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最高法院:緬甸應當立即終止種族屠殺

本週四,聯合國國際審判法院就緬甸屠殺羅興亞穆斯林一案做出判決,要求緬甸政府立即終止針對羅興亞穆斯林群體的種族屠殺行為,並駁回了緬甸領導人昂山素季的無罪辯護。

作為聯合國六大主要機構之一和最主要的司法機關,國際法院是主權國家政府間的民事司法裁判機構,雖然國際法院並沒有刑事管轄權,但是,對於各成員國,該法院具有明確的法律約束力。此外,一旦國際法院做出判決,任何成員國都有權要求聯合國安理會進一步展開實質性行動。

去年11月,非洲國家岡比亞代表伊斯蘭合作組織57個成員國向國際法院提交訴訟,以反人類罪、種族屠殺罪等罪名控告緬甸政府屠殺、驅逐羅興亞穆斯林的暴行。

岡比亞認為,緬甸嚴重違反了《日內瓦公約》。岡比亞在訴狀中指出,國際法院應當命令緬甸政府停止任何形式的犯罪行為,譬如屠殺、強姦、暴力驅逐等。

2017面,緬甸軍方對羅興亞穆斯林發起大清洗行動,導致逾70萬羅興亞人淪為難民,迫使羅興亞人成為全球最大的難民群體。

此前,緬甸軍方發言人明確指出,軍方不會理會國際法院的任何判決,倘若國際法院能夠拿出任何實質性證據,軍方會依據軍法處置軍中不法分子。該發言人大言不慚地表示:“我們所面對的是一場戰爭,如果國際法院認定緬甸軍中確實存在戰爭罪,軍方自然會處置違法犯紀者。”

本月中旬,緬甸政府委任的一個獨立調查機構公開承認緬甸軍方確實在2017年大清洗期間犯了戰爭罪,但該組織堅稱,所謂的種族屠殺根本不存在。該組織甚至直言,2017年大清洗是因為羅興亞武裝分子的挑釁而起,軍方只是在自衛。該組織發佈的調查報告說:“軍方開展行動期間確實犯了戰爭罪,違反了緬甸相關法律,同時也有諸多侵犯人權的行為,甚至也參與了若干起大規模殺傷事件,導致約900名羅興亞人死亡。但是,沒有任何證據表明軍方參與了大規模強姦或屠殺事件。”

人權組織認為,這份調查報告表明,緬甸政府確實已經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但是,緬甸軍方的罪行卻不一定會得到政府制裁。人權觀察組織亞洲部主管布拉德•亞當斯(Brad Adams)明確表示:“緬甸政府調查團公佈的報告雖然承認了軍方的若干罪行,但依舊是一如既往地為緬甸軍方做無罪辯護,該報告純粹就是為軍方的罪行找藉口,實屬令人失望。”

緬甸政府甚至表示,對於羅興亞問題,國際法院無權過問,也不具備任何裁決權,因為緬甸從未簽署國際法院相關條約。岡比亞則認為,國際法院有權過問羅興亞人問題,因為在緬甸軍方的屠殺與清洗之下,大量羅興亞人逃往鄰國孟加拉尋求避難,而孟加拉恰好是國際法院成員國。

去年12月,緬甸實際領導人、諾貝爾和平獎獲得者昂山素季親自前往荷蘭海牙接收問詢,並以百般藉口為軍方罪行開脫。

在聽證會現場,原告代表宣讀了緬甸軍方一系列滔天罪行,包括種族屠殺、強姦、焚燒羅興亞人村莊等,然而,昂山素季女士並沒有對這些指控作出任何回應,她只是說,種族屠殺不應只是一種猜測,它需要充足而又確鑿的證據。換言之,昂山素季並不承認軍方之暴行等同於種族屠殺。

此外,昂山素季在發言過程中絕口不提“羅興亞”三字,而是用“孟加拉人”來代替。緬甸政府之所以不承認“羅興亞”三個字,就是為了否認羅興亞人的合法公民地位。

緬甸雖然貌似已經步入民主,但是,緬甸憲法卻是由軍方主導起草,因此,政府領導人的實際權力遭到極大限制。換言之,昂山素季雖然貴為緬甸政府首腦,但是,對於軍方以及相關機構,昂山素季沒有任何掌控權。

外界猜測,昂山素季此次之所以前往海牙接受問詢,純粹是出於政治目的。據悉,緬甸大選在即,昂山素季領導的政黨並未在經濟方面做出任何建樹,人們對她頗有不滿。因此,昂山素季此時高調前往海牙國際法院,實為拉攏軍方,求得軍方好感,以鞏固並守住自己政治地位。

昂山素季的支持者坦言:“罪魁禍首是軍方,軍方必須感謝昂山素季所做的一切努力。有人在社交網路批判昂山素季,但是,依舊有大量的人支持昂山素季,我堅信昂山素季能夠再次贏得大選,我認為她就是我們緬甸的國母。”

羅興亞難民危機尚未解決,劊子手尚未得到正義的裁決,這位“國母”何去何從,註定將是未來緬甸最火熱的話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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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葉哈雅

出處:NewYork Times

原文:U.N. Court Orders Myanmar to Protect Rohingya Muslims

連結:https://www.nytimes.com/2020/01/23/world/asia/myanmar-rohingya-genocid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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