瀚歌:怎麼理解

先知時代,穆阿維耶·本·哈克米的一個女奴,不慎丟了主人的一隻羊,穆阿維耶打了她耳光,事後追悔莫及,覺得不該打她,於是帶著女奴去見先知,想罰恕自己的罪過,把女奴釋放了。先知問這個女奴:“真主在哪裡?”她回答:“在天上。”先知又問:“我是誰?”她回答:“真主的使者。”先知就說:“把她釋放了吧!她是信士。”

在這裡,先知考驗這個女奴是否有信仰時,沒有提通常被作為信仰基礎的“六大信仰”,也沒有問重要性不亞於所問內容的其他問題,如真主的獨一性等,而只問了兩個問題,然後判斷“她是信士”。那麼,怎麼理解這段聖訓呢?

 “真主在哪裡?”

“在天上。”

這一問答的關鍵,是從中瞭解到這個女奴知道真主是存在的。

 “我是誰?”

 “真主的使者。”

這一問答的關鍵,是從中瞭解到這個女奴知道先知穆罕默德的使者身份。

由這兩個簡單的問題,判斷一個人有信仰,是先知留給我們的方法論。對於底層群眾,特別是對於剛剛接觸信仰的人,先知一貫採取寬大策略,絕不要求過嚴。對那個鄉下人要他教一個進天堂的工作的回答;派莫爾茲去葉門,囑咐他漸進式對待有經人;禁止人們詛咒那個多次喝酒的人,說“他喜愛真主和使者”,等等,與這個女奴的故事如出一轍。是先知給人容易、不給人困難偉大人格的寫照。

另一個傳述,字面不同,但敘述的是同一個事件:先知問她真主在哪裡?那個婢女是外族人,就用手指天。其他內容的敘述大同小異。這從另一個層面影射先知針對弱勢群體的溫和態度和寬大政策,以及因人制宜、因時制宜、因地制宜的智慧。

但是,這個體現先知人格、策略與智慧的不朽聖訓,在一些後人那裡,是怎麼理解的呢?他們說,這裡的關鍵是真主“在天上”,這是信仰的重中之重。由此出發,提問“真主在哪裡?”要求回答“在天上”,成了正確信仰的重要尺規。

 “在天上”這一說法固然有經訓的證據,這一點誰都無法否認。但問題是,除了針對那個女奴,先知針對其他人問過“真主在哪裡”、然後他們回答“在天上”嗎?如果這個問題(而不是先知的策略和智慧)是信仰的重中之重,先知為什麼不是逢人便問這個問題?後來的四大哈裡發為什麼也不問這個問題?先知派莫爾茲去葉門,派其他聖門弟子去其他地方,也沒提這個問題?甚至先知一生中除了對那個女奴,對其他任何人壓根就沒提過這個問題!?那麼,這是個策略、智慧問題,還是必須掛在嘴邊的信仰問題?

由於對聖訓的理解有誤,我們往往會看到或聽到如下現象:某甲鄭重其事地問“真主在哪裡”,要求某乙的回答必須是“在天上”,某乙說某甲“給真主定位”,某甲說這是經訓中鐵板釘釘的證據,某乙說經訓不可能“給真主定位”,某甲說你竟敢否認經訓,不是卡菲爾又是什麼?某乙說你給真主定位,才是卡菲爾呢!……

這種由於方式(而不是證據和內容)而帶來的誤解和無謂的爭吵,一直困擾著一些穆斯林。阿裡(願主喜之)說:“你們用人們熟悉的方式與人們對話。難道你們希望人們否認真主和使者嗎?”某甲無疑有經訓證據,但是他不適當的理解和運用,導致某乙否認經訓,反而說他“給真主定位”,那麼,某乙雖然也有無知的過錯,但主要責任在於某甲。

許多時候,方式的重要性不亞於內容。類似提問“真主在哪裡”的問題還有,單念成拜詞、禮拜的三個位置抬手、跟拜者高念阿米奈、禮拜時把手放在胸前等等,都是正確聖訓記載的證據,而且其證據往往強於其他,這些都不是問題。

但問題是,這些做法是主命,強調聖行,還是可嘉聖行(做了有回賜,不做不受懲罰)?如果是主命,或強調聖行,穆斯林群體為何認可四大學派對這些做法存在分歧的事實?伊瑪目伊本·泰米葉為何指出聖門弟子中有人單念成拜詞、有人雙念,有人高念阿米奈、有人低念,有人三抬手、有人一抬手?

一如提問“真主在哪裡”,如果它是主命,或強調聖行,先知不會只問那個女奴,聖門弟子也不會對它隻字不提,穆斯林群體也不會對它置若罔聞,甚至把它作為基本信仰教程也不過分。

如果內容比方式重要,或為了內容可以不講方式,先知不會認可在白尼古萊多晡禮的兩種做法,不會做出侯岱比亞協約那樣的重大讓步,不會說屢次喝酒而被懲治的希瑪律“喜愛真主和使者”,也不會原諒把穆斯林軍事機密洩露給敵人的哈提布·本·布裡泰爾。

理解不全面、不準確,導致欲速則不達,是許多熱衷回歸經訓的一些兄弟、甚至一些謝赫常犯的錯誤。理解必須與回歸同步,智慧必須與內容攜手,否則,我們所回歸的,也許是“自己的一家之言”,而不是真正的經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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