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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士仁:穆斯林激進行為的根源和依據

熱度6653票  瀏覽844次 【共0條評論】【我要評論 時間:2015年1月22日 16:04

穆斯林民眾抗議向全球蔓延:我們都是穆罕默德

《查理週刊》的一幅漫畫,將伊斯蘭再次推到國際輿論的風口浪尖。一時間,批評之聲、譴責之聲、辯解之聲,鋪天蓋地。人們不禁要問,伊斯蘭自稱是“和平”的宗教,為何表現出來的卻是“暴力”傾向。無論怎樣,新的暴力不斷上演,這不得不讓人深思,問題究竟出在哪裡,是在生存的矛盾中,還是在教義的引導中?簡單的“暴力論”或“和平論”都無法解釋伊斯蘭長久的和平與偶爾的不穩定。我認為,這一現象還得從伊斯蘭的教義和價值觀入手,進行解答。

伊斯蘭的價值觀較為寬泛,除了核心的價值觀——“和平”以外,還有“公平”和“正義”兩個重要價值觀。“和平”是伊斯蘭的本質和首要價值觀,伊斯蘭尊重生命,反對殺戮和暴力,這是不可動搖的原則。“公平”,是指用相對均等的方式回應某件事。有功勞,就有一定的回報;犯錯誤,就要承擔相應的懲罰。“正義”,是指要做在道義或教義上應該做的事。而穆斯林一般將“正義”理解為捍衛真理,捍衛信仰和權利,並為之付出較高的代價,甚至不惜生命的代價。這三個價值觀往往成為穆斯林在社會交往中嚴格遵守的準則,先“和平”,再“公平”,最後是“正義”。伊斯蘭不崇尚武力,更不崇尚暴力,但在萬般無奈的情況下不放棄用武力捍衛正義的選擇。當然,應該把捍衛真理的“正義”和濫殺無辜的“恐怖”,嚴格區分開來。因此,穆斯林在與他人的交往中,首先是道一聲“賽倆目”(祝你平安!),出示橄欖枝,而後禮尚往來,但若受到壓迫或歧視,他們就反抗。

那麼,我們要問,非得用“槍殺”的方式履行正義嗎?這樣的做法有經典和教義的依據嗎?筆者反對各種形式的暴力與恐怖,但是,《古蘭經》中的一段經文的表面意義,在某些極端情況下很容易被穆斯林理解為以武力對抗“敵對勢力”的理論依據和履行“正義”的思想指導。《古蘭經》說:“敵對真主和使者,而且擾亂地方的人,他們的報酬,只是處以死刑,或釘死在十字架上,或把手腳交互割去,或驅逐出境。這是他們在今世所享受的淩辱,他們在後世,將受重大的刑罰”。用表面意思去理解這段經文,並不算錯,只是要考慮懲罰的前提條件。伊斯蘭法學家規定,明文中規定的這幾種懲罰,必須經過伊斯蘭法官的裁決,方可執行,個人不得隨意越權執法。對《查理週刊》事件中的穆斯林來說,漫畫已經不是簡單的諷刺和嘲笑,而是上升到了對真主和使者的“敵對”狀態中,這就難以保證沒有人在條件缺失的情況下採取極端行為,擅自按經典明文辦事的可能。

先知穆罕默德說:“你們沒有正信,除非我成為你們最愛的人,勝過你對孩子、父親和所有人的愛”。因此,從宗教情感上來講,先知穆罕默德是全體穆斯林的至愛。穆斯林不能容忍《查理週刊》對先知穆罕默德的諷刺和侮辱。這是穆斯林的情感底線和信仰的敏感區域。

文明,不必然相互衝突,但不保證不衝突。當一種文明的價值觀念受到威脅,底線被衝破時,衝突必然發生。只有相互尊重,彼此欣賞,才是防範衝突、消除暴力的有效途徑。

▲(作者是蘭州大學伊斯蘭文化研究所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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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 查理事件 法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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