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爾邦節(宰牲節)須知-伊斯蘭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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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爾邦節(宰牲節)須知

古爾邦節(宰牲節)

古爾邦節,又稱宰牲節,忠孝節,它是獻牲的日子,款待和眷顧窮人的日子。安拉為我們穆斯林各民族規定了這一吉祥的節日。在這一天,幾百萬穆斯林齊聚地球上最聖潔的地面——麥加,在進行偉大朝覲盛典的一系列功課。沒有參加朝覲的穆斯林,齊聚一起,高念大贊詞,到清真寺或郊外舉行會禮,然後宰牲,施捨,愉快地慶祝節日。

一、宰牲節的哲理和意義

1.親近安拉:通過獻牲的善功來拉近僕人與安拉之間的距離,密切主僕之間的聯繫。

2、博取安拉的喜悅:阿伊莎(願主喜之)傳述,安拉的使者(願主福安之)說:“阿丹的子孫在宰牲之日所幹的善功沒有比宰牲流血更受安拉喜愛。”(提)

3、求得安拉的回賜:阿伊莎(願主喜之)傳述,安拉的使者(願主福安之)說:“在複生日,人們所獻的牲畜‘古勒巴尼’帶著角、毛、蹄子而出現,在它的血滴到地面上之前,獻牲者在安拉那裡已得到一席之地。所以你們當為獻牲而心情愉快。”(提、伊)

4、復興伊卜拉欣聖人的聖行,並紀念他;

5、仿效易卜拉欣聖人忠於安拉的精神:“他倆既已順服安拉,而使他的兒子側臥著。我喊叫說:易卜拉欣啊!你確已證實那個夢了。我必定要這樣報酬行善的人們。”(37:103—105)因為他對安拉的忠誠,最終得到安拉的眷顧而以羊代替了其子:“這確是明顯的考驗,我以一個偉大的犧牲贖了他。”(37:106—107)

6、學習易斯瑪儀聖人孝順父親的美德:“他說:‘我的小子啊!我確已夢見我宰你為獻牲。你考慮一下!你究竟有什麼意見?’他說:‘我的父親啊!請你執行你所奉的命令吧!如果安拉意欲,你將發現我是堅忍的。’”(37:102)

7、歡度節日:通過營造節日的氣氛,用古勒巴尼的肉來改善生活,讓家屬、鄰居、親朋好友共同分享來自安拉的恩惠和穆斯林大家庭的溫暖。穆斯林的節日要體現出吃喝玩樂。歐格白·本·阿米爾傳述:安拉的使者(願主福安之)說:“阿拉法日、宰牲日及曬肉節的幾日是我們伊斯蘭人的節日,是吃、喝的日子。”(達)

8、感恩:以獻牲的實際行動感謝安拉給人類的一切恩惠。比如:安拉為人類制服一切動物,目的就是為了讓人類享受,這是安拉的恩惠之一。

二、命名為古爾邦節、宰牲節或者忠孝節的原因

1、阿拉伯語 [عيدالقربان]  عيد意為節日,音譯為“爾德”,قربان 本意是:接近、近主、犧牲、供品、祭物之意,譯音為‘古爾邦’,而簡稱為古爾邦節,其實就是為安拉獻牲的節日。

2、伊曆十二月十日宰牲獻主,而稱之為宰牲節。

3、易卜拉欣聖人曾經奉命宰子,父親忠於安拉,兒子孝順父親,因而引申義稱之為忠孝節。

4、古爾邦節 عيد القربان 又稱之為宰牲節 عيدالأضحى,الأضحى 意為上午或者說巳時,宰牲由上午開始而謂之  عيد الأضحى,所宰之牲稱為 الأضحية 。

三、制定宰牲節的依據以及制定宰牲節的時間

1、安拉說:“你說:我的禮拜,我的獻牲,我的生存,我的死亡,都只為了安拉——全世界的主宰。他絕無夥伴,我只奉到這個命令,我是首先順服的人。”6:162—163)

2、“我確已賜你多福,故你應當為你的主禮拜,並宰獻牲。”(108:1—3)

3、“我為每個民族制定一種供獻的儀式,以便他們紀念安拉之名而屠宰他所賜他們的牲畜。你們的主宰是獨一的主宰,故你們應當只歸順他。你應當報喜恭順者。”(22:34)

4、艾奈斯(願主喜之)傳述:“先知用兩只有角的、毛色黑白相間的綿羊獻牲,先知頌念台斯米和大贊詞,我親眼看到先知用腳踩住羊的側面親手宰了羊。”(布、穆)

5、宰牲節是在伊曆二年(西元623年)制定的。

四、宰牲有效的時間

從伊曆十二月初十上午太陽出(節日拜後)開始,持續到到曬乾肉日(伊曆十二月十二日)太陽落山為止。即:宰牲的日子為三天,這是眾多學者的主張。但是宰牲節當天宰牲是最好的。

五、為安拉獻牲的高貴

阿伊莎(願主喜之)傳述,安拉的使者(願主福安之):“人類在宰牲節中所做的善功中最受安拉喜愛的莫過於為安拉而獻牲流血。在複生日,人們所獻的牲畜帶著角、毛、蹄子而出現,在它的血滴到地面上之前,獻牲者在安拉那裡已得到一席之地。所以你們當為獻牲而心情愉快。”(提、伊)

六、為安拉獻牲的律例或者說性質

根據經、訓明文及大眾學者的主張,做古勒巴尼是強調的聖行,有能力者而放棄為可憎行為。

七、獻牲的種類

一、可佳的、自願的做古勒巴尼(包括所有為取悅安拉而貢獻的一切)。

二、必須的獻牲分為兩種:

1、許願獻牲。阿伊莎(願主喜之)傳述:安拉的使者(願主福安之)說:“誰許願順從安拉,就讓他順從安拉吧!誰許願違拗安拉,則不可。”(布、穆)如果許願者在完成許願前歸真了,他的家人應替他還願。

2、特別指明的獻牲。如:指著牲畜或其他事物說:這是歸安拉的;或者說:這是用來做古勒巴尼的。

八、可以用作古勒巴尼的牲畜

可用作獻牲的牲畜只有三種:駝、牛、羊。

1、駱駝:可以七人合夥獻牲。

2、牛:可以七人合夥獻牲。

3、羊:只能一人獻牲,不能合夥。

4、值得大家注意的是:一個人可以用一隻羊替自己和家人(不論活人還是死者)獻牲,不論家庭成員多少,但一人獻一隻羊更好。另外,如果七人合夥用駝或牛獻牲時,那成員中每個人都可以舉意用自己所擁有的那一份替自己和家人(不論活人還是死者)獻牲。但是多獻牲為可嘉。

九、在選擇獻牲時,應注意的事項

1、獻牲的年齡:駱駝必須是滿四歲進入五歲的;牛必須是是滿兩歲進入三歲的;綿羊必須超過半歲,接近一歲,山羊必須滿一歲進入兩歲的。

2、獻牲必須是完美健壯的。不可用缺角斷尾的、無耳的、掉牙的、有明顯缺陷、疾病的、枯瘦如柴的、眼瞎腿瘸的做獻牲。

十、獻牲中的可嘉事項

1、獻牲最好是毛色黑白相間、有角的公綿羊(眼圈和四蹄是黑色的羊)。

2、刀子鋒利,捆綁之前磨好刀子,牛羊臥倒宰,駱駝站著宰。據伊本·歐麥爾傳述,他看見一個人宰駱駝時,讓駱駝臥在地上,他說:“讓它站起來,綁上一條腿(左腿),這是穆罕默德的道路。”一說:穆聖親手宰了七頭站著的駱駝。(布、穆)

3、獻牲者親臨現場、親手宰牲。如果膽怯不敢宰牲時,請別人代宰。

4、宰牲時念:“奉安拉的尊名,安拉至大!”若替別人宰牲,最好說出那人的名字。

5、宰牲時面向天房的方向;

6、把獻牲的肉分為三份為可嘉:一份供家人享用;一份施捨給貧困者;一份作為禮品贈送親友。也可以全部自家食用。

7、可以委託他人獻牲,可以替亡人獻牲。

十一、獻牲者應注意的事項

1、不能賣獻牲的肉、皮等,但可以自用或出散。

2、不能用獻牲的肉、皮、頭、腳、內臟等作為屠戶的酬勞。

3、一人獻牲可以代替全家。但多獻更好。

4、舉意獻牲的人,從伊曆十二月一日起,不要理髮、剪指甲、拔腋下毛、剃陰毛等,直到宰牲結束。

十二、宰牲節的部分聖行

1、念大贊詞。自阿拉法(伊曆十二月九號)早晨開始,直到曬肉日第三天的晡禮拜為止。也就是從伊曆十二月九號晨禮拜後到伊曆十二月十三日晡禮為止(共二十三番拜)。清高的真主說:

“你們當在規定的若干日內紀念真主……”(2:203)

大贊詞的形式:“真主至大,真主至大,除獨一無二的真主之外,絕無真正應受崇拜的主宰,真主至大,一切讚頌全歸真主。”按照聖行,男人在清真寺裡,市場和家中,以及每番拜之後都要高聲念大贊詞,宣揚真主的偉大,突出對真主的崇拜和感謝。

2、宰牲節早晨不吃食物直到宰牲後,只為了遵行聖行,使第一口吃到宰牲的肉,而不是封齋。但一般做不出來吃,在會禮拜後則可以吃其它東西,比如椰棗等食物。

3、如果方便應步行去禮拜的場所:按照聖行,節日拜應在禮節日拜的場所裡完成,除非是有特殊的原因,如下大雨,可以在清真寺裡禮,因為使者(願主福安之)曾經那樣做過。婦女有條件也應參加會禮,甚至是月經婦和閨閣中的姑娘,但禮拜時月經婦應離開禮拜的場所。但是穆斯林要切記——使者嚴禁到墳地做禮拜。

4、男女穆斯林參與聽會禮的演講,到場傾聽演講屬於可嘉的行為,即便是經期的婦女。但婦女不可濃妝豔抹,穿著必須符合教律規定。

5、男士用美香為可嘉。

6、以虔誠、恭敬的心態去參加會禮。

7、按照聖行,去禮節日拜時走一條路,回來時走另一條路。

8、節日慶賀,說“願真主接受我們與你的善功”沒有關係。

十三、兩節日會禮的拜功

1、兩會禮的內外宣禮

開齋節、宰牲節均不念宣禮。阿塔義(願主喜之)傳述:賈比爾告訴我,開齋節領拜師出來禮會禮時,不念宣禮。出來後,也不念宣禮和成拜詞以及其它喚禮詞。賽爾德·本·艾比宛嘎斯(願主喜之)傳述:使者禮會禮時,不念外宣禮和內宣禮。他站著作兩次演講,在兩次演講之間稍坐一會為間隔。

2、會禮拜前後的副功拜

會禮拜前後都沒有副功拜,使者和聖門弟子們到郊外禮拜場時,在會禮拜前後均沒有禮任何副功拜。如果回到家裡做兩拜副功拜則可以。

3、應禮會禮的人

男人、婦女、兒童、旅客、居家人無論在清真寺、郊外眾禮,或在家單禮會禮拜側重的主張為當然。沒有眾禮會禮的人,自己禮兩拜。布哈裡說:失去會禮者,自己禮兩拜,婦女以及居家人和農村裡的人都應禮兩拜。因為穆聖說:“這一天是我們伊斯蘭人的節日。”艾奈斯·本·馬立克(願主喜之)命令伊本·艾比烏特白把其家屬和兒女召集到一處,他像城市裡的人一樣禮了拜,念了至大詞。儀克裡邁(願主喜之)說:很多人為會禮集合在一起,他們仿效領拜師禮兩拜。阿塔義說:失去會禮的人,自己應禮兩拜。

4、會禮的演講

會禮拜後,演講以及側耳細聽演講為聖行。艾布·賽義德(願主喜之)傳述:開齋節、宰牲節,先知(願主福安之)都去郊外禮拜場,他開始做的第一件工作是禮拜。禮拜後,人們原地未動,他(願主福安之)面對大家勸誡、囑咐、命令。有時他派遠征軍,並發號施令,然後,結束演講。(布、穆)阿卜杜拉·本·薩伊蔔(願主喜之)傳述:我同安拉的使者(願主福安之)參加了會禮,當拜畢時,他說:“我要演講,喜歡聽演講的人就坐著聽,喜歡回家的人,讓他回去吧。”(奈、達、馬)

先感贊真主,後演講為可佳。伊本·蓋伊姆(願主慈之)說:他(願主福安之)凡演講時,首先讚頌真主。伊本·泰米葉(願主慈之)說:這種主張是正確的。因為先知(願主福安之)說:“凡是正義之事,不以感贊真主開始的,都是殘缺的。”他(願主福安之)凡演講時,首先感贊真主。至於大部分法學家的話:作求雨演講時,首先念求恕詞;作兩會禮的演講時,首先念至大詞。這種主張絕沒有聖訓證據,它是與聖行背道而馳的。

5、補禮會禮拜

艾布·歐邁爾·本·艾奈斯(願主喜之)說:我的叔叔們——聖門弟子們——告訴我說:我們沒見到回曆十月的新月,就封了齋。傍晚一夥商隊來了,他們在安拉的使者(願主福安之)面前見證,他們昨天已經看到了新月。安拉的使者(願主福安之)就命令大家開齋,並命令大家第二天早上去做會禮。(艾、奈、馬)此段聖訓說明有緣故不能合眾禮會禮時,可以在第二天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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