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教育部無權禁止穆斯林女教師佩戴頭巾

本週四,一名德國穆斯林女教師控告當地一所公立學校因其佩戴頭巾而拒絕其工作申請的案件最終獲裁決,當地法庭判定,學校無權因該女子佩戴頭巾而拒絕其工作申請。

因求職時佩戴頭巾而遭拒後,這名穆斯林女教師隨即起訴了教育部,柏林地區勞工法庭作出裁決,勒令柏林市政廳向該女子支付8680歐元(9248美元)賠償金。

雷娜特(Renate Schaude)法官裁定教育部拒絕該穆斯林女教師的求職申請實為違法,同時也屬歧視行為。

2015年,德國憲法法庭已經廢除該國教育部針對穆斯林女教師頭巾的“普遍禁令”,憲法法庭認定,只有校方確定女教師佩戴頭巾已經在校內造成爭議、恐慌或威脅到學校和諧環境時,“頭巾禁令”才可以施行。

法官強調,這名穆斯林女教師的頭巾並沒有給她申請入職的學校造成任何實質性威脅,因此,該學校拒絕其工作申請屬於歧視行為。

雖然德國憲法法庭早在2015年就對此作出了裁決,然而,依舊有部分德國城市藉口自己擁有“中立法律”,不願意讓穆斯林女教師佩戴頭巾,譬如漢堡、石勒蘇益格-荷爾斯泰因、柏林等地。

按照柏林中立法律規定,政府雇員不得穿著或佩戴任何宗教相關的服飾,其中包括教師、員警及司法工作者。

對此,柏林民主黨聯盟政府依舊存在巨大分歧。聯盟中兩個小黨派綠黨和左翼党呼籲更改現行中立法律,而社會民主黨則堅決擁護該法律。

雖然柏林市政府依舊限制穆斯林女教師佩戴頭巾,但不萊梅、下薩克森、海塞以及巴登-符騰堡等州都已經取消了頭巾禁令。

德國擁有全歐洲第二大穆斯林人口,德國的四百萬穆斯林人口中,有三百多萬是土耳其後裔。

雖然截至目前依舊有少數州政府禁止穆斯林女教師佩戴頭巾,但是德國政府並沒有禁止穆斯林女中學生及大學生佩戴頭巾等穆斯林服飾。

然而,擁有歐洲第一大穆斯林人口的法國卻嚴格禁止穆斯林女學生在校內佩戴頭巾。

法國於1905年頒佈的世俗法令禁止政府雇員在工作地點公開展示自己的宗教信仰。2004年,該法令進一步禁止學生在校內穿著或佩戴任何顯示其宗教信仰的服飾,其中包括頭巾、無邊便帽及十字架等。

有著近三百萬穆斯林人口的英國並未禁止穆斯林學生或教師在校內佩戴頭巾等穆斯林服飾。

葉哈雅譯自《穆斯林新聞網》

http://muslimnews.co.uk/news/islamophobia/germany-muslim-teacher-wins-job-discrimination-ca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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