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大伊瑪目:西方言論自由不過是推行雙重標準的幌子

日前,艾資哈爾大伊瑪目,艾哈邁德·塔伊蔔在接見正在埃及訪問的加拿大外交部長,約翰·貝爾德時,就《查理週刊》重印辱聖漫畫事件發表評論說:西方的法律相互矛盾。那些談及猶太人的一些歷史問題的人,往往會被繩之以法;而對那些詆毀和侮辱其他宗教信仰的言論,則往往會在言論自由的幌子下,放任自由,不聞不問。

《查理週刊》的做法,刻意忽視十多億穆斯林的感受,也是西方實行雙重標準的最真實的寫照。他說:“我們呼籲西方的穆斯林,對這種病態的虛構之作和令人厭惡的無聊之舉,不必過多關注,這些行徑絕不會對穆罕默德先知所享有的崇高地位,造成一絲一豪的減損。”

艾資哈爾大伊瑪目強調指出:言論自由是伊斯蘭教,也是古蘭經,以及聖訓所宣導的人權之一。禁止言論自由被視為是某種形式的奴役行徑。但是,言論自由絕不意味著可以借此而詆毀和辱沒其它宗教和人民。因為這種建立在西方定義上的言論自由,只會對社會和平造成毀滅性打擊。

因此,他要求西方承認東方的宗教與價值;認識言論自由的前提條件是不得對他人造成傷害。

加拿大外長對艾資哈爾傳播寬容、中正文化,接納他者、維護世界和平、加強文明對話和理解的舉措表示讚賞,並強調加拿大將同艾資哈爾和埃及教會全面合作。

他表示,自己支持言論和輿論的自由,但並不贊同對某些人,以言論和輿論自由為藉口,而嘲諷穆罕默德先知的行徑。言論自由務必限制在一定的範圍內,任何人不得違反這些規定。

他強調指出,加拿大尊重所有天啟宗教和信徒。

(侯賽因譯自世界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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