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蘭慈善觀論述-伊斯蘭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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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斯蘭慈善觀論述

 

伊斯蘭慈善觀論述

趙寶貴

 

一,中文“慈善”在阿語,特別是在伊斯蘭經訓中與之對應詞語解析

人類自有史以來,“善惡”“是非”觀念就一直相伴左右。而“慈”“善”也正如“是”“非”一樣,在人類文明與文化中自然而然地蘊存著,在世界上絕大多數人民與民族的生存實踐中不斷地被重複、規範、保留、繼承並發揚著,直至如今。而中華民族在五千年文明滋潤下樂善好施,其關於“慈”“善”的概念古已有之。在中國傳統文化典籍中“上愛下曰慈”、“慈為愛之深也”。《說文解字》道:“慈,愛也”。而“善”的本義是“吉祥;美好”,即《說文解字》中所解釋的“善,吉”,後引申為“和善;親善;友好”等義。而把“慈”與“善”聯繫起來,則是指對人關懷而有同情心,仁慈而善良。內含慈悲的心理和善良的舉措。其語出《魏書•崔光傳》:“光寬和慈善,不忤於物,進退沉浮,自得而已。”那麼,慈善的現義:就是在慈悲的心理驅動下的善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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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斯蘭教作為真主為人類所選中的唯一受真主喜悅的宗教——是至善至美的。它以人為本,導人於至善。它是真主讓人類經過遣聖、降經的形式固本扶元,再通過人與人之間相互有意識地、主動地、有目的地勸善戒惡,確信真主,而讓人們達到幸福的彼岸,最終實現兩世的吉慶。

鑒於伊斯蘭教經典《古蘭經》是阿拉伯語的,而被派遣來傳達真主旨意、教化世人的先知——穆罕默德(願主福安之)又是阿拉伯人。所以要想瞭解伊斯蘭教對於慈善的理念和觀點,我們就必須從阿拉伯語和伊斯蘭教的經典中著手才有可能獲得直觀、清晰、明朗的第一手資料。

阿拉伯語裡,善(ير)、行善(إحسان)、善行(أعمالصالحة)等詞,都與中文“慈善”近義。但就“慈善”而言所使用的最廣泛、最頻繁的專業詞彙其實是——“海逸爾”(خير)一詞!所以我們就先撇開其他與“慈善”意義相近的詞彙不談,單就“海逸爾”(خير),做一說明:

1,“海逸爾”(خير)為最高級名詞,它的意思是:最好的、最優秀的。如:“你們是因世人而被產生的最優秀民族,你們勸善戒惡,確信真主”【《古蘭經》第三章第一百一十節】。

2,“海逸爾”(خير)是“哈賴”、“葉黑魯”(خاريخير)的詞根。那麼它的複數形式有兩個:虎尤爾(خيور),和:艾赫亞爾(أخيار)。

當其複數形式為虎尤爾(خيور)時,其意為:

(أ)“善”。即:“惡”的反義詞。如“行一個小螞蟻重的善事者,將見其善報,作一個小螞蟻重的惡事者,將見其惡報”【《古蘭經》第九十九章第七、八節】。

(ب)或者是指“財產”。如:“人,對於財產確是酷好的”【古蘭經第一百章第八節】。

而當其複數形式為艾赫亞爾(أخيار)時,其意為:“多善”;“多福”。如“福利(多福)只由你掌握,你對於萬事確是全能的”【《古蘭經》第三章第二十六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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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海逸爾”(خير)的陰性名詞是“海逸萊土”(خيرة),而它的複數形式是“海逸拉特”(خيرات),意為“高尚的善行”;“多善行的”。(

4,與“海逸爾”(خير)同為“哈賴”、“葉黑魯”(خاريخير)詞根的還有另一種音義迥異的詞,即:“黑耶賴土”(خِِيَرَة)。它的意思是:“揀選;選擇”[1])。

5,在艾素法哈尼所編著的《古蘭經用語詞義字典》中,“海逸爾”是這樣被解釋的:“它是所有人都喜歡擁有的,如智慧、公正、福利、恩惠等,其反義詞是:“惡”([2])。

6,穆罕默德•爾瑪萊在他的《經濟學術語詞典》中則這樣說:“在阿拉伯語中,‘海逸爾’一詞指的是任何有益的、良善的事物;或者是為實現某一‘利’,或抵禦某一‘弊’的工具(媒介)。([3])

通過《古蘭經》經文與阿拉伯語工具辭書相互為證地對“海逸爾”一詞的解釋,我們學習和瞭解到“海逸爾”的原意是:好;善;優秀;財產;高尚的善行;選擇等義,據此,我們可將“海逸爾”一詞歸納理解為:在擁有財富(這個財富可以是物化的如錢財;也可以是精神意義上的如能力、意願等)的前提下,其擁有者自覺自願地、不求回報地幹出的善事、做出的善舉或表現出的高尚善行。這樣的善事、善舉和善行的發出者其心意是好的、行為是良善的、德行是優秀的。

照此來講,阿文的“海逸爾”與現代中文“慈善”的內涵基本相同。這就不難理解阿拉伯國家和伊斯蘭世界中絕大多數慈善基金會在用阿拉伯語表述自己所屬單位的名稱時,都用“海逸爾”的屬性詞“海逸任耶”(خَيرٍيَّة)來框定其身份的原因。

二,伊斯蘭慈善觀概述

伊斯蘭的慈善觀是什麼?什麼是伊斯蘭慈善呢?

現代著名伊斯蘭學者優素福•蓋爾達維博士認為:伊斯蘭慈善就是“人對他人提供物質的或精神的好處,而不求獲取任何物質回報,以期實現比物質回報更大的一種特殊目的。”

“更大的一種特殊目的”是指“獲得真主的喜悅”!這一目的超越了現實生活中的任何一種今世俗願或塵望,它絕對是神聖的!!但凡神聖的都有前提,伊斯蘭慈善的前提是:行善者在做善事時不僅要有神聖的意願,而且必須具備對真主虔誠的心態。而其意願是否神聖、心態是否虔誠,全知全能的真主則是一清二楚的。如果離開了為“獲得真主的喜悅”這一神聖目的,那就沒有了一般的“慈善”與“伊斯蘭慈善”之間的區別。儘管兩者的物件在絕大多數情況下都是不加任何修飾和限制的、泛指的、需要幫助資助救助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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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斯蘭對慈善的論述在伊斯蘭教的經訓中俯拾即是!諸如此類的經文和訓諭在尊貴的《古蘭經》和至知穆罕默德的聖訓中不勝枚舉。但一言以蔽之:任何不求物質回報而以這樣或那樣的形式給予有需要的個人或社群以幫助或贊助的行為或物品都是慈善。而任何慈善,只要它是與人的天性相吻合,其前提是神聖的,其目的是為了獲得真主喜悅的,那它就是伊斯蘭所主張的慈善!

而伊斯蘭的慈善觀!在伊斯蘭教經訓的指導下,我們略述如下:

1,行善,只為愛真主!

善人們在《古蘭經》中受到偉大真主這樣的誇讚:

“他們履行誓願,並畏懼災難普降日;他們為喜愛真主而賑濟貧民、孤兒、俘虜。‘我們只為愛戴真主而賑濟你們,我們不望你們的報酬和感謝。’”【《古蘭經》第七十六章第七、第八、第九節】。

所以,為愛真主而行善是伊斯蘭慈善觀的靈魂!不少學者將這一現象稱之為“鮮明的宗教性”!因為它的確牽一髮而動全身!

2,信主愛人。

伊斯蘭提倡信主愛人,因為信仰真主並喜愛人類者,堪為真正頂天立地的信士。先知穆罕默德坦言:“你們中的任何人的信仰都不完美,除非他愛人如愛己。”([4])主張凡信士必須完美自己的信仰,而其信仰完美的表現之一就是要愛人類。所以“愛人如愛己,方為真信士”!要求穆斯林助人為樂,在人與人之間的關係上應當由己推人,換位思考,設身處地地待人以善。

3,人人須行善,個個應施捨。

伊斯蘭號召人人行善,據先知聖訓記載:有幾位聖門弟子對先知說:“安拉的使者啊!富人們都已經把報酬占去了!他們和我們一樣禮拜,和我們一樣齋戒,而他們卻能以富裕的財產施濟!”使者說:“難道安拉沒有賜予你們用以施濟的嗎?的確,每一句‘贊主超絕’是施捨;每一句‘安拉至大’是施捨;每一句‘一切讚頌全歸真主’是施捨;每一句‘萬物非主唯有真主’是施捨;命人行善是施捨;止人作惡是施捨……’”([5])。所以穆斯林無論貧富都應行善!富裕者以他們的財產和名譽等行善;而貧窮的人則能以自己的心靈、雙手、語言、行為去做善事——命人行善或止人作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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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便於人們“扶貧幫困”,患難與共,同舟共濟,更進一步地瞭解“扶貧幫困”的重要性,先知將行善者比作為主道修持者和獻身者。先知說:“積極幫助寡婦和貧弱者的人,猶如為安拉之道獻身的戰士,也如夜間禮拜和白天封齋的修持者。”([6])

伊斯蘭還要求每個穆斯林都須施捨,無論男女。先知說:“‘每個穆斯林都有施捨的義務!’門弟子們問:‘如果他無物可施呢?’先知說:‘他用雙手勞動,既益於自身,又可施與他人。’他們又問:‘如果他無力做,或者他做不到呢?’先知說:‘他幫助有難的求助者。’他們再問:‘如果他還做不到呢?’先知說:‘那就讓他以善命人、或命人行善!’先知(又自問自答)說:‘如果他依然做不到?’‘那就讓他停止幹壞事!因為不做壞事,也是一種施捨。’”([7])所謂真正意義的慈善行為就應是一種不附加要求的施捨。

4,善有善報。

伊斯蘭肯定“善人有善報!”真主說:“行一件善事的人,將得十倍的報酬”【《古蘭經》第六章第一百六十節】。真主還說:“這等人都是爭先行善,而且最先獲得善報的”【《古蘭經》第二十三章第六十一節】。

5,專款專用,善始善終。

伊斯蘭強調:善款應當專用,不可濫用,也不可恣意截留!不許貪贓枉法!不能任意揮霍,禁止分配不公……。真主說:“賑款只歸於貧窮者、赤貧者、管理賑務者、心被團結者、無力贖身者、不能還債者、為主道工作者、途中窮困者”【《古蘭經》第九章第六十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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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從善如流。

伊斯蘭慈善觀還要求穆斯林們在從善如流方面不要猶豫,而應當效主行、盡人事。以期獲得真主的喜悅。因為真主對於他們的心意和行為是明察秋毫的。“你應當以善待人,就像真主以善待你一樣”【《古蘭經》第二十八章第七十七節】!“你們絕不能獲得全善,直到你們分舍自己所愛的事物。你們所施捨的,無論是什麼,確是安拉所知道的”【《古蘭經》第三章第九十二節】。在後一段經文裡中第二人稱“你們”專指穆斯林。

7,人類手足親善,利己利他,帶動社會和諧,促進人類進步!

伊斯蘭慈善觀要求人們克服人性的弱點——吝嗇,抵禦惡魔的誘惑——怕變窮。真主說:“能戒除自身的貪吝者,才是成功的”【《古蘭經》第五十九章第九節】。又說:“惡魔以貧窮恐嚇你們,以醜事命令你們;安拉卻應許你們赦宥和恩惠。安拉是寬大的是全知的!”【《古蘭經》第二章第二百六十八節】

伊斯蘭慈善觀鼓勵“行善者”與“受施者”之間發生手足般的友善關聯,“眾人啊!我確已從一男一女創造了你們,我使你們成為許多民族和宗族……”【《古蘭經》第四十九章第十三節】。以促成“性本善”的人與他人之間保持一種自然、正常的良性互動,從而促進人類文明的進步,進一步完成和完善社會公益!實現人類社會高尚的人文關懷!伊斯蘭的這種“中正慈善觀念”凸顯在人類現實生活的方方面面,既“利己”又“利他”。堪為慈善社會互幫互助的典範!人類社會團結進步的標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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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指出的是:在《古蘭經》中,“海逸爾”一詞以它完整的陽性單數形式被使用了176次之多,如《古蘭經》第二十二章第七十七節:“你們應當力行善功,以便你們成功。”《古蘭經》第三章第一百零四節:“你們中當有一部分人導人於至善。”【《古蘭經》第三章第一百一十五節】:“他們無論行什麼善功,決不至於徒勞無酬”等。而“海逸爾”的陰性複數詞“海逸拉特”(خيرات)亦被使用了10次。如【《古蘭經》第三章第一百一十四節】:“他們確信真主和末日,他們勸善戒惡,爭先行善,這等人是善人。”【《古蘭經》第五章第四十八節】:“如果真主意欲,他必使你們變成一個民族,但他把你們分成許多民族,以便他考驗你們能不能遵守他所賜予你們的。故你們當爭先為善。”還有【《古蘭經》第二十三章第六十一節】:“這等人都是爭先行善,而且最先獲得善報的。”等等。另外,“黑耶賴土”(خيرة)也在《古蘭經》中出現了兩次。“你的主,創造他所意欲的,選擇他所意欲的,他們沒有選擇的權利。”【《古蘭經》第二十八章第六十八節】。“當真主及其使者判決一件事的時候,通道的男女對於他們的事不宜有選擇。誰違抗真主及其使者,誰已陷入明顯的迷誤中”【《古蘭經》第三十三章第三十六節】。而其反義詞“繕爾”(惡,شَرُّ)在《古蘭經》中僅出現了28次。這個資料有力地說明了伊斯蘭教對以善心善念善事為中心的“慈善理念”的重視、和以善行善舉善德為表現形式的“慈善工作”的鼓勵和支持。

綜上所述。這就是伊斯蘭的慈善觀!

三,伊斯蘭慈善原則之我觀

伊斯蘭認為:真主造天設地——創造了群山海洋湖泊河流和陸地;創造了植物動物礦物以及人類生存、生活所仰賴的諸多資源;還制服了太陽、月亮等。真主創造所有這一切都是為了人類在大地上的生存。“他為你們而制服天地萬物,對於能思維的民眾,此中確有許多跡象”【《古蘭經》第四十五章第十三節】。而人類同源!都是阿丹的子孫。“眾人啊!我確已從一男一女創造了你們,我使你們成為許多民族和宗族……”【《古蘭經》第四十九章第十三節】。伊斯蘭以人為本,慈善的物件是人。但人又是很複雜的,有男女老少之分,七情六欲之別。人生的境遇又豐富多變:例如學習就業、婚姻家庭、得意失意等等,不一而足。中國幸福學研究認為,人的本性是不滿足。“眾口難調”這句話就說明了這一點。對於有著多種需要的、複雜的、沒有滿足感的,甚至個別還有點喜怒無常的人進行慈善工作是一項艱巨的、不易完成的任務!鑒於這一工作的艱巨性、困難性和不易性,應該有個簡單易行的原則來維持其工作的正常開展。筆者認為:該原則有如下三條([8])。

1.先己後人。

因為,“一室不掃何以掃天下?”真主說:“每個人對自己都是明瞭的”【《古蘭經》第七十五章第十四節】。現實生活中,那對於自己個人的需求非常明瞭,對那與自己有利或有害的事物十分瞭解者莫過於每個人自己。所以,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每個人在向他人行善之前理當先善待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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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我們這兒所說的“善待自己、先己後人”,就是那種只管讓自己吃好喝好穿好戴好,充分的自我享受,自我娛樂的自私自利嗎?顯然不是!因為真主說:“你應當借真主賞賜你的而營謀後世,你不要忘卻你在今世的定分”【《古蘭經》第二十八章第七十七節】。生活中,每個人在今世的生存價值是由許多責任而構成,善待自己的要義就是每個社會人應當如約如期地、盡心盡力地履行自己應盡的的職責。在先知的聖訓裡,聖門弟子賽利芒對艾本•戴爾達義所說的話可以為此證明。賽利芒說:“你的養主對你擁有一份權利,你的身體對你擁有一份權利,你的妻子對你擁有一份權利。你應當把每個權利賦予給其擁有者!”(就是說:作為人特別是一個穆斯林,該你盡到的責任,你都得一一履行之!)艾本•戴爾達義到先知那裡轉述了賽利芒所說的話,向先知諮詢此話在伊斯蘭理念中正確與否時,先知肯定地回答說:“賽利芒說得完全對!([9])”就這樣,先知肯定了賽利芒的話裡所包含的內容,確立了人與造物主之間、人與自身、和人與他人之間關係的次第,從而也就確定了慈善工作的輕重緩急。這樣的“先己後人”,這樣的“自我服務”,實際上很人性化!它要求“行慈善者”須堅定信仰:“你不要以任何物配主!以物配主,確是大逆不道的……”【《古蘭經》第三十一章第十三節——十七節】;篤行功修:“你應當謹守拜功,勸善戒惡”【《古蘭經》第三十一章第十三節——十七節】;完善道德:“你應當忍受患難!這確是應當決心做的事情”【《古蘭經》第三十一章第十三節——十七節】;昇華修養,盡職盡責,保持好個人的身心健康:“太陽照耀的每一天,人體的每一骨節都須施捨。在兩個人之間主持公道是施捨;幫助一個人騎上他的乘騎或將行李遞給他是施捨;善言美語是施捨;為禮拜而走的每一步是施捨;排除道路上的障礙物是施捨”([10])。

憑心而論,這的確是一種高雅、優悠的慈善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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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由親及疏。

真主說:“我曾命人孝敬父母……在今世,你應當依禮而奉事他倆……”【《古蘭經》第三十一章第十五節】。人的社會關係是從家庭開始的,家中有生身父母、有兄弟姐妹,有妻室兒女等等。一個人理應在善待自己的同時善待自己的親人,然後才談得上善待他人。甚至就是孝敬父母,也有先後之別。聖訓說:“有個人來到安拉的使者跟前問道:安拉的使者啊!人們中誰最應該讓我善待?使者說:‘你的母親!’又問:其次是誰?回答:‘你的母親!’再問:其次是誰?回答:‘你的母親!’此人再問:再其次是誰呢?使者回答:‘你的父親!([11])”既然對父母的孝敬都有次第之分,那麼親戚之間的親疏也就順理成章。

《古蘭經》說:“你們的父母和子女,誰對於你們是更有裨益的,你們不知道。這是從真主降示的定制”【《古蘭經》第四章第十一節】。又說“你應當警告你的親戚”【《古蘭經》第二十六章第二百一十四節】。還說:“血親與血親之間相互的權利,依安拉的經典,是重於信士和遷士的權利的”【《古蘭經》第三十三章第六節】。

所以,這順序的次第是源於其血統關係的遠近。這是經訓為我們所指出的!儘管可能有個別人在情感上與非親關係的人更親近,但那是局限於人際關係和個人情感這一層面上的。而我們這裡所說的親疏順序的確立,是就相互間應盡的責任和義務,或各自所擁有的權利而言的。它是指法規!而不是指人之常情。立足點不一樣,結論也就不一樣!正因為人與人之間有彼此所應負的責任和義務。所以真主說:“你們當孝敬父母,當優待親戚,當憐恤孤兒,當救濟貧民……”【《古蘭經》第四章第三十六節】。先知也說:“你們中最優秀的人就是善待妻室的人”([12])真主又說:“你們當為自身和家屬而預防那火獄”【《古蘭經》第六十六章第六節】。真主還強調:“虧折的人,確是復活日喪失自身和家屬的人!真的,那確實明顯的虧折!”【《古蘭經》第三十九章第十五節】。先知鼓勵說:“誰喜歡生計寬裕、健康長壽,就讓他接濟骨肉。([13])”

如上所言,真主及其使者把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序列為“父母、妻室、家屬、親戚、他人(孤兒與貧民)等等”以便我們理解其中的奧義。但我們中或許有個別人反其道而行之,在外面大行其善,可回到家中,卻令人遺憾地與自己的同胞骨肉形同路人、或與自己的兄弟姐妹勢如水火,這是我們所反對的。這恰好反映出他不懂得伊斯蘭慈善原則!對此,我們借先知的聖訓與他共勉,先知說:“給窮人施捨算一份施捨;而給骨肉血親施捨算兩份:既是一種施捨,又是接濟骨肉”([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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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們不僅要與他人為善,更要與自己的近戚和家人親善。

3,從近到遠。

眾所周知:人生在世免不了與他人彼此間的交流和交往。這也是人類社會存在的具體表現形式。在這遠近親疏的人際關係裡,伊斯蘭慈善的第三個原則是:從近到遠。這依然是經訓給我們的啟發!《古蘭經》說:“……你們當親愛近鄰、遠鄰和伴侶,當款待旅客,當寬待奴僕。真主的確不喜愛傲慢的、矜誇的人”【《古蘭經》第四章第三十六節】。

請注意經文中“近鄰”和“遠鄰”的提出,以及其在經文中各自的先後順序。既然鄰居有遠近,那我們該怎麼做?究竟如何向他們行善?聖訓給我們回答了這一問題:聖妻阿伊舍問:“‘安拉的使者啊!我有兩家鄰居,我先送給他們兩家中的哪一家呢?’使者回答說‘先送給其家門離你最近的那一家。’”先知的回答形象地點化出了人們彼此間客觀距離的存在,同時還明確地告訴我們合適對待“近鄰”和“遠鄰”的先後次序。先知又說:“信仰真主和後世的人,應該善待鄰居!信仰真主和後世的人,應該款待客人!信仰真主和後世的人,應該說善言,或保持緘默([15])。

先知還提醒說:“只管自己飽食,不聞鄰居挨餓的人不是信士([16])。”先知強調說:“誰為一個穆民解除了一件今世的煩惱,真主就會為他解除後世末日審判中的一件煩惱;誰為一個困難者提供了便利,真主就會為他在今後兩世提供便利;誰為一個穆斯林掩蓋其缺點,真主就會在今後兩世為他掩蓋其缺點;只要做僕人的一直在幫助他的兄弟,真主就會一直援助他([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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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歷史上伊斯蘭慈善類型之一瞥

值得一提的是,我們在林林總總的伊斯蘭教經典著作中見到不少與本文相關的著述,特別是已故著名伊斯蘭學者穆罕默德•希巴爾的著作《我們文明的傑作》和現代著名學者優素福•蓋爾達維《信仰與人生》等書裡,都提到歷史上伊斯蘭社會多種類型的慈善服務和“沃格夫”服務。比如:

1,為旅途困頓和窮苦的旅客所準備的沃格夫驛站。

2,專為既無力買房也租不起房子的貧窮者們所準備的“窮人之家”。

3,專為路人解渴用的飲水處。

4,專門給路人或窮人們分舍餅子、甜點、粥、肉等食物的“舍飯場”。

5,專為行功辦道者所準備的“泰肯耶”(道堂)。

6,專為朝覲者們在麥加朝覲而準備的沃格夫招待所。

7,在荒郊野外挖井,給過路人及他們的乘騎供水。

8,有給適婚年齡的窮苦單身者無償提供便利的沃格夫,如替他或她支付婚禮的費用,或替他出聘禮、聘金,以促使婚姻的結成。(

9,還有“沃格夫宰巴迪”。“宰巴迪”是“澤布迪耶”的複數,意為:瓷器。這種“沃格夫”是專為那些出來買東西卻打碎了盛東西的瓷器器皿的孩子們而設的,以便他們將破碎的盤子拿來換走新的盤子,回到家人當中就像什麼事都沒發生一樣,以免遭受家長責罰。[18])

10,流浪狗收容所,專給無主的流浪狗供食,以免餓死。

11,婚服、首飾無償借用服務所。窮人舉辦婚禮時,可到此借用自己所需的衣物飾品等,事後歸還。這樣,方便了窮人在大喜之日以穿盛裝,著豔服,以得體的儀錶來展現自己,歡度佳日。([19])

所有這些都說明:伊斯蘭教是普世的、是敬主愛人的、是以人為本的、是導人於至善的宗教!至聖穆罕默德是為惠澤眾類而被派遣的使者!《古蘭經》說:“我派遣你只為憐憫眾世界的人”【《古蘭經》第二十一章第一百零七節】。一千四百多年以來,《古蘭經》以它無以倫比的魅力、優美的語言、美好的道德規範、獨特的觸及靈魂的衝擊力,陶冶著全世界的穆斯林,影響著全人類,激發並鼓勵他們人人存善心、樹善德,個個踐善行、求善報,互相競先為善!

(此文原載於甘肅民族出版社2012年10月第一版馬強、馬福德主編的《遭遇與調適——“現代化背景下的城市穆斯林”學術研討會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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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參閱《古蘭經》,以及《門智德辭典》,路易士·邁爾魯夫編,第201頁。黎巴嫩·貝魯特,東方出版社,1992年,第33次出版。

([2])-見《古蘭經用語詞義字典》,第163頁。拉誒蔔·艾素法哈尼著,奈迪姆·麥勒爾實利校勘,黎巴嫩·貝魯特,思想出版社。

([3])-《經濟學術語詞典》,穆罕默德·爾瑪賴編,開羅旭日出版社出版,第205-206頁

([4])-《布哈裡聖訓實錄》信仰篇:第十三段。布哈裡編撰,{敘}穆斯塔法·布阿校勘,第一冊,第14頁;大馬士革人文出版社,1993年版,第二次出版。  

([5])-《腦威聖訓四十則》簡釋,腦威輯錄,王建平編譯。第二十五則,第109頁。香港伊斯蘭文化協會出版發行,2001年。

([6])-《聖訓珠璣》,第699頁,第1878段。{埃及},穆·福·阿卜杜勒·巴基編,馬賢譯,2002年,宗教文化出版社出版。

([7])-《布哈裡聖訓實錄詮釋》,伊本·侯哲爾著。第十冊,第540頁,第6022段。開羅,哈迪斯出版社,1998年出版。

([8])- 我們知道,當我們說“伊斯蘭的某一觀點”時,如果沒有伊斯蘭教的經訓為其作依據,那這就不會是伊斯蘭的觀點!這就是本人一再舉例證的重要原因。其實,甚至就是在有經訓做依據的前提下,舉例證者對經文的理解與把握仍可能有偏差,因而就會導致錯誤資訊的發出,混淆視聽,誤人誤己!我虔心祈求真主賜予我免受惡魔的挑唆,以便我能以正視聽、正己又正人。——著者

([9])-《布哈裡聖訓實錄詮釋》,伊本·哈智爾著。第4冊,第256頁,第1968段。開羅,哈迪斯出版社,1998年出版。

([10])-同上。第6冊,第161-162頁,第2989段。

 

([11])-《伊本·馬哲聖訓集》,伊本·馬哲輯錄,沙特·利雅德,1999年,和平書局出版。第389頁,第2706段。第95頁,第316段。

([12])-《利雅德聖訓集》,{敘}腦威·葉哈雅編撰,馬風德譯。第87頁,第278段。

([13])-參閱《利雅德聖訓集》第95頁,第319段。

([14])-參閱《利雅德聖訓集》第99頁,第332段。

([15])-《穆斯林聖訓實錄》,穆斯林輯錄,信仰篇,第51頁,第48段。黎巴嫩·貝魯特,思想出版社,2000年版。

([16])-《獨特的禮節》,布哈裡輯錄,薩利哈·沙米整理勘定。2001年,大馬士革,蓋萊姆出版社。第109頁,第200段。

([17])-《穆斯林聖訓實錄》,記主、祈禱、懺悔和求恕篇,第1326頁,第2699段。

([18])-參閱《我們文明的傑作》第193-218頁。{敘}穆斯塔法·希巴爾著,1999年,萬拉格出版發行社與尼佈雷印刷出版發行社合作出版。

([19])-參閱《信仰與人生》,第246-248頁。{埃及}優素福·蓋爾達維著,1991年,第15次印刷,貝魯特使命印刷出版發行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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