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法判令中的簡易性不等於隨意性

教法判令中的簡易性不等於隨意性

在教法判令中的隨意性,為歷代學者們所貶斥。這往往也讓有些人大惑不解,以為學者們會把對教法判令中隨意性的貶斥和禁止,作為是不考慮教法判令中的簡易性的一個手段。顯然,這完全是在兩個具有各自特點的做法之間加以了混淆,不知在隨意和簡易之間的巨大差別。學者們的一貫做法是:在譴責教法判令的隨意的同時,又認為與人容易是一件可嘉的舉措,對於人們難以遵守的事情,就要尋求合法出路。因此,“隨意”和“簡易”這兩個詞,儘管從字面上看來是近義詞也罷,學者們還是分別對其做出了各自不同的定義。法魯茲•阿巴德在《海洋辭典》中定義道:“簡易,其反義詞是困難。簡易性,就是容易化和淺顯化,既涉及好的方面,也包括壞的方面。相互寬容,也即彼此方便”[1]。

幾個術語的解釋

教法中的簡易:是指在不破壞立法基本原則的情況下,根據受責成物件的需求和執行命令、遠離禁令的能力,而對教法判令所做出的一種立法規定[2]。

頒佈教法判令:則是指通過證據來為關於自己遇到所發生的事件而尋求問題答案的人、或者是為在教法判令中有疑惑的人闡明教法判斷[3]。

教法判令:則是為詢問者所遭遇的某個事件闡明教法判判斷。這種闡明就必須要依據於合法並且受論的某個證據的途徑。

穆扶梯的職責:是為詢問物件闡明教法判斷。詢問者可能是諮詢在學者之間存有多種演繹的某個舊問題,也可能是針對前人尚未涉及過並需要演繹的某個新問題。在這兩種情況下,穆扶梯都應該竭盡所能地去為諮詢者尋求合適的教法判斷,或者是對前輩演繹學家們的某個觀點加以側選,或者是自己對證據和啟示文本進行創制與研究,或者是按照法學家的規則和法學主張的原理進行闡釋。無論是上面哪一種情況,都應該注意到,崇高的教律所責成人們的目的,是為了人們的福祉以及今後兩世的美好,並不是為了使其在執行起來無所適從。伊斯蘭中的責令是一種榮譽,它與寬鬆和容易密切相連。

何為簡易性?

有大量明晰的經訓明文,表明了伊斯蘭中簡易性的有根可循,對受責成對象的難為情和傷害都不是教律的核心宗旨。不僅如此,受責成物件還奉命要對自己和他人溫和與容易,而首當其衝應該做到這些的就是學者們,因為他們是對真主教律的傳達者,當人們遇到問題而想認識到真主對其的規定以及正確的做法時,他們就會去諮詢學者們。

真主說:“真主意欲你們容易,而不意欲你們困難(2:185)”,哈贊在注解這段經文時說道:真主為你們消除了在宗教中的為難。有人說,當一個人面對兩件事情,只要選擇其中最容易的時候,那麼他就是真主最喜愛之人。

真主說:“真主並不意欲為你們製造犯難,但是意欲純潔你們,並成全他對你們的恩典,以便你們感謝(5:6)”

伊瑪目拉茲在注解這段經文時說道:“須知,這段節文是教律中所考量的一個大原則,本身有害的事情是不會被規定的,這段經文就證明了這點,真主說‘他沒有為你們在宗教中製造犯難(22:78)’,同樣,‘真主意欲你們容易,不意欲你們困難(2:185)’這段經文也證明了這點,‘伊斯蘭中,不能傷人,不能害己’這段聖訓也證明了這點。理性的角度而言,消除傷害是一件可嘉的行為,同樣,在宗教中也是如此,穆聖說過:‘穆斯林大眾認為好的事情,在真主那裡也是好的’”[4]。

布哈裡和穆斯林同時輯錄了這樣一段聖訓:“你們應當給人容易,不要給人製造犯難;你們應該給人報喜,不要讓人厭煩”!

伊瑪目麥拉維指出:“你們應當給人容易”這句話,是指你們要堅持對於人們容易的事情,任何時候要提醒讓他們專心接受勸化,以免對他們造成繁重而厭惡。因為只有教義中的簡易,才會讓人們接受善功,喜悅功修,才容易做到知行合一。“不要給人製造犯難”這句話,指的是不要激進和苛刻,意思就是要避免犯難。對一件事情的命令,也即對其反面的禁止。對一件事情的明確要求,也就是包含了一種強調。正確地理解,就要考慮到這兩個方面,這也表明了其目的是從根本上避免了犯難。假若僅僅局限於“你們應當給人容易”的話,那麼一個人就可能時而與人容易,時而與人為難。這是包括腦威在內的很多伊瑪目們的觀點[5]。

在《布哈裡聖訓實錄》中由艾比•胡來勒傳述,他說:一個遊牧阿拉伯人在清真寺小便了,人們紛紛過來責備他。先知說道:放開他吧,在他小便地方用一桶水或一袋水沖洗一下。你們被派遣是為了與人容易的,而不是被派遣來給人犯難的!

伊瑪目滿拉維在解釋這段聖訓時說道:強調簡易,就是對其反面(犯難)的否定。使者說“你們被派遣來是為了給人容易的”這句話中,把“派遣”用於他們身上是一種借喻說法,因為使者才是被派遣的,他們是替使者的傳達者,使者才這樣稱呼他們,他們是來自他的被派遣者,也就是奉命在身的人,他對所派遣到各個地方的人都會說同樣這句話:“你們應當給人容易,不要給人犯難”,這是他針對汝•胡外塞裡在清真寺小便一事所說的一番話[6]。

由賈比爾的傳述,主的使者說:“我以宗正而寬容的宗教被派遣,誰違背了我的方式,不屬於我的教生(海推蔔•巴格達迪輯錄)”,伊瑪目滿拉維說道:該段聖訓有三個傳述途徑,因此而不能把它降低到良好聖訓之下的級別。使者說“誰違背了我的方式”,是指激進、繁瑣、出家和避世等,那麼就“不屬於我的教生”,即不屬於追隨我的人,沒有遵行我派遣來代表我所命令的那種溫和、委婉、堅守真理和平易近人的那種人。哈拉裡對此說道:“我以宗正而寬容的宗教被派遣”,是指潔白純潔,簡而不煩。真主說:“以便滅亡者見明證而後滅亡,生存者見明證而後生存(8:42)”,伊瑪目沙菲爾從這段經文中推導出這樣一個規則:“對於犯難的事情,就必定要簡易性”[7]。

布哈裡由艾比•胡來勒傳述,主的使者說:“假若不是會對我的穩麥造成困難的話,我一定會命令他們每番拜功時都用米斯瓦克(一種木制牙刷)”,哈非祖•伊本•阿卜杜丙勒對此說道:這段聖訓就最好地證明了牙刷的高貴以及對牙刷的喜愛,同時也證明了在宗教事務中的容易,所有犯難的事情都是受憎惡的,真主說:“真主意欲你們容易,不意欲你們困難”,難道沒有發現,主的使者每當在兩件事情中間選擇時,只要不是罪惡時,總是選擇最容易的那件事情。如果是罪惡的話,他是最遠離它的人[8]。

《穆斯林聖訓實錄》中由信士之母阿伊莎傳述,我聽見主的使者在我的這間屋裡說過:“主啊,誰承擔起了穩麥的某件事務,然後對他們造成犯難了的話,我會為難他的;誰承擔起了穩麥的某件事務,然後溫和對待了他們的話,我會對他溫和”,這就鼓勵那些擔任教令頒佈者們(法學家們)不能為難穩麥,而是在容易但又不導致罪惡的情況下,就要盡可能地給予溫和與容易。布哈裡和穆斯林都輯錄了這樣一段聖訓,由信士之母阿伊莎傳述道,她說:當主的使者在兩件事情中間選擇時,在不是罪惡的情況下,總是選擇其中最容易的,如果是罪惡的話,他是最遠離者。另外由阿伊莎傳述道:但凡他在兩件事情中間選擇時,他最喜歡的就是其中最容易的,除非是罪惡行為。如果有罪惡的話,他是人們最遠離者(艾哈邁德傳述)。

哈非祖•伊本•阿卜杜•丙勒說道:“該段聖訓證明了,在世俗和宗教事務中,一個人應該放棄難為情的事情,在非不得已的時候,就要放棄糾纏,始終選擇容易。在所有事情中的容易,是真主和使者最喜歡的做法。真主說:‘真主意欲你們容易,不意欲你們犯難’,其中的意思是採取真主的寬許和使者的寬許,在主張沒有明顯錯誤的情況下,也要採取學者們的寬許。穆罕默德•本•亞哈呀由其父親傳述道:在不擔心有犯罪的情況下,學者就應該讓人們去選擇寬許和寬容。莫爾摩爾傳述:知識,就是發自自信的寬許。至於激進,每個人都很擅長”[9]。

對教法判斷進行研究者,便會清楚地發現它是建立在便利並對受責成物件消除犯難的基礎之上的,相較於之前的天啟教律而言,這算是伊斯蘭教律的一大特色,真主在描述先知穆罕默德時這樣說道:“追隨文盲的先知和使者的人們,他們發現他被記錄在《討拉特》和《引支勒》中,他令善戒惡,許可他們佳美事物,禁止他們骯髒事物,為他們卸下了他們曾經所承擔的重負和桎梏(7:157)”,因此,學者們得出了這樣一個規則:“對於人們犯難的事情,就必定要加以簡易性”[10]!學者們把這作為是伊斯蘭教法賴以建立的五大規則之一,可以參考伊瑪目蘇優推的《類似於似像》一書。同時,學者們還認定了其它一些圍繞簡易性的規則,比如像“事情的根本是許可,除非是有證據證明其為非法”,“在有分歧的事情方面進行選擇不受責備,在一致的事情方面選擇才受責備”,“走出分歧是可嘉”等等。

簡易性涉及的五個方面?

伊瑪目沙推比指出:“需求性事情,圍繞著簡易、寬鬆、消除犯難和溫和而展開。對於宗教而言:體現在小淨中寬許之處,比如土淨;在難以消除污垢時,對污垢的判斷的寬許;拜功中的短禮,暈厥時的還補,並禮,坐著或躺著禮拜;在旅行和生病的情況下可以開齋,以及其它一些功修中的寬許做法。《古蘭經》只是對一部分細節做出了說明,比如土淨、短禮和開齋等,但是,明文也規定了要全面消除犯難,演繹學家們要執行規則,按照規則來給予寬許,而聖訓就是對寬許的第一踐行。對於生命而言:也體現在很多地方,其中也不乏寬許之處,比如對於被迫者而言可以食用死物;可以通過天課等來尋求幫助;允許打獵。對於子嗣而言:允許離婚和倒休等。對於錢財而言:容許在大多數情況下無法避免的少量誘惑和不知情;允許預定、借貸、優先權和代理灌溉;允許存儲錢財,留下超過自己需求的一部分,在不過分地情況下享受一些佳美事物等。對於理智而言:被迫者在饑渴或病痛情況下,擔心對自己生命造成危險的時候,對其所說的一些話不加以較真。以上這些都涵蓋在“消除犯難”這個規則之下,因為大多數判斷都是創制性,聖訓也有相對應的一些闡述”[11]。

何為隨意性?

至於在法塔瓦中的隨意性,是指穆扶梯在不加研究、求證和收集資料的情況下,就草率地做出教法判斷,或者是循個人私情去頒佈法塔瓦,或者是採用非法的一些謀略等等,這些統統都被認定是非法的。

伊瑪目腦威指出了在隨意性和讓人們擺脫犯難的簡易性之間的區別,他這樣說道:“禁止在法塔瓦中的隨意性。當某人以隨意而著名時,就不允許再向他諮詢法塔瓦。隨意性包括:不求證,在進行充足地研究和思考之前就急於頒佈法塔瓦。如果他對所問的事情胸有成竹的話,當機立斷也無妨,前人們就有過很多當機立斷的判令。隨意性還包括:因為不良目的而去採用一些非法或受憎惡的手段,或者偏心於某人的利益而尋求寬許時選擇一些帶有嫌疑的事情,或者是苛刻對待自己想要傷害的人。至於動機正確者,在尋求沒有嫌疑的手段來擺脫發誓等一些尷尬時,則是有望得到真主回賜的。這就是好的善舉,一些先賢們就是如法炮製,像蘇富揚就說過:在我們這裡,知識,就是發自自信的寬許。至於激進,每個人都很擅長”[12]。

結論

綜上所述,我們發現,在頒佈法塔瓦中,在簡易性和隨意性之間有著天壤之別。隨意性源於混亂和研究不足,是一種褻瀆和玩弄,對其的判定是非法。與此同時,簡易性則是源於扎實的知識功底,以及對教律宗旨、教律證據和側選方法的掌握,是源於對人們的狀況、需求和現實的瞭解。因此,簡易性是對學術規則的一種運用,這些規則從伊斯蘭學者和法學伊瑪目們方面得到了大量的研究和重視。那麼根據現實的要求,他的判斷就不會超出嘉義或當然的範疇。

偉大的真主至知!

(譯自“埃及教法判令機構”官網)

 

注釋:

[1]《القاموس المحيط》

[2]-ص:7 -كمال جودة ابو المعاطى《مظاهر التيسير فى الشريعة الاسلامية》

[3]شرح منتهى الارادات 3/482 ط عالم الكتب

[4]مفتاح الغيب 11/139

[5]فيض القدير 6/461-462

[6]فيض القدير2/573

[7]فيض القدير3/203

[8]التمهيد7/199

[9]التمهيد8/146-147

[10]الاشباه و النظائر للسيوطى

[11]الموافقات4/350-351

[12]المجموع1/79-80

    為您推薦

    發表評論

    電子郵件地址不會被公開。 必填項已用*標注

    1條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