,真主要把他們的行為告訴他們。(5 ∶14)

《古蘭經》中關於先知爾撒死亡和復活的描述雖然非常簡單,但也是與伊斯蘭教教義相一致的。

在《聖經·新約》中,神借著耶穌的死和復活救贖了一群人,並派遣他們四處傳講他的好消息,應驗了神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神在新約時代的故事由此開始。因此,耶穌的死既是前一個故事達到高峰的終結,也是一個新故事的起點。與之不同的是,《古蘭經》中更為強調爾撒的生,而不是他的死。如上所述,對爾撒出生《古蘭經》中有著細節性的描寫,這體現著真主的存在和他的無所不能。但是參看相關章節,我們卻發現《古蘭經》對於先知爾撒的死,著墨非常有限。對此的提及,往往只是為了強調一點:先知爾撒沒有被任何人殺死,也沒有被釘在十字架上。經文還對那些在這一問題上爭論不休的人予以駁斥:

為爾撒而爭論的人,對於他的被殺害,確是在疑惑之中。他們對於這件事,毫無認識,不過根據猜想罷了。(4 ∶157)

那麼爾撒的死這件事情到底是怎樣的呢?在駁斥猶太人自以為把爾撒釘死在了十字架上這一說法的同時,《古蘭經》並未對此做任何詳細的描述。但是有一點是肯定的,那就是爾撒上升到了天堂,重新回到眾先知的行列之中,正如經文中所說,“真主已把他擢升到自己那裡”(4 ∶158)。

值得注意的是,與其他宗教傳統類似的是,雖然《古蘭經》作為根本經典的地位不可動搖,但是在穆斯林民間有大量的傳說和故事,這些文字對所謂“正典”中的人物故事進行了補充。後代的穆斯林以《古蘭經》中的簡要文字為基礎,對猶太人以為自己殺死了爾撒這件事的始末進行了多種解釋。有一種傳說是,在猶太人來到爾撒的住處之前,天使加百里已經把爾撒隱匿了起來,並帶到了天堂,進入爾撒住所的一個猶太人被變成爾撒的樣子,被自己的同伴釘在了十字架上。另外一種說法是,當猶太人到來的時候,爾撒正和72 位門徒在一起。奇跡使這72 人看起來全都和爾撒一樣。第三種說法是,爾撒的一位門徒出賣了爾撒。在猶太人進入爾撒住處的那一刻,爾撒上升到了天堂,背叛者變成了爾撒的樣子被抓走釘死。[vi]當然,這幾種說法在《古蘭經》中都沒有依據,在伊斯蘭教地位僅次於《古蘭經》的經典——聖訓當中也找不到根源,我們只能視之為傳說。

那麼爾撒到底在哪裡呢?《古蘭經》中只說他被擢升到了真主那裡,聖訓中對此倒有比較詳細的描述。據關於登霄之夜的那則著名聖訓記載,穆罕默德來到天堂時,分別遇到了此前的眾位使者。在七層天的第二層,他遇到了爾撒,爾撒稱穆罕默德為“良善的使者,博愛的兄弟”[vii]。爾撒將在那裡一直呆到時代的末尾,即審判日來臨的時候。

爾撒會在審判日到來之前複臨人間,這與《古蘭經》中的敘述是一致的。因為爾撒確實是審判日來臨的跡象。對此,《古蘭經》是這樣講述的:

他確是復活時的預兆,你切莫懷疑他,你應當順從我,這是正路。絕不要讓惡魔妨礙你們,他確是你們的明敵。當爾撒帶著許多明證來臨的時候,他說:“我確已把智慧帶來給你們,以便我為你們解釋你們所爭論的一部分律例。故你們應當敬畏真主,應當服從我。(43 ∶61—63)

所以從伊斯蘭教的角度來說,與其說是爾撒的復活,不如說是爾撒的複臨,即他在審判日到來之時再次出現在人間。

《古蘭經》中關於爾撒離開人間的敘述,最關鍵之意義在於,爾撒在此世沒有被釘死在十字架上,他沒有遭受肉體的巨大苦難,這與基督教強調耶穌的受難、強調耶穌用自身救贖窮苦無助的人有著重大的差別。這一點與伊斯蘭教中不強調原罪的教義是一致的。按照《古蘭經》的敘述,阿丹(亞當)由於食用禁果而犯下過錯,但他悔悟了,成為真主的代理人,是先知傳系中的第一位先知。對於人類始祖所犯的罪過,《古蘭經》中沒有異議,但是在伊斯蘭教看來,如同人類其他人所犯的罪惡與我們無涉一樣,每個人的罪惡要由自己來負責,也只有真主才能決定是否對其加以赦宥,因為“各人犯罪,自己負責。一個負罪的人,不負別人的罪”(6 ∶164)。《古蘭經》中不止一次地提到,真主是“至慈的”、“悲憫的”,他“本真理而創造大地,以便每個人都因其行為而受報酬,他們將來不受虧枉”(45 ∶22)。因此,伊斯蘭教中沒有代為贖罪的觀念,因此人不需要某個永恆的團體來保證拯救,所要做的就是順從(即伊斯蘭,“伊斯蘭” 一詞的阿拉伯語意為順從與和平)神的指令。

伊斯蘭教內有意見認為先知穆罕默德在接受啟示之前,對基督教並無瞭解。但是,通過對先知爾撒形象的分析,可以看出伊斯蘭教對基督教確實存在某種繼承。對於這種繼承性,信仰者可以認為是天啟一神信仰的自然延續,研究者則可以看到中近東地區文化傳統的延續和傳承。

同時應該注意到,猶太教和基督教出現在人類社會的不同發展時期,它們先後以不同的方式宣示過自己的終極性。之後出現的伊斯蘭教,同樣也強調自身作為最後一個啟示宗教的獨特性和終極性。近代歷史上從伊斯蘭教中發展而出、而後獨立的新興宗教巴哈伊教,雖然不明確宣稱自己先知和使命的終極性,但是卻把之後先知來臨的時限推後至數萬年,從某種程度上也等於宣示了在此世的終極性。從宗教史的角度來看,一神宗教所宣示的終極性或許並不真正存在,但同時,無論哪一種宗教都不可否認它和其他宗教的緊密歷史聯繫。對於同為中近東一神教傳統的猶太教、基督教、伊斯蘭教來說,尤其如此。

 【王宇潔   中國人民大學佛教與宗教學理論研究所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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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釋:

[i] Nimat Hafez Barazangi, M. Raquibuz Zaman, Omara Afzal, ed., IslamicIdentity and the Struggle for Justice, P.64,University Pressof Florida,  1996.

[ii]本文中所引用的《古蘭經》,均以馬堅先生的中文譯本為准。

[iii]指猶太教的律法書,即希伯來聖經的前五卷。

[iv]一般認為指《聖經·新約》部分。但也有不同的意見認為,不應該把引支勒和現在我們所說的新約視為同等。新約經過人類的無數修改和編輯,早已與神下降給爾撒的引支勒發生了巨大的差異。從某種程度上說,新約的地位和伊斯蘭教中的先知聖訓更為相近。其中記載的是耶穌和追隨者的言詞、教誨、行動。而引支勒,從《古蘭經》把它和討拉特相提並論來看,應該是一本啟示的經典,安拉把它作為一個整體下降給爾撒,就像把討拉特下降給摩西一樣。參見:Jesus in the Quran,  his reality expounded in the Quran,  a lecture by Hamid Algar, Oneonta, N.Y. 1999。

[v]【敘利亞】紹基·艾布·哈利勒,《古蘭經地圖集》,第29 頁,第60 頁,馬成才譯,甘肅民族出版社,2012 年。

[vi]以上說法均可參見 The Muslim Jesus: Sayings and Stories in Islamic Literature, ed. andtranslated by Tarif Khalidi,  Harvard UniversityPress, 2001.

[vii]《布哈裡聖訓實錄全集》(第一部),第122 頁。康有璽譯,北京:經濟日報出版社,199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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