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阿訇對“口袋妖怪”發出禁令-伊斯蘭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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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阿訇對“口袋妖怪”發出禁令

 

編譯者按:“口袋妖怪”是一款國際上最新流行的電子遊戲,英文是Pokemon Go,港臺翻譯“神奇寶貝”、“精靈寶可夢Go”或“口袋妖怪”,已在四十多過國家瘋狂傳播,中國互聯網尚未正式開放。 參加遊戲的人可以通過智慧手機連接衛星定位,在周圍環境中或山林野外尋找和發現各種卡通怪物“精靈”,搜尋和抓捕,並且加以培訓,出征戰鬥。 玩家是主人,也是訓練師,抓到的精靈越多會變得越強大,從而更有機會抓到強大的精靈和增強實力,打敗對手,贏得遊戲,成為一種變相賭博。 許多年輕人,為參與“口袋妖怪”遊戲而著迷,廢寢忘食,有礙健康,影響學習和工作,甚至連走路和駕車都在低頭看著迷戀的手機,發生了不少交通事故。

根據馬來西亞國家通訊社《Bernama》8月5日報導,首都吉隆玻大阿訇星期五宣佈,所有穆斯林都應當避開Pokemon Go“口袋妖怪”電子遊戲,因為這種遊戲定性為“賭博”行為。  吉隆玻市大伊瑪目祖爾基弗利·巴克裡說,對於眾多伊斯蘭學者的提議,認為“口袋妖怪”中出現的卡通形象屬於不健康遊戲活動,本市伊斯蘭法學諮詢委員會經過研究,對學者們的提議給予認可。 他對通訊社記者說:“口袋妖怪中的各種虛擬的動物精靈和卡通角色會給人們造成精神上的傷害,對穆斯林不宜。”  巴克裡伊瑪目說:“玩家四處尋找精靈鬼怪,靠運氣,一心想打敗對手,助長私欲膨脹,實質是一種賭博。” 馬來西亞是以伊斯蘭為國教的國家,對其他宗教很寬容,和平共處,但是穆斯林民眾之中保守思潮新近有盛行的趨勢。

今年7月,沙烏地阿拉伯伊斯蘭最高指導委員會向有關“口袋妖怪”的諮詢,根據2001年的宗教行為法令給予明確否定的答覆,不許可民眾參與。 理由是,遊戲中出現的各種精靈和妖怪,到處捕捉,加以訓練,互相對抗,違背伊斯蘭基本精神,屬於賭博性質,而且遊戲的程式向玩家暗暗灌輸達爾文的進化論思想,不符合伊斯蘭教義。

(阿立編譯自www.tribune.com.pk/2016-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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