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蘭教中的差異文化

 

引言

自從大地有了人類以來,人們之間的差異就一直存在,這種差異表現在很多方面,與人的認識能力、性格特徵、利益、環境、不同的語言和宇宙現象等有關。

社會心理學研究表明,一個人的智力,只有和觀點不同的人一起,也就是要在知識互動和學術辯論的環境之下,才能得到提升,這被譽為是智力和文化提高的最佳途徑。

在教育和心理學領域的田園研究證明,認識的提高,思想的豐富,只有一個人置身在不同的處境,並且面對各個文化階層的不同個體時才會實現。

各個民族不同的心理和智力特徵,使得每個民族以自己特有的方式表述存在,由此在三個層面產生了嚴重的差異性,這三個層面分別是:感性、理性和行為①。

因此,對於差異,我們只能把它理解成是理智和能力的差別,以及看待生活的不同觀點而產生的結果。一種差異,想要得到認可,必須是在一個體系之下,這樣在差異存在的同時,也有著很多的共同點,這種共同點給共同建設和相互合作提供了廣闊的空間。

尊貴的古蘭經的話語針對的是全人類,考慮到了人所具有的思想特徵和辯證性格。“在這部古蘭經裡,我確已為人們闡述了各種比喻,人是爭辯最多的(18:54)”。

古蘭經話語的提出,包含了很多的明證和論據,因此說,差異就是有據可依的一件事情。

在主的使者歸真之後,輔士和遷士們聚在一起,想要回到他們遷徙之前的根源,尋根問祖,每個部落都要回到找回自己的部落之根,聲稱自己部落的悠久和古老,各種呼聲此起彼伏,一片嘈雜,每個部落都在慷慨陳詞,訴說自己的權威,以及為伊斯蘭所做出的貢獻。

但是,對這種差異(分歧)做出判決的是歐摩爾,當他出現後,對艾比·拜克爾說道:伸出你的手,我要對你宣誓效忠,主的使者因為我們的宗教而喜歡你,難道我們不應該為了我們的現實而喜歡你嗎?哪裡有提到部落民族?他們都紛紛站起來和艾蔔·拜克爾許下盟約,為什麼?

因為歐摩爾拿出了證據,主的使者曾經讓艾蔔·拜克爾代禮拜功,甚至有一次,主的使者臥病在床,而艾蔔·拜克爾正好遲到了,歐摩爾以為自己嗓音洪亮而走到前面去領拜,然後主的使者出來抓住他的衣服,隨後把艾蔔·拜克爾推到前面,自己在艾蔔·拜克爾的後面坐著禮了拜。

所以,是用證據來解決差異,這是伊斯蘭思想中的一個基本禮節。對於證據,大家都知道,要麼是古蘭經,要麼是聖訓,要麼是公決,要麼是類比,要麼是其它一些有分歧的細節性證據,比如優選法則、公眾利益等,法學上的細節分歧,無關乎信仰和庫夫爾②。

當伊瑪目們產生差異的時候,誰也不會聲稱自己就絕對正確,而是會說:我的正確觀點,也可能出錯;別人的錯誤觀點,也可能正確。保留分歧,保留友誼,也保留了謙虛,我付出努力就是為了追求真理。

必須要清醒地認識到差異的本質和必然性,每個人,或者每個群體,都有權利表達自己的觀點,但是不要影響到他人的自由,或者是在社會中造成思想的動盪和混亂,給人們的情感帶來負面影響。

差異文化的缺席,導致把事情人格化,有的人不接受不同意見,只是源於自己把之稱為是一種人格的差異,甚至於把不採納自己的觀點當做是人格的失敗,總是想方設法來制服對方。有的人明哲保身,保持沉默;有的人,在必要的時候發聲,表明自己的不同意見,但並不想參與到辯論之中。

在孩子們的教育和成長中,必須要給他們灌輸差異的禮節,在家庭中,通過收看傳媒和衛視,培養一種思想意識,指出差異不意味著對立,當我和你有所不同的時候,與你的個人無關,而只是對想法、事件或問題而產生的差異,我們需要對話,而不是剝奪意見,要尊重多元,訴諸於證據和論證,任何人也無權剝奪他人表達的權利,在伊斯蘭法學中的偉大伊瑪目們,就有過非常精彩的範例,無論是在一個法學主張之內,還是在多個法學主張之間,他們都從來不妄斷對方,或者是把對方從某個學派剔除出去。

因為和他人的不同而排擠對方,已經成為了一個嚴重問題,需要在我們當今的背景下實事求是地加以解決,這需要某種能力,來尋求和平相處,調節自己來面對各種挑戰,並知道該如何應對?我們今天共同面對世界範圍內流行的各種打著伊斯蘭旗號的恐怖主義和其團體的威脅,謊稱自己在捍衛伊斯蘭,以聖戰的名義,喊著恢復哈裡發的口號,濫殺無辜,作惡多端。

我們今天的世界,各種聲浪此起彼伏,亟需傳播差異文化,要知道我們是怎樣產生差異的?如何理解差異?要認識到差異並不意味著要妄斷對方為庫夫爾,不要讓我們的觀點受制於一些名稱的約束,我們還面臨著民族所遭遇的更大的問題,在很大程度上來說,伊斯蘭穩麥的敵人,來自於對伊斯蘭理性的覺悟和理解的不夠,這形成了視野的盲區,失去了可以指引方向的指南針。

見於差異文化的重要性,艾資哈爾致力於通過一些教學大綱和學科來灌輸對待差異的文化。沿著遜尼大眾的歷史,尊重宗教、法學主張和文化的多元化。

差異存在于人的本性中

人,在理解、智力、求知的能力等各個方面,都各不相同,很少有人能夠掌握處理差異的精確事宜,真主說:“當安全或恐怖的消息到達他們的時候,他們就加以傳播,假若他們把消息報告給使者和他們中的主事人的話,那麼,他們中能推理的人,必定知道當如何應對,假如沒有真主所賜你們的恩惠和慈恩 那麼,你們除了少數人之外,必已順從惡魔了(4:83)”。

並不是每個人都會以知識和理解為依據,只有一部分人具備了、或者說是真主使其具備了推演、闡明和理解的能力。

“信士們不宜全體出征,為什麼他們每一族中不留下來部分人專攻宗教呢?當他們的同鄉回來的時候,對他們加以警告,但願他們警惕(9:122)。

因此,差異存在于人的本性、能力以及真主給他們預設的理性和理解之中,他們在這些方面各有千秋,這些都是造成差異的因素,但是不能因此而不遵守差異的禮節,每個人都要按照真主的規定循規蹈矩。

缺乏證據的時候怎麼辦?

當缺乏證據的時候,有很多真實案例為我們闡明了解決方法,有的是在聖人時期發生的:

當主的使者派遣穆阿茲前往葉門的時候,他問穆阿茲道:

如果你遇到事情的時候,你怎麼判決?

穆阿茲答道:我以真主的經典判決。

主的使者問道:如果在真主的經典中沒有找到答案呢?

答道:我以真主使者的聖訓判決。

問:如果你在真主使者的聖訓和真主的經典中都沒有找到答案呢?

答道:我個人創制,毫不怠慢。

主的使者拍著穆阿茲的胸膛說道:感贊真主,他默助了主的使者的使者(穆阿茲),去執行主的使者所喜歡的事情③。

因此,創制就是一種目標,總體而言,有很多方法途徑,比如類比、沿用、優選、利益等等,先輩學者們創制所利用的方法,他們加以了規定和分門別類,為我們開創了一門學科,叫做“教法原理學”,這就是專攻教義的法學家們,以此來獲得推理方法、並使得創制精益求精的一種有效工具。

創制是否適合於每個人?

在醫學、幾何、數學、或其它任何一門學科中,都可以存在有創制,但是每一門學科的創制,都有其專業的人士、方法及其資格。

在我們提倡差異文化的同時,是否意味著一個人可以去涉足自己不擅長領域?一個醫生是否可以去從事工程師職業?或者是一個工程師去從事醫生職業呢?

這是不可以的做法,差異文化就是要每個人經營好自己的擅長和專業,以至於做到精益求精。

理解差異,源自於一個人能夠耐心地傾聽他人和不同見解,然後通過思考、運用智慧、斟酌對方的證據,來縮小分歧的空間,最後要麼是達成一致,要麼互相理解對方的做法,要麼是拿出說服對方的理由。

早期的前輩們,能夠做到這些,他們最大限度的形成一致,最大程度地原諒對方。由聖門弟子和再傳弟子們所流傳下來的言論,遠遠超過了四大法學主張中所提到的那些④。

在伊斯蘭教中,由於高尚禮節的那種啟示,使得穆斯林們總是以開放的心靈面對對方,無論對方是何種宗教信仰,宗教信仰的不同,不會影響到彼此的友誼,甚至穆斯林完全可以對不同信仰的人伸出善良和公正的援助之手,通過這種善良來實現和平相處,由於共有的這種人性,我們彼此不相為敵,有所差異,那是人性的使然;我們彼此不同,但並不意味著差異的雙方就一定要形成對立。

法裡斯·胡立,作為一位基督教徒,但卻是印尼和巴基斯坦的親密朋友,他經常說道:“從宗教方面來說,我是一位基督教徒;從國家和文化方面而言,我是一位穆斯林” ⑤!

安達魯西亞多個種族,一直彼此為鄰,相安無事,拒絕任何製造分裂的陰謀,國民中的基督教徒們清楚地知道,他們的安全,來自於維護國家的統一,他們謹慎地制止了各種以挑釁和事件來加以唆使的喪心病狂者,比如在阿卜杜·拉赫曼·奧賽梯執政期間(西元822-852年),當時一位基督教徒古麥斯·本·安東尼奧就制止了一起當時被人製造的一起群體騷亂事件。

安達魯西亞,憑藉它的光芒萬丈吸引著整個歐洲的目光,無論是普通百姓,還是政治和統治階層,都期盼能夠像伊斯蘭那樣來管理他們的現實事務,接納安達魯西亞的歐洲地區有:法國、巴伐利亞的日爾曼地區、英格蘭的諾爾曼地區等,關於安達魯西亞地區穆斯林的璀璨文明的消息和報告紛至遝來,該文明在各個學科技術領域實現了驚人的成就,以及伊斯蘭大學取得的那種學術進步和繁榮,尤其是基督教徒和猶太教徒從安達魯西亞人民那裡所學習到的交往禮節。

歐洲人開始了前往安達魯西亞,尤其是一些官方派遣,並受到了人民和官方的熱情接待,在安達魯西亞的伊斯蘭使命中翻開了輝煌的一頁,本著穆斯林對鄰居的尊重,以及宗教本身的要求,而建立起了伊斯蘭-歐洲關係⑥。

差異的禮節

第一,差異是為了尋求利益和正確理解,不能偏激和固執,也不能居高臨下和自負。

第二,差異要有依據,在沒有正確理由,或者因為自以為是和傲慢,而偏執於某種觀點,是被譴責的行為,與差異文化毫無關係。

我們的領袖比拉裡,曾經為了做代淨(土淨)而脫掉衣服,在土裡打滾。當主的使者知道後,講明瞭代淨方式,他說:代淨是兩次拍手,一次是為了摸臉,另一次是為了摸雙手,古蘭經中說道:“信道的人們啊,當你們起身去禮拜的時候,你們當洗臉和手,洗至兩肘,當摸頭,當洗腳,洗至兩踝。如果你們是不潔的,你們當洗周身。如果你們生病或者旅行,或者如廁以後,或者與婦女交接,而得不到水,你們當趨向清潔的地面,用土來摸臉和手(5:6)”。

比拉力的理解認為,要用土摸遍全身,當主的使者闡明了“趨向于清潔的地面”的意思後,是否還有人是以在土裡打滾的方式做代淨?或者還是都遵守主的使者的教導了呢?

因此,差異不應該成為是固執己見、或者是傲慢自負的理由。

 

第三,每一位從事法學判例研究的人員,應該注意到,首先要弄清楚問題,明白差異點在哪裡,俗話說:遇到問題要不慌不忙地加以研究。草率地做出判斷,或者是自以為是,或許會製造錯誤。據傳,我們的前輩伊瑪目們,甚至會把諮詢問題的人打發到別人那裡去,不想承擔判斷出錯時的責任⑦,同時先知也說過:“當一個判決者在判斷的時候,然後全力創制,要是(創制)正確了的話,他會得到兩份回賜;當他判斷的時候,然後全力創制,要是錯誤的話,他會得到一份回賜⑧”。

理解並掌握差異文化,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情,應該在家庭、教育和宣傳機構加以深化,從而取代衝突、紛爭和妄斷他人。

 【原作者:穆哈伊丁·阿斐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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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①   《法學主張之間的相處禮節》——侯賽因·阿裡·穆斯塔法

②   《伊斯蘭中差異的禮節》——嘉德·罕格·阿裡

③   《艾卜達伍德聖訓集》

④   《與對立者相處之道》——蘇萊曼·阿卜杜拉

⑤   《為了不破壞友誼的對話》——馬哈穆德·穆罕默德·安馬拉

⑥   《安達魯西亞文化對西班牙和歐洲的影響》——賽義德·阿卜杜·阿齊茲

⑦   《伊斯蘭是一種饋贈和啟蒙》——阿卜杜·凡塔哈·賈尼邁

⑧   《布哈里聖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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