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抨擊比利時政府禁頭巾令

近日,歐洲人權法院審理了比利時政府涉嫌違反《歐盟人權公約》的一起案件,最終判定比利時政府罪行成立。

此前,因佩戴頭巾,比利時政府禁止該國一名穆斯林婦女參加當地一起案件庭審。

2007年,拉齊麗女士(Lachiri)的哥哥被害身亡,開庭審理嫌犯時,法庭卻不允許拉齊麗女士進入庭審現場,原因是拉齊麗女士不願去掉她的頭巾。當值法官告知拉齊麗女士,除非拉齊麗脫掉頭巾,否則,法庭不會允許她旁聽庭審過程。

作為穆斯林,拉齊麗不願接受這一無理要求,最終,她未能進入法庭看到殺害她哥哥的兇手被繩之以法。

2008年12月,拉齊麗女士向歐盟最高法院發起訴訟,希望得到一個合理的解釋。歐盟最高法院隨即指示歐洲人權法院審理這一訴訟案件,參與審理此案的七名法官最終以6:1的投票認定比利時方面違反了《歐盟人權公約》第九款條例,即宗教信仰自由權。

據歐洲人權法院表示,只因為拉齊麗女士佩戴代表她宗教信仰的特定服飾,比利時法庭就禁止她進入庭審現場,此舉限制了拉齊麗女士自由踐行宗教信仰的權利,法院判決書中寫道:“這種限制他人宗教信仰自由的行為不屬於民主社會。”

法院判定比利時政府向拉齊麗女士賠償1000歐元(約8057元人民幣。)

 

編輯:葉哈雅

出處:MuslimNews

原文:European rights court slams Belgium on headscarf issue

連結:http://suo.im/50JU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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