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最高法院重審9•11後遭非法拘禁的穆斯林

近日,美國最高法院宣佈將重新審查2001年9月11日恐怖襲擊事件後遭關押的穆斯林嫌犯。

據半島電視臺報導,本週三,美國方面表示,最高法院正在討論這些嫌犯是否有權起訴美國政府高層人員對他們的非法囚禁,其中包括時任司法部長約翰•阿什克羅夫特(John Ashcroft)及聯邦調查局局長羅伯特•穆勒(Robert Mueller)。

原告方表示,2001年,世貿大廈和五角大樓遭襲擊以後,只因為他們的阿拉伯穆斯林身份,美國政府就非法拘留了他們。當時,美國政府共逮捕750名穆斯林,其中不少人被捕是因為他們沒有得到合法的移民手續。

原告方指出,被捕後的前23個多小時內,他們被囚禁在狹小的禁閉室內,期間還遭受大量心理及身體方面的虐待。他們的囚禁期從三個月到八個月不等。

此前,已有低一級法院判決原告勝訴,官方遂將此案申報至最高法院。官方辯稱,9•11事件以後的安全局勢以及移民規定迫使他們進行了這種掃蕩式的批捕。

然而,地方法院並未指明原告方是否有權進一步起訴政府高級官員,因為這將涉及到有關非法搜查及拘禁的憲法保護令。

大法官斯蒂芬•佈雷耶(Stephen Breyer)指出,此案的重點在於,在當時那種政治環境下,官方到底是否有權進行範圍如此之廣的拘捕行動。

佈雷耶說:“在一場導致3000多人喪生的襲擊發生之後,當局決定逮捕任何可能與這次襲擊有關的人員,對於這一點,我其實也能理解,畢竟當局想要逮到嫌犯。但是,在毫無證據的前提下把這些人拘禁8個月之久,我是無法理解的。難道當局為了逮到嫌犯就可以肆意逮捕任何與案情有關的嫌疑人員然後一直把他們囚禁著?”

即將退位的奧巴馬政府支持原告方對時任司法部長阿什克羅夫特、聯邦調查局局長穆勒以及其他高官的起訴。

司法部代理律師伊恩•格申岡(Ian Gershengorn)則指出,當時的司法及調查部門之所以採取這種極端措施,是為了弄清楚以後應當如何應對這種極其艱難的局面。

格申岡說:“被捕的那些人當中,有人確實與恐怖分子有關聯,有人只是可能與恐怖分子有關係,而有人的確與恐怖主義毫無牽扯。”

格申岡還說,當局的確需要大量時間去作出最終決定,他認為當局並沒有違反任何法律法規,也不存在歧視或虐待行為。

然而,憲法權利中心高級律師瑞吉兒•墨洛泊(Rachel Meeropol)則認為當局肆意拘捕穆斯林實屬違法行為,同時也存在種族歧視嫌疑。

瑞吉兒說:“最高法院應當確保執法機構不再將種族或宗教作為懷疑甚至肆意逮捕某人的正當理由,同時也要阻止當局利用相關政策再次作出此類侵犯人權的非法行徑。”

被告方,即時任各部門負責人的代理律師則辯稱,法庭應當豁免其當事人。

據信,最高法院將於今年六月底作出最終判決。

葉哈雅譯自:

http://iinanews.org/page/public/news_details.aspx?id=192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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