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被禁飛的三名穆斯林男子控告中情局

近日,美國最高法院作出一項判決, 接受三名穆斯林男子的訴狀,允許他們控告美國中情局。

美國最高法院指出,三名穆斯林男子不僅可以發起訴訟,還可以依據《宗教自由恢復法》向中情局提出賠償。

據悉,這三名穆斯林男子沒有任何犯罪前科,也沒有從事過任何非法活動。然而,由於中情局的惡意騷擾,他們三人不僅被列入旅行黑名單,更失去了賴以生存的工作,這一切,只因他們拒絕接受中情局招募,成為中情局線人,去監視當地穆斯林群體。三人認為,中情局的行為,嚴重違反了宗教信仰自由。

由於中情局的“報復”,其中一人無法探望自己生病的老母親,另外一人則被迫與妻子分隔兩地。

中情局方面暫未對此作出正面回應,有消息指出,中情局或將尋求與這三名穆斯林男子庭外和解,抑或寄希望於“有限豁免權”。有限豁免又稱“限制豁免”“職能豁免”,按照這一法律原則,公職人員非法逮捕或侵犯公民憲法權利可申請豁免罪責。

一直以來,有限豁免權在美國都飽受爭議。外界普遍認為,該原則會讓很多違法工作人員逃避法律責任。美國國會民主黨議員一致提議儘快廢除該法案,然而,共和黨人大力反對這一提議。上述三名穆斯林男子進行上訴之初,特朗普政府就不斷進行阻攔,設立各種障礙,脅迫他們儘快撤訴,認為這起訴訟如果成功立案,就會嚴重威脅到美國國家安全。

據《紐約時報》報導,當三名穆斯林男子的訴訟最終提交至美國最高法院後,立即引起法院方面高度重視。最終,法院以八票贊成、零票反對通過了立案請求。換言之,最高法院已經認定,三名穆斯林男子的訴狀內容為既定事實。

原告之一穆罕默德•坦維爾(Muhammad Tanvir)表示,自己一直都是守法公民,事發前,他是紐約一家運輸公司長途卡車司機,因為工作關係,他常常需要長時間駕駛卡車,到達目的後進行交接,將卡車交付下一位司機,自己則接受公司安排乘坐飛機返回。然而,2010年,坦維爾完成一次運輸工作後準備回家,卻在亞特蘭大機場被拒絕登機,中情局工作人員強制將他帶離機場,驅車將他帶往當地長途汽車站,迫使他乘坐24小時長途大巴返回家鄉。由於中情局的非法干涉,坦維爾無法正常工作,最終遭到公司解雇。其他兩名原告都有過類似經歷。

另外一名原告納維德•辛瓦裡(Naveed Shinwari)接受媒體採訪時說:“感贊真主,這是個令人愉快的結局,我很滿意。這是我們反抗壓迫、仇恨與歧視的初步勝利,這場勝利屬於所有無法發出聲音、被人忽視的群體,不論是穆斯林,還是非穆斯林。我們希望,最高法院這起判決會給中情局以及相關執法機構帶去警示,我們希望他們能夠明白,濫用職權、違反憲法、肆意傷害公民權利,必將受到正義的刑罰。”

原告律師指出,中情局發佈的旅行黑名單至少有8萬人,其中很多都不是美國公民,因此,絕大多數受害者根本沒有尋求正義與公平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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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葉哈雅

出處:BBC

原文:Muslim men on no-fly list have right to sue FBI, says US Supreme Court

連結:https://www.bbc.com/news/world-us-canada-55268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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